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250304-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政府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5-0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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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403000010000
昌宁县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报告(书面)
——2025年2月25日在昌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车志伟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收入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5491万元,同比减少21351万元,下降24.6%,其中:县本级完成42763万元、乡镇完成22728万元。
(2)支出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21066万元,同比增加68万元,增长0.02%,其中:县本级完成278831万元、乡镇完成42235万元。
(3)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549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52241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4846万元,上年结余71741万元,调入资金2918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792万元,收入总计42102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106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75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5394万元,调出资金23047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485万元,年终结转30537万元,支出总计421029万元。
2.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收入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2763万元,同比减少20653万元,下降32.6%。
(2)支出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78831万元,同比减少1767万元,下降0.6%。
(3)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76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52241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4846万元,上年结余71741万元,调入资金2918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792万元,下级上解收入51726万元,收入总计45002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883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75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5394万元,调出资金23047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485万元,补助下级支出71233万元,年终结转30537万元,支出总计450027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收入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4792万元,同比增加1179万元,增长5%。
(2)支出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67627万元,同比减少76317万元,下降53%。
(3)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479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5525万元,上年结余11149万元,调入资金25425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19460万元,收入总计1963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762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076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771万元,调出资金2824万元,年终结转17529万元,支出总计196351万元。
2.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与全县一致。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收入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94万元,同比增加42万元,增长80.8%。
(2)支出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3万元,与上年持平。
(3)收支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万元,收入总计9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万元,调出资金94万元,支出总计97万元。
2.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与全县一致。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收入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00806万元,同比增加6765万元,增长7.2%。
(2)支出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93991万元,同比增加9194万元,增长10.8%。
(3)收支平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0080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5179万元,收入总计13598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9399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1673万元,支出总计135664万元。收支相抵,本年结余321万元,上年结余5138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51706万元。
2.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与全县一致。
以上均为快报数,省财政厅批复我县2024年财政决算后,部分数据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变化情况。
二、财政运行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强化收支管理,保障财政平稳运行。狠抓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筑牢财政运行根基。一是积极“开源”。积极应对经济下行、政策性减收等因素影响,多角度开展财政运行分析研判,制定资源资产处置激励及经费保障措施,加大资源资产盘活力度,不断拓宽财源增长渠道;密切关注重点行业与重点税种,深入挖掘非税收入潜力,扎实做好税收征管,确保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紧紧围绕国家战略方向、政策导向和资金投向,全方位谋划项目,高频次向上对接,全年争取上级资金26.78亿元,持续提升财政保障能力。二是严格“节流”。切实落实落细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通过优化支出结构、严控新增支出政策出台、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盘活存量资金资产等方式,腾出财力保障各类重点支出;坚持“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按月细化分解财政支出阶段目标,逐月跟进预算执行动态,推动财政支出保持较高强度,提升财政服务保障能力。
(二)加大财政调控,促进经济回升向好。加力落实存量和增量财政政策,供需两侧共同发力,为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一是全面落实各项税费支持政策。全年新增减税降费、退税缓费10.69亿元,为市场主体提供资金“及时雨”、送出服务“雪中炭”。二是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延续实施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提高至40%以上的政策,扩大中小企业采购份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188个、支付资金0.5亿元,以政策赋能助力中小企业发展。三是落实促消费系列政策。大力推动商贸、文旅、汽车、家电等消费扩容提质,全年以旧换新补助4565笔、财政补贴326万元,进一步促进消费增长。四是扩大政府投资效应。争取各类项目资金5.4亿元,其中:超长期特别国债0.71亿元,增发国债0.48亿元,充换电设施补短板、水利专项发展、高标准农田等项目资金4.21亿元。
