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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33-2/20250320-00003 发布机构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25-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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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自然资源局(汇总)2025年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2403300600000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汇总)2025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昌宁县自然资源局(汇总)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昌宁县自然资源局(汇总)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汇总)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负责对全县城乡规划实施统一管理;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编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国土空间地理信息管理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依法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承办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昌宁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汇总)内设12个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组织人事股、财务股、法规股、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股、国土空间规划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耕地保护监督股、矿产资源管理股、地质勘查管理股。所属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昌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昌宁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在各乡镇分别设置自然资源所,共设置自然资源所13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力抓好地质灾害防治。一是做好6个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力争年内开工建设;二是加快启动地质灾害因灾搬迁项目实施,尽早完成搬迁避让和补助资金兑付;三是严格落实24小时值带班及灾险情速报制度,做好应急准备,如遇灾险情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及时转移受灾群众,全力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全力抓实占补平衡指标垦造。一是加快勐统新庆、更戛白泥塘提质改造项目施工进度,尽快竣工验收和完成指标入库监管。同时,加快完成珠街黑马、耈街团山等4个补充耕地项目招投标等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本月开工建设;二是超前包装谋划新项目。结合耕地与林地后备资源补充空间划定、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国土变更调查等工作,在全县范围内探寻后备资源,积极包装、谋划土地整治新项目并及时开工实施。

3.全力守牢耕地保护红线。一是严格贯彻落实耕地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占补平衡、耕地进出平衡有关政策措施,压实耕地保护政治责任,强化耕地用途管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确保全县84.59万亩耕地,59.41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一亩不少。二是强化年度、季度及日常变更成果分析,及时掌握全县耕地数量及变化情况,为耕地流出整改提供科学的数据支撑和措施建议。统筹用好各类卫星遥感监测图斑,及时组织对新增不合理的耕地流出图斑开展调查核实整改。三是以卫片执法图斑为抓手,做到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处理,坚决遏制新增违法行为。

4.全力处置批而未供土地推动资产资源盘活。一是通过财政自筹、包装土地债券项目等多渠道筹集征地资金,加快已批土地的征地进度,满足土地市场需求。二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导投资企业在已批土地启动建设。三是强化部门规划,超前对批而未供土地进行详细规划,采取带规划出让土地。四是加强对批而未供土地进行成本收益测算,对有账可算的土地加大前期开发力度,通过土地前期开发提升土地价值。

5.全力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用地需求。一是加强与12个正在组件报批项目用地单位的对接,指导报件材料组建,确保报件质量,同时加强与省自然资源厅请示汇报,争取尽快取得用地批复并供地,确保项目用地合法性,保障项目顺利落地建设。二是加快对已取得建设用地批复项目土地供应,加强用地后期监管,避免出现土地闲置情况。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汇总)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分别是昌宁县自然资源局(本级)、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2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6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工勤人员编制4人,事业编制65人。在职实有7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7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4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2,482,381.8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3,366,381.88元,政府性基金75,616,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3,500,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9,877,478.51元,减少16.25%,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预算收入相应减少,二是报批经费和土地出让项目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8,982,381.88元,其中:本年收入98,982,381.88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366,381.8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75,616,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0530322.74元,减少17.18%,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预算收入相应减少,二是报批经费和土地出让经费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2,482,381.8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8,982,381.88元,其中:基本支出10,687,923.6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47,027.84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划出人员,人员减少,预算支出相应减少;项目支出88,294,458.2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683,294.90元,主要原因是报批经费和土地出让项目经费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5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10,687,923.64元,其中:人员

经费9,969,737.79元;公用经费718,185.85元。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如下:

“2010350”(事业运行):6,508.69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失业保险;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3,6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春节慰问;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01,102.81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70,589.54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60,844.99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62,794.48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医疗补助费用;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897.65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工伤保险;

“2200101”(行政运行):4,598,994.43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临聘人员经费4,057,675.07元,公用经费541,319.36元;

“2200150”(事业运行):3,955,591.05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经费3,792,324.56元,公用经费163,266.49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32个项目,资金共计出88,294,458.24元,其中:民生项目2个,资金共计2,028,20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9个,资金共计49,881,000元;专项业务类项目21个,资金共计36,385,258.24元。 财政拨款安排的项目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如下:

