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1-7/20250401-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5-04-01 |
文号 | 浏览量 |
现将昌宁县2025年旱地优质稻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进行公示,请广大群众监督项目实施情况,充分发挥项目效益,确保项目资金安全。
一、专项资金名称:2025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
二、项目名称:昌宁县2025年旱地优质稻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三、项目类别:产业发展(种植业项目)
四、项目主管部门: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五、项目实施单位: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六、项目建设地点:田园镇、卡斯镇
七、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旱地优质稻种植示范基地2000亩,其中漭水镇632亩(500亩为省级示范);大田坝镇1008亩;卡斯镇360亩。
八、投资规模及资金筹措:
项目采用物化补助的形式实施,47.5万元专项资金全部用于购买农资,其中:①计划使用资金16.1万元,购买药肥40吨,2000亩示范基地每亩发放20公斤;②使用资金23.4万元,购买旱稻种3000公斤,每亩发放1.5公斤;③使用资金4万元,购买杀虫药(30%吡蚜.噻虫胺;10克/袋)4000袋,每亩发放2袋;④使用资金4万元,购买杀草药(25克/升五氟磺草胺可分散油悬浮剂;20ml/袋)4000袋,每亩发放2袋。
九、时间进度安排:
2025年3月:完成项目规划设计,落实种植主体。
2025年5-6月:完成播种,并开展除草和病虫害防治。
2025年7-8月:完成追肥施肥和病虫害防治。
2025年9-11月:测产、收获;查缺补漏,完善相关项目档案资料,完成项目验收,总结,项目资料归档。
十、效益分析
1.经济效益:旱稻种植是在水利条件相对差的区域,采用直播的方式、利用自然降水或适时浇灌的一种种植模式,较常规水稻栽培相比,减少了育秧、泡田、移栽等生产环节,很大程度上减少了劳动力,降低了生产成本。根据以往种植,平均亩单产可达362公斤,按3元/公斤计算,亩收入可达1086元,2000亩示范基地可实现总收入200万元以上。
2.社会效益:通过项目的实施,为新技术和机械化作业推广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对农村经济战略性调整营造了空间,有利于农业产业优化结构比例调整。对缓解劳动力、降低生产成本、粮食增收、农村稳定和乡村振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十一、绩效评价
(一)绩效目标
1.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完成基地建设2000亩。
(2)质量指标:基地验收合格率达100%。
(3)时效指标:项目建设完成期为2025年11月。
(4)成本指标:完成投资47.5万元。
2.效益指标
(1)经济效益指标:农业产值达200万元;
(2)社会效益指标:带动项目区群众增收10万元以上。
3.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受益人口满意度达95%以上。
(二)绩效评价
根据项目绩效管理的相关执行要求,对照“项目申报表”和“项目绩效目标表”等开展绩效评价。
项目责任人:李光辉
公示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875-7120901
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12317
公示期为:2025年4月1日—2025年4月1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拨打电话0875-7120901(昌宁农业农村局)、0875-7130072(昌宁县财政局)反映,一经核实将取消项目扶持。
特此公示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