(三)优化资金统筹,支持重点领域发展。强化财政资金统筹,用足用好财政政策空间,增强重点领域财力保障水平。一是全力支持办好民生实事。坚持民生投入只增不减,持续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全年民生支出26.5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2.7%,主要用于教育支出6.29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2亿元、卫生健康支出4.49亿元、农林水支出7.45亿元、节能环保支出0.89亿元、交通运输支出0.39亿元、城乡社区支出0.39亿元。二是落实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强化直达资金流向监管,加强全过程全链条跟踪监控,确保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共下达直达资金11.12亿元,惠及社会保障和就业、农业农村、学生资助、医疗卫生、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方面。三是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6188元/人·年提高至6431元/人·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8736元/人·年提高至8820元/人·年,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从11364元/人·年提高至11472元/人·年,孤儿等特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从16080元/人·年提高至16200元/人·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每月提高34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待遇每月提高20元。四是加大项目资金投入。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0.7亿元、土地整治和土地垦造项目资金0.4亿元、教育项目资金0.35亿元、园区项目资金0.32亿元、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资金0.23亿元、农村公路建设及养护项目资金0.16亿元。
(四)深化改革创新,提升财政治理效能。坚持加强管理、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一体推进,不断提升财政治理水平。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完善重点支出分类保障机制,区分轻重缓急,对“三保”等刚性支出“应保尽保”,对上级有投入要求和具体标准的支出“尽力而为”,对上级有投入要求但没有具体标准的支出“统筹保障”,对部门的合理需求“量力而行”。二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完善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强化预算源头管控,压减低效无效支出,切实强化绩效管理“硬约束”,防控财政资源配置低效无效。三是完善财会监督体系。积极推动构建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加强成果共享,形成监督合力,全力推进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做好违规借用村集体资金问题专项整治和惠民惠农“一卡通”专项整治“回头看”,将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落到实处。四是推进数字财政建设。有序推进公务差旅一体化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完成差旅一体化平台搭建并全面上线系统,助力实现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全流程闭环管理;进一步优化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实现非税收入全部直缴国库。
(五)树牢底线思维,积极防范化解风险。强化风险防范,不断提高地方财政规范化、法治化、阳光化运作水平,推进财政可持续发展。一是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始终将“三保”作为首要任务常抓不懈,强化“三保”运行监测,确保“三保”情况总体平稳。全年“三保”累计支出18.29亿元,其中:保基本民生7.22亿元、保工资10.5亿元、保运转0.5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7%。二是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争取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新增专项债1.34亿元、再融资债券资金9.73亿元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争取再融资债券资金3.36亿元用于偿还政府债务,腾挪财力兜牢“三保”底线,减负担、惠民生、增动能、促发展。在充分发挥政府债券政策功能的基础上,强化专项债券“借用管还”闭环管理,切实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2024年,面对严峻形势,全县财政工作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有力监督、指导和支持下,成功经受住风险挑战,各项财政政策得到有效落实,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但财政运行和财政管理仍面临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财政收入增长乏力、支出保障需求增加、库款运行压力渐增、债务风险防控压力增大,财政“紧平衡、硬平衡”特点突出,经济高质量发展面临风险和挑战。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三、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25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县委总体部署,接续落实县委“13631”工作安排,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锚定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深入研判财政形势,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强化国资国企监管、提升财政支出质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兜牢兜实“三保”底线,积极跟进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全力做好“健康财政、安全财政、发展财政、民生财政、质效财政”5篇文章。
根据财政收支政策要求,综合研判全县经济增长基础条件和财政收支增减因素,2025年全县“四本预算”及“三保”支出预算安排建议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
1.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
(1)收入方面:预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8000万元,同比增加2509万元,增长3.8%,其中:县本级收入45870万元、乡镇收入22130万元。
(2)支出方面:预期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1100万元,同比增加34万元,增长0.01%,其中:县本级支出297577万元、乡镇支出23523万元。
(3)预算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8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98545万元,债务转贷收入51942万元,调入资金3967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485万元,上年结余30537万元,收入总计39217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11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771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3365万元,支出总计392179万元。
2.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
(1)收入方面:预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5870万元,同比增加3107万元,增长7.3%。
(2)支出方面:预期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7577万元,同比增加18746万元,增长6.7%。
(3)预算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587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98545万元,债务转贷收入51942万元,调入资金3967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485万元,上年结余30537万元,下级上解收入52120万元,收入总计42216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757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771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3365万元,补助下级支出53513万元,支出总计422169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
1.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
(1)收入方面:预期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6000万元,同比增加41208万元,增长166.2%。
(2)支出方面:预期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6270万元,同比增加8643万元,增长12.8%。
(3)预算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6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000万元,上年结余17529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0160万元,调入资金15945万元,收入总计1246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627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24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294万元,调出资金23670万元,支出总计124634万元。
2.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
