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索引号 01526406-8-/2019-0606005 发布机构 昌宁县住建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19-06-06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滇中新区规划建设管理部,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的紧急通知》(建办质函〔2019〕325号)《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贵州贞丰北盘江船只侧翻事故的警示通报》(云安办发电〔2019〕15号)和《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南亚东南亚国家商品暨投资贸易洽谈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云安办发电〔2019〕16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强化责任落实,坚决防范事故发生,确保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地区安全生产稳定可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作部署,结合当前全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决定立即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工作。为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成立了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工作方案》(附后),请各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本地区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工作,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稳定可控。

二、加强重点时段安全生产监管

6月12日至18日,2019年南亚东南亚国家商品暨投资贸易洽谈会(以下简称商洽会)将在昆明举办。按照省政府有关部署安排和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要求,全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工作,切实加强重点时段安全生产监管,督促企业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严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别要进一步加大对“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厉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严防房屋市政工程领域群死群伤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要加强重点时段值班值守,强化应急救援演练,确保事故处置及时、有效,为确保商洽会的顺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狠抓城市洪涝防范

汛期即将来临,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汲取“5.23”贵州贞丰北盘江船只侧翻事故教训,按照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要求,结合大排查工作,举一反三,深入开展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的监测监控、巡查巡护,严格落实汛期安全防护措施,确保2019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度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