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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04_A/2016-1009004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其他 发布日期 2016-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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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四项措施推进“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综合服务示范县”试点工作

近日,昌宁县“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综合服务示范县”试点项目已完成了上级批复的全部实施内容,达到了预期效果,成效显著。在项目实施和管理过程中我县采取四项措施推进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一是创新载体,拓宽了服务渠道。试点项目与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杭州茶叶研究院、云南农业大学等高等科研院校购买服务,促进了科研成果和技术转化应用。与昌宁县东润农牧发展有限公司、昌宁县兴润绿化公司、昌宁县遐尔茶品有限责任公司等龙头企业购买服务,实践“公司+基地+农户”经营模式。与德隆茶叶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购买服务,充分发挥民间技术力量,建成标准茶园示范基地。

二是培育主体,完善了农业科技推广体系。通过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试点工作的开展,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带动从事林业生产服务的公司从2014年的3家发展到现在的10家,带动组建各类专业合作联社6个。培训64名中级茶艺师,成为产业文化传播人才。培养了一批新型职业化农民,为全县农业科技推广体系补充了新的力量。

三是建设基地,示范带动助农增收。在田园镇西山片建成高标准茶叶示范基地0.2万亩,带动全县实施标准茶园建设20526亩,改造低产茶园14362亩;依托遐尔茶品公司建设茶叶加工示范茶所1个,开展茶叶加工培训5期38人,推动13个茶叶初制所实施标准化建设。在柯街镇、温泉镇、耈街乡建成核桃丰产栽培示范基地1万亩,2015年末全县泡核桃种植面积180亩,其中挂果面积118.68万亩,实现干果总产量4万吨,比上年增1.1万吨,产值10亿元,比上年增1.3亿元。建设核桃无烟烘烤示范点1个,带动全县推广核桃无烟烘烤设备509座,惠及加工企业和林农281户,每吨核桃销售价格提高800至1000元,全县核桃加工年增收3600多万元。建设生猪标准化养殖示范户100户,推行公司委托农户代养模式,户均年新增出栏肥猪25头,增收3万元以上,规模化养殖水平进一步提升。

四是准确定位,转变职能强化监管。准确定位政府在农村综合改革和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角色,抓好规划、协调和监管,采取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一方面保证了技术的专业性,提高服务质量,另一方面进一步理顺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实现将“主动权还给市场”的要求,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昌宁县财政局 张娟碧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