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6-4-/2020-0318004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审计结果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0-03-18 |
文号 | 浏览量 |
昌宁县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CHANGNING XIAN SHENJIJU
SHENJI JIEGUO GONGGAO
2020年第3号
(总第162号)
昌宁县审计局办公室
昌宁县“沪滇扶贫”项目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18年11月15日至12月16日,对昌宁县“沪滇扶贫”项目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计划及资金下达情况
2017年至2018年“沪滇扶贫”协作项目昌宁县涉及柯街、卡斯、更戛等12个乡镇33个村社区,涉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通局。项目计划总投资5315.77万元,其中:“沪滇扶贫”协作项目资金3947.51万元,整合及自筹资金1368.26万元。实施方案建设内容主要为:特色种植和养殖、村委会功能提升和道路建设、村级活动场所建设和改造、服务体系建设、产业发展示范园建设等共28个项目。
(二)项目资金到位及收支情况。
1.资金到位情况。
昌宁县“沪滇扶贫”协作项目应到位资金3947.51万元,其中:2017年上海市级“沪滇扶贫”协作项目财政资金1150万元、2018年上海市级“沪滇扶贫”协作项目财政资金2203万元、闵行区级财政资金280万元、华漕镇结对援助资金80万元、虹桥镇结对援助资金80万元、古美路街道结对帮扶资金44.51万元、上海企业结对帮扶资金110万元。至审计之日止,实际到位资金3907.51万元,其中:2017年上海市级财政资金1150万元、2018年上海市级财政资金2203万元、闵行区级财政资金280万元、华漕镇结对援助资金80万元、虹桥镇结对援助资金80万元、古美路街道结对帮扶资金44.51万元、上海企业结对帮扶资金70万元。资金到位率为98.99%。
2.资金拨付情况。
至审计之日止,县财政共拨付项目资金3593.51万元,未拨314万元。其中:拨付柯街镇944.51万元,卡斯镇410万元,鸡飞镇500万元,漭水镇730万元,珠街乡260万元,更戛乡100万元,耈街彝族苗族乡130万元,温泉镇50万元,翁堵镇50万元,勐统镇拨付20万元,大田坝镇30万元,湾甸乡30万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64万元,交通局175万元。
(三)项目完成及资金支付情况。
至审计之日止,各乡镇及项目实施单位共收到“沪滇扶贫”协作项目资金3593.51万元,共支付2069.31万元,未支付1524.20万元。涉及28个项目已完工并结算8个,已完工未结算10个,正在建9个,尚未启动1个。
二、审计建议
昌宁县审计局建议:(一)建议对已完工未结算的项目尽快进行竣工结算并验收。(二)建议做好项目资料和相关会计资料的归档立卷工作,确保资料完整可查。(三)建设加快未完工项目施工进度,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四)建议加强对项目建成后的管护工作,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
三、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审计提出的建议,被审计单位已认真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