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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20231116-00002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其他 发布日期 2023-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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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会计
昌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会计监督检查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会计信息质量抽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为切实履行财政监督职能,进一步强化会计制度,提高会计质量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令第3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成立检查组,按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流程于2023年11月4日至2023年11月15日对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党史地方志办公室开展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检查组通过调查询问、抽查会计凭证、核查会计账簿、复查会计报表、查看相关文件、核对相关合同等必要的检查程序开展检查工作。现将检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 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党史地方志办公室内设2个:综合股、史志股

(二) 人员情况

核定编制7名。其中: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人),在职实有人数7人。

二、2022年收入情况

(一)上年累计盈余70705.20元。

(二)2022年收入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党史地方志办公室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393,620.5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93,620.58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28,638.95元,增长30.8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49,114.26元,增长33.4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较上年人员增加1人,且补发2021年政府性绩效资金、补缴历年社保缴费导致收入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20,475.31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审计局拨入志书编纂经费纳入专项往来核算,导致本年度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20,000.00元;当年未收到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导致本年度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475.31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党史地方志办公室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457,484.47元。其中:基本支出1,193,769.78元,占总支出的81.91%;项目支出263,714.69元,占总支出的18.0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84,603.04元,增长35.8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81,130.13元,增长46.90%;项目支出增加3,472.91元,增长1.3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较上年人员增加1人,且补发2021年度政府性绩效资金、补缴历年社保缴费导致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党史地方志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93,769.7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02,346.77元,占基本支出的92.3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1,423.01元,占基本支出的7.6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党史地方志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3,714.6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情况如下:

1.《昌宁年鉴、中共昌宁县委执政纪要》编纂出版经费支出149,900.00元。

2.昌宁县委史志办档案室维护专项经费支出40,320.00元。

3.中央就业补助资金(公益岗)支出9,630.80元。

4.党史地方志办公室笔记本电脑采购、残疾人保障金缴纳等工作经费支出63,863.89元。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50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05.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50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党史地方志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1,132,944.72元,其中,流动资产1,007,784.72元,固定资产125,16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783.5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8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52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5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7,52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六、年未累计盈余54686.93元

七、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截至11月15日,全县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已全面结束,较好地完成全年检查工作任务。但发现被检查单位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

(一)采购密集档案柜40320元未及时入固定资产。

(二) 往来款项处理不及时,其中:其他应收款986837.35元,其他应付款1007697.35元。

(三)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7200元,而实际采购计算两台10500元,密集档案柜40320元,存在超预算采购43620元。

(四) 应缴国库款未及时入库87.37元。

(五)处理意见: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检查组讨论决定,要求被查单位在下步工作中加强会计基础性工作,规范会计核算,对往来款应及时清理,并制定方案和措施,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

八、主要做法

(一)确定目标,认真履行检查职责。会计监督检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赋予财政部门监督各单位会计工作的重要职责。也是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促进会计工作秩序根本好转的主要措施。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以来,我局始终坚持以促进会计信息质量提高和规范会计工作秩序作为我局财政会计监督管理工作的一个目标,并为之不懈努力。通过依法履行财政部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职责,防范、控制会计信息失真,遏制会计舞弊现象,规范会计秩序,维护市场公平,进而为政府部门宏观调控、资源配置提供可靠的数据信息。

(二)选好检查单位,做好检查前的准备工作。按照上级要求的检查重点,结合日常财政管理业务选好检查单位。今年,我县确定重点检查户数1户,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党史地方志办公室。在检查前,结合检查内容收集有关政策文件,使每位检查人员充分熟悉相关法规政策和被查单位的有关情况。

(三)制定检查方案,下发检查通知。我县按照要求,制定了《昌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会计质量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昌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一并下发,从检查范围和重点、检查内容、处理原则、资料报送、检查时间要求、纪律规定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为有效开展检查工作提供了基础保证。

(四)实行查前公示和查后公告,加大宣传力度。为进一步扩大会计监督的社会影响,按照上级要求,我县制发《昌宁县财政局关于2023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查前公示》和《昌宁县财政局关于2023年度会计检查监督检查结果公告》,在昌宁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了今年县本级检查的1个单位名单以及检查的目的、内容和重点,起到了很好地宣传效果。

(五)遵循监督和检查工作办法。检查工作程序与检查人员行为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开展的好坏。在实施检查工作中,我局始终要求检查人员严格遵循《财政部门监督办法》和《财政检查工作办法》两项工作办法及其相关规定,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监督、严格执法。同时,对检查人员严明检查纪律,以廉洁自律为根本,规范自身行为,树立监督检查干部清正廉洁的新形象。

(六)严格检查程序,严把问题的处理处罚关。要客观公正地反映被检查单位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手续完备。

(七)检查以会计监督为主线,从会计基础工作及会计信息质量入手,对被检查的单位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政策执行等方面进行检查。

(八)注重对检查信息的反馈。我们对检查中发现的问 题,一方面本着规范财务收支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的目的,向被检查单位反馈检查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内容、完善内控制度等处理意见,另一方面将被检查单位存在的财务方面的问题及检查处理情况向被查单位通报及财政业务股室进行反馈。通过信息反馈让相关部门、股室了解掌握财政资金在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便于加强管理或改进,使其清楚监督检查工作的目的,从而支持监督检查工作,进而形成监管合力。

九、检查成效

本着“检查是手段,规范管理是目的”的宗旨,积极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检查成效明显。一是通过检查积极向被检查单位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使被检查单位充分认识到会计工作的重要性,也使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更加重视和支持会计工作,把我们这次的意见作为今后加强管理的手段和措施。二是通过检查,提出存在问题和整改建议,从而规范了被检查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进一步提升了被检查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



昌宁县财政局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