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与全县一致。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
1.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
(1)收入方面:预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0万元,同比减少44万元,下降46.8%。
(2)支出方面:预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万元,与上年持平。
(3)预算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万元,收入总计5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万元,调出资金50万元,支出总计53万元。
2.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
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与全县一致。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
1.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
(1)收入方面:预期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07002万元,同比增加6196万元,增长6.1%。
(2)支出方面:预期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00603万元,同比增加6612万元,增长7%。
(3)预算平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0700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8575万元,收入总计14557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0060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8381万元,支出总计138984万元。收支相抵,本年结余6593万元,上年结余51706万元,年末滚存结余58299万元。
2.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
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与全县一致。
(五)“三保”支出预算安排
根据“三保”支出测算口径,2025年“三保”支出预算188873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75066万元,主要用于营养改善计划、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及养老保险、困难群众救助、村级支出、就业见习补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支出;保工资108349万元,主要用于全额供给单位及差额供给单位工资性支出、随工资计提的附加支出、离退休人员支出;保运转545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公用运转经费、离退休干部公用经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经费等。
省财政厅审核后,部分数据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变化情况。
(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前安排的支出情况
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在2025年预算年度开始后,县人代会批准预算之前,已将上年度结转支出、必须的基本支出和重点项目资金提前下达至各部门,并已安排支出4.9亿元。
四、2025年财政工作重点
我们将围绕既定目标,全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精准施策,支持经济稳进提质。一是巩固提升传统税源产业。密切关注重点税源、潜在税源运行状况,强化收入形势预判研判,增强财政组织收入的主动性和预见性,抓大不放小,确保应收尽收、颗粒归仓。二是挖掘培育财政增收新动能。用好“财政+金融”政策工具,综合运用政府投资、融资担保、贷款贴息、财政补贴等政策工具,支持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流向实体经济,赋能实体扩大税基。三是切实加大助企纾困力度。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确保市场主体应享尽享,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提振市场预期和企业信心,持续巩固财源。四是积极争取资金壮大财力。精准把握宏观政策导向,主动融入国家发展战略,抓住窗口期、找准突破口,做好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确保上级有政策、县级有准备,最大力度争取资金支持。
(二)突出重点,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一是保障民生支出。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经济发展和财力可持续基础上,做到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持续加大民生领域投入力度,力争民生支出保持在80%以上。二是保障重点支出。合理统筹资金用于保障重点领域补短板项目,安排教育支出6.9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亿元、卫生健康支出5亿元、乡村振兴支出4.8亿元、住房保障支出1.1亿元、生态环保支出0.6亿元。三是保障项目支出。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完善大事要事保障机制,强化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安排县级重大项目支出1.5亿元,加力支持重大战略、重要任务、重点改革落实落地。
(三)注重效能,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从严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按照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把预算支出、资产配置、政府采购等关口,持续压减低效无效支出,积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握指成拳,集中财力办大事。二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健全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评估机制,加大项目预算评审、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力度,分类管控政府投资项目,加强重点绩效评价和结果运用,提升财政资金绩效。三是持续推进数字财政建设。全面试行部门决算、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资产年报一体填报,实现财政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持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四是强化财会监督管理。完善财会监督与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等其他监督的贯通协调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切实提升监督效能。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动预决算、绩效、政府债务等信息及时、完整、规范公开,提升财政管理透明度,着力打造阳光财政。
(四)深化改革,增强发展内生动力。一是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始终坚持预算一个“盘子”、收入一个“笼子”、支出一个“口子”,加强“四本预算”、增量与存量资源、财政拨款收入与非财政拨款收入等各类财政资源统筹力度,不断增强政府预算调控能力。二是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加强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快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全力构建“该保必保、应省尽省、讲究绩效”的资金管理体制,通过打破基数概念,实现集中财力办大事,让财力资金精准投向经济发展的薄弱点和紧要处。三是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结合实际抓好政策研究,密切关注改革进展,最大程度获得改革红利,不断增强内生发展动力、自我保障能力,确保改革平稳有序落地。四是强化财政金融协同联动。加强财政与金融工具的联动配合,财政金融政策协同发力,变“财政单打”为“财金联动”,有效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
(五)统筹兼顾,筑牢财政风险堤坝。一是守牢“三保”底线。坚持把“三保”支出放在财政支出中的最优先位置,强化预算执行监控,加强可用财力和库款监测预警,深入研判潜在风险,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二是加强债务管理。健全完善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体系,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举债行为。正确处理稳增长与防风险的关系,统筹各类资产资源和财政增量政策措施,腾出更多资金用于化解债务风险。三是严肃财经纪律。持续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加强制度机制建设,深入推进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及时组织“回头看”,加大追责问责力度,让财经纪律带电生威。
各位代表,2025年财政工作形势仍将复杂、任务仍将艰巨,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主动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听取县政协的意见建议,坚持底线思维,把握新发展理念,攻坚克难,埋头苦干,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为的担当,扎实推进财政各项工作,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昌宁新篇章贡献力量!
