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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4-8-12_A/2017-0511002 发布机构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
公开目录 政策文件 发布日期 2017-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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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开展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昌宁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开展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昌宁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昌消防委〔2017〕2号)文件要求,结合昌宁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工作实际,现将我局具体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工作目标

局属各股室、各二级单位为深刻吸取各类火灾事故教训,要对管辖区域深入开展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电气火灾事故发生;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广泛普及安全用电常识,提高群众电气火灾防范意识,确保全县文化、体育、广电、旅游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领导小组

为切实做好此次排查整治工作,成立昌宁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段体宪局长

副组长:熊晓霞副局长

马余芹副局长、分管维稳工作

张宗贤县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杨定云执法大队队长

成员:赵子宏办公室负责人

董艺组织人事负责人

晁国勇广播电视事业股股长

鲍笠涓文化事业股股长

赵永杰体育事业股责任人

晁国永广播电影电视综合服务站站长

徐坤文化馆馆长

李贵阳图书馆馆长

张云峰文管所所长

杨智毅少体校校长

吴国安杜鹃文化传媒公司副经理

赵晓泽办公室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由马余芹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赵子宏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赵晓泽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三、时间安排

2017年2月至4月。

四、隐患排查整治范围及内容

(一)排查整治范围

局属各股室、各二级单位要对本部门及各自管辖区域如:公共娱乐场所、体育场馆、大会堂、图书馆、文化馆、文化展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对网吧、歌舞娱乐场所、文物保护单位、星级宾馆、旅游景区景点等场所进行排查,

(二)排查整治内容

1.人员密集场所用电管理。一是公共场所电气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阻燃型硬质塑料管保护,电气设备应安装在不燃材料上,灯具不得紧贴可燃物或用可燃物遮挡,严禁电气线路私拉乱接;加强用电设备的管理,营业性场所在停止营业后严格落实断电措施。二是对公共娱乐场所业主开展电气防火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群众安全用电意识。三是将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纳入每年定期对管辖范围的消防设施消防安全检查记录中,进行检查整改。

2.单位安全用电管理。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健全,定期组织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定期组织对安全用电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将安全用电列入日常防火巡查内容,及时整改电气隐患问题;电气线路使用、维护应符合安全要求,电力技术人员、配电房值班人员、电气检修作业人员、相关重点工种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履行本岗位消防工作职责并定期接受相关业务培训。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3月10日前)

召开局班子会议、全系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动员、培训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全县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成立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分解下达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任务,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各股室、各二级单位要对照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方案及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责任分工,结合任务目标及本部门实际制定电气火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确定工作重点,细化目标任务。各责任单位实施方案于3月6日17:00前报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维稳业务员收集汇总后于3月10日前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3月10日至4月25日)

结合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局属各股室、二级单位负责人在此实施方案种下载单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单位电气火灾隐患自查表(附件1、附件2),管理制度确保每个用电人员一份,定期组织检查制度落实情况;检查表从3月—4月进行单位自检自查,每月23日前将电气火灾隐患自查表以纸质版、电子版两种方式报送局办公室(此表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名、盖章)。

(三)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总结阶段(2017年4月20日—4月30日)

各股室、二级单位要认真总结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及时梳理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于4月23日前将“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总结以纸质版或电子文本形式报送局办公室,由局维稳业务员收集汇总后于4月28日前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业务员联系QQ号:295142749)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责任。

局机关成立昌宁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段体宪局长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股室、各二级单位,负责推动和统筹全局电气火灾排查任务。各责任单位负责人也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排查工作,确保消防按安全工作年底顺利通过各级考核。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一是通过召开全系统干部职工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动员会议,下发电气火灾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在系统内广泛宣传,努力营造火灾排查整治的浓厚氛围,使广大干部职工深刻理解电气火灾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调动全系统职工参与火灾防控的积极性,积极投身到火灾防控工作中。二是通过“三下乡”演出、群众文化大舞台等活动,向社会、向群众宣传火灾防控的重要性及必要性。三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观看火灾警示教育片,同时广播电影电视综合服务站协调同保山院线电影公司在送电影下乡过程中将该影片到124个行政村进行公益播放,广大群众学会电气检查、火灾报警、扑救火灾、逃生自救等消防常识。

(三)健全督查机制,强化责任落实。

各责任单位要把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当作一项政治任务,对照火灾排查整治表及单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明确任务,抓好工作落实。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将纳入年底对各部门的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局办公室将定期对各股室、各二级单位的电气防范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及时总结、及时查找电气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督促其及时整改。对推诿扯皮,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将电气隐患整治工作纳入消防安全工作考核,对在年底考核验收中造成失分、影响消防安全工作大局的各股室、各二级单位及个人将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1.单位全用电管理制度

2.单位电气火灾隐患自查表

附件1

昌宁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统一管理用电,进一步节能降耗、消除火灾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单位范围内所有用电人员

三、管理内容

1.不超负荷用电,在没有弄清楚线路的负载之前,不要在办公室等场所使用大功率电器,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用电器。

2.不得在用电设备旁堆放杂物,影响设备散热,杜绝安全隐患。

3.遇到打雷、暴雨天气,及时关好窗户关闭用电设备,切断电源,以免造成设备损坏或造成安全事故。

4.使用电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开、关机有序,使用完设备后要及时断开电源,避免电器长期通电引发事故,要养成良好习惯,做到人走电关。

5.发现异常情况时不要惊慌,在使用中,如有异常的响声、气味、冒烟、火光等,不要试图去扑灭或徒手移开、调试设备,禁止带故障运行,首先要立即断开电源再根据情况处理、报修。

6.下班后,关闭办公室日光灯、电脑、打印机、热水器等设备,防止电器线路长期使用加快老化,引发故障或事故。

7.所有用电设备都要保持良好接地和相对固定的位置,不得随意拆卸,不得随意拉接电线和增加用电设备,如有必要,请专业电气人员或物业公司管理人员上门安装。

四、职责范围、

1.公共区域的日光灯、饮水机、窗户由当周值班人员负责。

2.各股室、二级单位的日光灯、打印设备、窗户等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

3.电脑由个人负责。

4.值周人员负责办公区域内所有电源设备的关闭及安全问题。

5.加班人员负责办公区域内所有电源设备的关闭及安全问题。

五、检查监督

局火灾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将随时巡查各部门电器的使用情况,对违规情况将按照规定给予责任人相应处罚。

1.个人电脑在下班后没有关掉和拔出电源,一次罚款100元。

2.当周值班人员在日光灯、窗户、未关的罚款100元。

3.各部门的打印设备、日光灯未关的罚款100元。

六、执行时间: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请各部门认真执行贯彻落实。

附件2

单位电气火灾隐患自查表

被检查单位盖章:单位地址: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电气设备安装使用

1.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是否定期组织对安全用电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2.电气使用是否超过使用年限

及时更新、淘汰超期使用的电气设备

3.电热器具是否靠近可燃物

电热器具周围0.3m以内不应放置可燃物

4.线路是否外露、凌乱

照明灯、开关插座等电源线不宜有接头,若有接头应用绝缘胶布包扎良好

5.线路检查维护是否及时,是否每年定期检测

高压(10kV)线路应每月巡视一次,低压电线应每季度巡查一次,发现缺陷及时处理

6.电气设备安装是否正确、牢固

电气设备是否破损、晃动、有无打火、放电现象

7.电气设备外壳是否使用可燃材料

电气设备外壳应使用阻燃材料

8.安全用电情况

是否将安全用电列入日常防火巡查内容

整改情况

单位责任人或管理人(签字):检查时间:检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