“2080801”(死亡抚恤):28,200元,主要用于遗嘱补助;

“2120201”(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1,100,000元,主要用于县城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昌宁县美丽坝区建设规划支出;

“2120801” 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14,000,000元,主要用于土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补偿、勘测定界、土地评估、土地“三通一平”等支出;

“2120802” 土地开发支出14,000,000元,主要用于城镇建设用地报批费用和报批技术中介服务费用支出;

“21208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7,616,000元,主要用于增减挂钩及土地整治项目、昌宁县土地成片区开发方案制定、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等中介技术服务费和城镇建设用地报批费支出;

“2121099”(其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20,000,000元,主要用于增土地整治项目建设资金;

“2200101”(行政运行):1,000,00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等公用经费和中介服务费;

“2200104”(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1,100,000元,主要用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和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及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支出;

“2200106”(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900,000元,主要用于昌宁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及昌宁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编制资金支出;

“2200109”(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3,100,258.24元,主要用于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自然资源常规监测、林权数据整合、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等专项支出;

“2200114”(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300,000元,主要用于矿产资源勘查、矿产测绘、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等支出;

“2200199”(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1,800,000元,主要用于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耕地流出问题整改、违法违规案件土地、矿产勘查、耕地保护工作经费等支出;

“2240601”(地质灾害防治):3,350,000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因灾搬迁、地质灾害监测员补助等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支出。

(二)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25年基本支出申请安排0元,其中:人员经费0元;公用经费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0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项目支出申请安排2个项目,资金共计3,500,000元,其中:民生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还本付息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上级要求配套的项目0个,资金共计0元;事业发展类项目2个,资金共计3,500,000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部门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54,990.4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94,990.44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汇总)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8,071.44元,较上年减少2,767元,下降3.1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汇总)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汇总)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081元,较上年减少2,767元,下降25.51%,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次,共计接待140人次。

公务接待费预算减少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规范公务接待活动的范围及标准,接待人次减少,公务接待费随之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汇总)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9,990.44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9,990.44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项目一:昌宁县2025年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

1.项目名称

昌宁县2025年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

2.项目类型

土地整治

3.项目背景

按照《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云发〔2018〕11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保山市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工作,充分利用土地后备资源,抢抓机遇、集中实施一批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实现补充耕地数量大幅增加,耕地质量不断提升。

4.立项依据

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补充耕地项目报备有关事项的函》(自然资耕保函〔2021〕99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新增耕地核实认定和入库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耕保〔2020〕301号)等文件,根据2017年1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文件要求,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着力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着力加强耕地管控、建设、激励多措并举保护,采取更加有力措施,依法加强耕地占补平衡规范管理。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提高补充耕地质量。将中低质量的耕地纳入土地整治范围,实施提质改造,在确保补充耕地数量的同时,提高耕地质量,严格落实占补平衡、占优补优。

5.项目实施单位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6.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建设总规模为3860亩,建设地点位于昌宁县境内。项目类型:县级投资项目;项目性质: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

7.项目实施内容

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田间道路工程等。

8.资金安排情况

项目经费共申报20,000,000元,全部为县财政拨款。

9.项目实施计划

本项目建设工期拟定2年实施完成,2025年项目开工建设,2026年完成项目验收入库。

项目二:昌宁县2025年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

1.项目名称

昌宁县2025年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

2.项目类型

土地整治项目

3. 项目背景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在经济发展用地要素保障工作中严守

底线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90号)、《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云发〔2018〕11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的通知》(保政办函〔2020〕2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着力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着力加强耕地管控、建设、激励多措并举保护,采取更加有力措施,依法加强耕地占补平衡规范管理。将中低质量的耕地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实施提质改造,在确保补充耕地数量的同时,提高耕地质量,严格落实占补平衡、占优补优。”“大力推进提质改造为主的国土综合整治:一方面严格核定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从源头上核减耕地特别是优质耕地和水田占用。另一方面要加大力度实施以提质改造为主的国土综合整治,增加补充耕地、尤其是水田指标储备,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用地提供基础服务和保障。”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昌宁县自然资源局组织专业设计单位同步开展“保山市昌宁县更戛乡西桂村勐练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规划设计工作。