附件:1.2024年昌宁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表
2.2024年昌宁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表
3.2024年县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表
4.2024年县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表
5.2024年昌宁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表
6.2024年昌宁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表
7.2024年昌宁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表
8.2024年昌宁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表
9.2024年昌宁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表
10.2024年昌宁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表
11.2024年昌宁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结余执行情况表
12.2025年昌宁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表
13.2025年昌宁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4.2025年县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表
15.2025年县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6.2025年县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预算经济分
类表(基本支出)
17.2025年昌宁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表
18.2025年昌宁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9.2025年昌宁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情况表
20.2025年昌宁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21.2025年昌宁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情况表
22.2025年昌宁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23.2025年昌宁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结余情况表
24.2024年昌宁县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25.2024年昌宁县新增地方政府债务投向情况表
26.2025年昌宁县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27.2024年昌宁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表
名词解释
政府预算:是指经法定程序由国家权力机关批准的政府年度财政收支计划。包含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政府预算中的调入资金、调出资金主要反映四本预算之间的平衡关系。
一般公共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安全等方面。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地方财政收入”,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照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等;按照其经济性质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对企事业单位补助、资本性支出和其他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对国有资本实行存量调整和增量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指国家为保证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而提供救助和补给,以便实现国家社会保障职能、建立社会保障制度而编制的收支预算。该预算封闭运行,其管理方式与其他三本预算不同。
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是指以各级政府之间存在的财政能力差异为基础,以实现各地区之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的一种财政平衡机制。按现行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规定,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主要包括体制补助收入、结算补助、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边境地区转移支付收入、共同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等。
专项转移支付收入:是指政府间服务于特定政策目标,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的转移支付资金。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一般公共预算按照预算法及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置,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不足,实现跨年度平衡的资金。按照预算法规定,结余资金应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零基预算:是指不考虑过去的预算项目和收支水平,在编制预算时,对所有的预算支出均以零点为基础,从实际需要与可能出发,逐项审核各项支出的必要性、合理性以及支出数额,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科学编制预算的方法。
预算绩效管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的关键举措。其主要内容就是创新预算管理方式,更加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通过建立绩效评估机制、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开展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等,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民生支出:民生支出是与民生有关的财政支出。主要包括:教育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科普活动、地震事务、气象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保”支出:是指保障基本民生、运转、工资方面的支出。保基本民生支出包括国家及省级核定并纳入基本民生政策的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民政事务等领域事项支出。保工资支出包括国家出台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随工资计提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等。保运转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离退休公用经费、公务用车经费、工会经费等。
“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地方政府债务:指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为公益性项目发展举借,需地方政府通过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
地方政府债券:指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由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发行并办理还本付息和支付发行费的政府债券,分为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一般债券是指地方政府针对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债发行的债券,本金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专项债券是指地方政府针对土地储备、收费公路等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债发行的债券,本金通过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
增发国债:增发国债是由中央承担还本付息,通过转移支付方式安排给地方,用于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能力、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灌区建设改造、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领域的一次性补助资金。
财会监督:是依法依规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的财政、财务、会计活动实施的监督。
监督索引号53052403000010111
附件【昌宁县2025年政府预算公开目录.doc】
附件【昌宁县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报告20250303052415004.docx】
附件【附件1.2025年昌宁县政府预算公开表20250303053128872.xlsx】
附件【昌宁县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