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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32-4-03_F/2017-0605005 发布机构 昌宁县统计局
公开目录 其他 发布日期 2017-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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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2017年1-4月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简析

按“形象进度法”市统计局反馈数据,昌宁县1-4月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67116万元, 同比增长36%。其中,城镇完成投资248030万元,同比增长64.7%;房地产投资完成19086万元,同比增-58.3%。全县施工项目197个(其中房地产开发项目13个),同比增长101.02%,竣工项目77个,同比增长175%。房屋施工面积1322668平方米,同比增28.55% ,其中施工住宅面积1073586平方米,同比增长21.81%。

第一产业完成投资2858万元,减少57.8% 第二产业完成投资35634万元,减少11.3% 第三产业完成投资228624万元,增长46.4%。

一、主要特点

(一)全市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165335万元,增长28.7%。昌宁县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67116万元,增长36.0%;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7.3个百分点,在五县市区增速排第二。四县市区分别为: 施甸县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84953万元,增长41.0%;龙陵县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27768万元,增长33.3%;隆阳区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91814万元,增长26.0%;腾冲市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93684万元,增长15.7%。

(二)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进展顺利,支撑稳健。昌宁县右甸河城镇核心段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年产2500吨单晶硅棒生产线建设项目、昌宁县盛世金樽大酒店建设项目、昌宁县二道桥水库建设项目、昌宁县磨刀河水库建设项目、保山工贸园区昌宁园攉塘环路建设项目、保山工贸园区昌宁园综合服务中心项目、保山工贸园区昌宁园干沟路建设项目等5000万元以上重大建设项目共完成投资68131万元,占全县完成投资的25.5%。

(三) 从主要行业上看:

⒈工业完成投资(不含电力投资)33778万元,增长22.1%。

⒉交通运输业完成投资27684万元,增长169.8%。

⒊房地产业完成投资19086万元,减少58.3%。

⒋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完成投资42660万元,增长1.8%。

⒌教育完成投资1755万元,增长46.25%。

⒍卫生业完成投资2516万元,减少43.4%

⒎文化业完成投资80万元,增100%。

⒏居民服务业完成投资931万元,减少22.4%

(四)房地产投资项目投资增势明显减少。1-4月全县房地产完成投资19086万元,减58.3%

(五)民间投资完成较好,1-4月民间投资完成58964万元,增长16.3%。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以后保持投资快速增长压力加大,完成任务面临着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重大项目开工不足,难以支撑高速增长。1-4月新开工项目100个,同比增长104.1%,其中计划总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为7个。昌宁至保山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县人民医院整体迁建项目等重大项目还未开工,项目支撑依然不足。

(二)续建项目可报投资总量偏小,对后期投资增长支撑作用减弱。全县续建项目共95个,未完成投资为186394万元;房地产联网直报项目13个,未完成投资为78922万元。

(三)投资统计日益严格。近年来,投资统计制度不断更新完善,对投资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必须做到“先举证后入库”,“先入库后有数”,同时项目现场照片要进行现场定位,要有项目负责人在现场,要有详细地址,开工时间等。同时在投资统计中,项目建设单位项目入库不及时;报送的数据质量不高;投资统计人员变动较快的问题。

三、下步工作建议

(一) 加快在建项目进度,抓实新项目入库工作。要确保全年固定资产投资目标的完成,就要做到目标、任务、措施、时间、责任五落实。坚持一手抓在建、一手抓前期。对在建项目,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稳中求快,确保项目早竣工;对新开工项目,尽快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征地拆迁、环评等工作,加强协调服务,确保按时开工、及时入库,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充分发挥项目对全县投资的引领拉动作用,切实保障全县投资的有效增长。

(二)加大项目储备力度,为完成全年投资目标注入持续支撑。积极争取重大项目,做到建设一批、储备一批,特别是如昌宁至保山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县人民医院整体迁建项目、“园中园”等重大项目的开工。尽早进入统计数据库,为全县投资目标注入持续支撑。

(三)激发民间投资活力。虽然1-4月民间投资完成58964万元,增长16.3%。但是,发挥好政府投资的示范引导作用,继续刺激和引导民间投资参与到基础设施项目和新兴产业建设上来,鼓励民营企业充分利用国家扶持政策,积极投身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工程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自身跨越式发展尤为重要。

(四)项目单位协作,合力推进投资工作。发改与统计部门要密切沟通协调,加强投资动态监测,定期进行项目的核实与反馈,及时掌握投资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预警。各相关项目单位要认真负责,加强项目的全程跟踪服务,推进项目落地和实施。项目建设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投资统计工作,严格按现行投资统计制度方法做好投资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