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1-7-06_A/2018-0313009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人事信息 | 发布日期 | 2018-03-13 |
文号 | 浏览量 |
中共昌宁县委关于黄有权等同志任免职的决定
各乡镇党委,县直各部委办局、企事业单位、省市驻昌单位党(工)委(党组)、总支(支部):
中共昌宁县委常委会议决定:
黄有权 任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穆华平 任县纪委专职常委(副科级);
洪浩英 任县纪委专职常委(副科级),免去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县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主任职务;
马 龙 任县纪委(监察委)办公室主任,免去县纪委办公
室(研究室、法规室)主任职务;
熊健钧 任县纪委(监察委)组织部部长,免去县纪委组织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部长职务;
梁永军 任县纪委(监察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县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主任,免去县工业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党委副书记、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杨永生 任县纪委(监察委)第一纪检监察审查室主任,免去县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职务;
胡 彪 任县纪委(监察委)第二纪检监察审查室主任,免去县纪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职务;
杨 萌 任县纪委(监察委)第三纪检监察审查室主任,免去县纪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职务;
徐绍禹 任县纪委(监察委)第四纪检监察审查室主任,免去县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职务;
施赵伟 任县纪委(监察委)第五纪检监察审查室主任,免去县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赵兴丰 任县纪委(监察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主任,免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委副书记、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杨雪玫 任县纪委派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组组长(正科级),免去县纪委派出第二纪工委书记职务;
吴宗泽 任县纪委派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组组长,免去县纪委派出第六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分局局长职务;
毕春霞 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县纪委派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组组长,免去县纪委派出第四纪工委副书记职务;
段 蕾 任县纪委派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组组长(正科级),免去县纪委派出第四纪工委书记职务;
段志平 任县纪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组长,免去县纪委派出第一纪工委副书记职务;
董国成 任县纪委派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组组长(保留正科级待遇),免去县水务局党委副书记、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罗光宏 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县纪委派驻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组组长,免去县纪委派出第一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分局局长职务;
陈子凡 任县纪委派驻县农业局纪检组组长,免去县农业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职务;
董鳘儌 任县林业局党委委员、县纪委派驻县林业局纪检组组长,免去县纪委派出第五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分局局长职务;
马 宏 任县工业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党委委员、县纪委派驻县工业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纪检组组长、主任科员,免去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党委副书记、委员、纪委书记、主任科员职务;
茶向葵 任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县纪委派驻县交通运输局纪检组组长,免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郭杏林 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委委员、县纪委派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纪检组组长,免去县纪委派出第四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分局局长职务;
于永军 任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县纪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组组长,免去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程学祥 任县纪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组组长(正科级),免去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职务;
赵永富 任县纪委派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正科级),免去县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职务;
周兴荣 任县纪委派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组组长(正科级),免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组组长职务;
殷彧喆 任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委员、县纪委派出县委直属机关纪工委书记,免去县纪委派出第二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分局局长职务;
范艳芬 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免去县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任巡察组长职务;
李炳华 任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免去县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吴正良 任县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免去县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任巡察组长职务;
李正海 任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免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任巡察组长职务;
李平远 任县委第四巡察组组长,免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书记职务;
高荣武 任县委第五巡察组组长,免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职务;
师鸣杰 任县委巡察专员(副科级),免去昌宁生物资源加工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党委副书记、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段 华 任县委巡察专员(副科级),免去县纪委派出第六纪工委副书记职务;
马锐琦 任县纪委(监察委)主任科员,免去县纪委派出第一纪工委书记职务;
张梅桂 任县纪委(监察委)主任科员,免去县纪委派出第三纪工委书记职务;
苏红兴 任县纪委(监察委)主任科员,免去县纪委派出第五纪工委书记职务;
罗 键 任县纪委(监察委)主任科员,免去县纪委派出第六纪工委书记职务;
陶 坤 任县纪委(监察委)副主任科员;
赵登先 任县纪委(监察委)副主任科员,免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杨 云 任县纪委(监察委)副主任科员,免去县人民检察院副主任科员职务;
李红仙 任县公安局新园社区派出所教导员,免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室主任职务;
李 予 任县司法局党组书记;
杨华春 任县司法局主任科员,免去县司法局党组书记职务;
施学荣 任县民政局党组书记;
张如典 任县民政局主任科员,免去县民政局党组书记职务;
李元强 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
杨 艳 任县招商局党组成员,免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党组成员职务;
李永周 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书记;
赵 荣 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
张勤仙 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任科员,免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委员职务;
罗佳来 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党组书记;
段茹国 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主任科员,免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党组书记职务;
胡春云 任县人民法院副主任科员,免去县人民法院监察室主任职务;
辉永葵 任县人民检察院主任科员,免去县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职务;
殷大平 任县人民检察院副主任科员,免去县人民检察院监察室主任职务;
于俊荣 免去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职务;
杨先超 免去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职务;
杨华鲁 免去县纪委派出第三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分局局长职务;
于荣昌 免去县纪委派出第三纪工委副书记、主任科员职务;
兰 楠 免去县纪委监察局副科级监察员职务;
兰 晓 免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职务;
汤绍琳 免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职务;
朱正文 免去县林业局党委副书记、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郭 雁 免去县招商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职务;
马聪武 免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职务;
张得超 免去县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职务;
段钧耀 免去勐统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罗光灿 免去耈街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杨毅杰 免去珠街乡党委委员职务。
中共昌宁县委
2017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