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人员向户口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交一次性生育补贴和育儿补助申请,经村(居)民委员会和乡镇人民政府政策资格初审、县卫生健康局审批确认,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3年7月11日—2023年7月15日。如发现被公示对象基本情况不属实的,请如实反映。举报电话:0875-7130758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7月11日
附件【(20230711)昌宁县2023年二季度申请一次性生育补贴和育儿补助人员县级复审结果公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