4.立项依据

项目规划设计报告通过了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专家审查。

5.项目实施单位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6.项目基本概况

(1)昌宁县勐统镇新庆等2个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项目于2024年1月22日取得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项批复,批复项目总投资12,453,800元,建设规模521.56亩。2024年3月9日完成招投标,中标单位为保山创越实业有限公司,并于2024年3月27日开工建设,2024年7月竣工。

(2)昌宁县更戛乡西桂村白泥塘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项目于2023年10月30日取得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项批复,批复项目总投资34,519,600元,建设规模1563.54亩。2024年3月11日完成招投标,中标单位为保山创越实业有限公司,并于2024年4月1日开工建设,目前土地平整460亩,浇筑水池座,浇筑农渠600米,预计12月底完工。

(3)昌宁县更戛乡西河等2个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该项目预算总投资34,902,700元,建设总规模98.7956公顷,计划提质改造面积97.0892公顷。该项目于2023年10月30日通过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项批复,我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以33,330,500元中标。由于存在大量土地附着物暂未开工,计划年底开工建设。

(4)昌宁县卡斯镇龙洞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该项目预算总投资14,837,900元,建设规模38.3915公顷,预计提质改造面积37.6999公顷。该项目于2024年2月21日通过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项批复,我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以14,073,700元中标。由于存在大量土地附着物暂未开工,计划年底开工建设。

7.项目实施内容

本项目拟建设的主要工程由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其他工程四项组成。

8.资金安排情况

本级财政安排20,000,000元。

9.项目实施计划

项目计划于2025年1月份开工建设,2025年12月底竣工,计划按项目实施进度完成工程支付。

项目:土地报批项目

1.项目名称

昌宁县城镇建设批次用地报批费用

2.立项依据

《昌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3.项目实施单位

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4.项目基本概况

昌宁县2024年度第一批次、2025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报批,涉及土地面积334.95亩。

5.项目实施内容

一是委托第三方开展土地勘测定界、征地前期、组件报批工作;二是按要求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三是购买耕地占补平衡指标。

6.资金安排情况

该项目共申报10,000,000元经费,其中:财政拨款10,000,000元(具体为:本级财力安排10,00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

计划2025年支付第三方批次用地勘测定界、征地前期、组件报批费等第三方服务费583,000元,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等费用9,417,000元。

8.项目实施成效

完成当年土地报批工作,经济效益较上年提升,群众满意度提升。

项目:土地征收出让项目

1.项目名称

昌宁县2025年土地出让项目

2.立项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云南省土地储备管理办法》、《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强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云自然资〔2022〕91号)、《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宁县2022年国有资源资产清查盘活工作方案的通知》(昌政办法〔2022〕30号)、《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3.项目实施单位

昌宁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4.项目基本概况

2025年全县计划出让供应土地19宗310.74亩。

5.项目实施内容

土地出让计划项目主要对计划项目地块进行征地拆迁完成储备,收购储备中心出让前结合储备项目地块需要,对部分地块进行“三通一平”等基础设施前期开发,使地块具备出让条件。

6.资金安排情况

该项目共申报土地收储出让成本18,000,000元,其中:财政拨款18,000,000元(具体为:本级财力安排18,000,000元)。

7.项目实施计划

项目计划根据地块征收储备及前期开发完成进度,从1月份开始逐步实施,2025年年底全面完成出让计划任务。

8.项目实施成效

预计实现土地出让价款收入167,545,300元,实现财政土地纯收益129,443,945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汇总)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18,185.8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1,498.14元,同比减少16.4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12人,配套的公用经费、工会经费等相应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昌宁县自然资源局(汇总)资产总额462,732,372.9元,其中,流动资产210,992,383.6元,固定资产15,305,553.8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35,489,097.5元,无形资产945337.91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369,440.4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079,059.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30项,账面原值86,2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43,410.5元,其中出租资产86.5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43,410.5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昌宁县自然资源局(汇总)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524033006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