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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33-2-/2021-0705003 发布机构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1-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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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地质灾害防治项目)

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地质灾害防治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共实施地质灾害治理项目53个,其中已完工正在进行项目竣工验收等后续工作42个,新建项目3个,开展勘测定界等项目8个;2020年前实施因灾搬迁未支付资金324户;进行707个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工作。具体建设的3个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具体情况为:

1.云南省昌宁县鸡飞镇珠山村大田头组、岭岗逸组滑坡治理项目,为2018年度省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储备项目。该滑坡共威胁珠山村大田头小组76户346人、岭岗逸小组33户159人,共计109户505人生命财产安全,威胁资产约1300万元。根据地质灾害险情划分为大型。2018年10月我局委托招标机构对该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云南省地质工程勘察总公司中标并实施了该项目勘察设计工作。项目施工图设计于2019年9月获得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批复。

2.昌宁县耉街乡挖沙村中村滑坡治理工程,项目总投资为417.55万元,为省级投资,到位资金417.55万元。建设主要内容:抗滑桩16棵,谷坊坝6座,排水沟143.2m,其他临时工程等。该项目总投资417.55万元,为省级投资资金。

3.昌宁县更戛乡木瓜树村三村滑坡主要发育H1、H2滑坡,H1滑坡已经滑动,H2滑坡目前处于蠕动变形阶段,滑坡体上后缘继续发展将威胁后缘居民房屋;滑坡不良地质作用恶化,间接威胁5户22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为了确保人民财产安全,必须对灾害隐患区进行工程治理。2018年2月我局委托云南省地质工程勘察总公司开展该灾害隐患区工程治理勘查及施工图设计工作,2019年7月9日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达了施工图设计批复,准予开工建设。该项目设计预算总投资38.61万元,属市级预算投资项目。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统筹安排:收到文件后,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进行统一的安排布置,明确由财务室牵头,各相关股室配合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二是积极开展:严格根据《昌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昌财发〔2021〕72号)文件要求,及时对涉及自评的相关项目进行筛选、了解及跟进。

三是部门协调: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涉及的各职能部门之间相互沟通、协调,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及时对项目和财务收支的实际情况进行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0年地质灾害资金到位合计48693730.06元(上年结转8530012.36元;本年收入40163717.70元)。其中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资金29998130.06元(上年结转3830012.36元;本年收入26168117.70元);地质灾害监测员补助1414000.00

元;地质灾害搬迁补助16530000元(上年结转4500000 元;本年收入12030000元);自然灾害应急资金、地质灾害防治技术专项资金751600元(上年结转200000 元;本年收入551600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0年地质灾害项目资金支出合计15928150.72元。其中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资金8968150.72元;地质灾害监测员补助1414000.00元;地质灾害搬迁补助5520000.00元;自然灾害应急资金、地质灾害防治技术专项资金26000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一是建立资金管理机构。为严格资金管理,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完成,组建了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项目资金的审批、支付、结算和工程建设管理工作。配备会计和出纳人员,会计负责审核原始凭证,对违反规定或不合格的凭证应拒绝入帐,严格掌握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及时记账、编制有关报表,定期装订会计凭证、帐簿、表册等;出纳负责项目费用报销,定期核对银行账目,月末与会计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的发生额与余额。项目资金设置专户,做到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帐表相符、财务清楚、列项准确,开支符合项目资金管理规定,没有资金挤占、挪用等现象发生。

二是制定资金管理制度。项目实施过程中,昌宁县自然资源局认真落实国家基本建设会计制度,项目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云南省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我局也制定了相关的财务制度及流程,如:财务人员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内部牵制制度及项目工程管理工作流程图、项目工程合同签订流程图等,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三是建立资金管理方式。项目资金的开支范围为组织、实施、管理该项目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工程施工费、临时工程费独立费等。会计核算根据项目实际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依据,项目资金的收支情况和结果客观真实。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核算。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资金投放效益的正常发挥。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昌宁县自然资源局2020年共实施地质灾害治理项目11个,其中,已完工项目1个,正在建设2个,正在进行勘测定界工作8个;完成201户因灾搬迁资金支付 ,支付资金552万元;完成707个地质灾害点监测预警工作。此项指标分数40分,自评得分35分。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通过实施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能产生明显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一是通过工程建设,能减少自然灾害带来的威胁,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明显的经济效益;二是通过工程建设,对维护当地社会的和谐稳定与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将起到积极的作用,带来较好的社会效益;三是通过治理工程与生态环保相结合,可有效改善当地地质环境条件,减少水土流失的危害,带来良好的生态环境效益。指标分数40分,完成得分36分,因部分项目未完工,所以该项目所产生的效益不明显。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对于已经完工的项目,均组织开展群众认可可测评,群众对项目认可度较高。此项指标分数20分,自评得分16分。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一是工程项目推进存在差距,施工进度缓慢;二是项目资金拨付滞后;三是项目管理、财务核算还不够规范。

下一步工作重点:一是严把项目关。明确责任、集中力量,加快在建工程实施进度;项目计划下达后,迅速进行开工准备,确保项目及时启动;项目建设中,督促施工方确保质量,加快进度,完善项目管理资料;项目结束后,及时组织项目决算并申请验收。二是严把资金关。严守资金支付审批程序,科学管理项目资金,做到资金拨付与项目进度同步、资金报账与项目进度同步,坚决杜绝滞留、挤占、挪用、骗取、套取和改变专项资金用途等违纪违规行为发生,确保资金使用及时、安全、透明、高效。三是严把监督关。针对项目管理和财务管理中容易出现问题的关键节点,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项目日常管理、财务日常核算、资金公示公开、各类资料归档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完善、及时整改。

五、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自评,我单位2020年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得分87分,总体情况良好。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我单位将严格根据《昌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昌财发〔2021〕72号)文件精神,按要求对项目进行绩效自评,同时将结果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可以更好的掌握项目管理及财务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不足,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项目管理和财务管理,为以后年度项目实施提供经验,并将绩效评价工作贯穿于整个项目实施过程。在以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对项目情况进行收集反馈,切实促进项目绩效管理工作。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