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250424-00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5-04-24 |
文号 | 浏览量 |
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
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各级有关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政务服务、强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上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服务的有关要求制定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2)牵头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重点组织清理全县行政审批事项以及其他政务服务事项。
(3)负责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相关工作,推进并指导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系统的运用管理和运行维护工作。负责推进并指导全县各级政务服务平台的推广运用,做好政务服务平台的管理和运行维护工作。负责推进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运行。
(4)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服务工作,重点对县直部门(单位)在县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进行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监督管理。
(5)负责县政务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相关考核评价机制和管理工作制度。负责对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和日常管理工作。
(6)负责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实施综合监督,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进行管理。
(7)负责昌宁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的管理、运行和协调工作,对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问题进行分办、跟踪、协调、催办、督办。
(8)负责云南省投资审批中介超市的运行管理工作。
(9)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情况
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是昌宁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昌宁县行政审批局、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牌子。内设综合办公室、政务服务管理股、行政审批改革股、信息服务股、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股5个机构。行政编制8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局长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副局长3名(其中,1名兼任县行政审批局局长、1名兼任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局长)。股所级领导职数5名。
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所属股所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昌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共核定事业编制7名,事业周转编3名。其中,股所级领导职数2名:主任2名。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保障昌宁县政务服务中心、昌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昌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正常运转。建设公开透明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制度科学完善,服务热情周到、办事高效快捷的政务服务平台;规范运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保证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依法依规在阳光下运行。提高行政效能和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收入384.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1.55万元,占总收入的99.22%、非财政拨款收入3万元,占总收入的0.78%。年内支出381.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82.13万元,占总支出的73.94%;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9.48万元,占总支出的5.11%;项目支出79.94万元,占总支出的20.95%。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预算管理制度》、《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财务制度》等资金管理使用制度。
(五)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0.00万元,较2023年0.45万元减少0.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较上年减少0.45万元,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批次减少5批次人员减少48人次。
二、绩效自评组织情况
(一)前期准备
严格落实《预算法》及省、市、县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通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促进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的提升,强化部门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促进政务服务事业的发展。
(二)组织实施
根据昌宁县财政局《关于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昌财发〔2025〕39号)文件要求,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成立了分管领导任组长,办公室主任、会计、出纳、信息技术股负责人为成员的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评价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标对表,通过查账目、检查系统运行情况等方式,认真对照绩效自评表,对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全方位自查和自评,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设定二级指标分别为:数量指标,本年预算数431.07万元,实际执行数381.55万元,执行率88.51%。质量指标,严格按照整体绩效目标管理使用资金,确保资金使用合规性;时效指标,根据资金使用安排,及时支付经费,确保政务中心公务运转;成本指标,严格审批程序,以节约为原则,规范资金使用范围及金额。
(二)效益情况分析
效果情况设定二级指标分别为:经济效益,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和亮点,多渠道、多方式加大对政务服务工作的宣传推介力度,营造县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良好氛围,促进全县经济发展;社会效益,统筹推进,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拓展政务服务移动应用。推动政务服务向“两微一端”等延伸拓展,为群众提供多样性、多渠道、便利化服务。加强政务新媒体监管,提升服务水平;生态效益,立足实际,持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可持续影响,健全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各类政务服务平台全部开展“好差评”,线上线下全面融合,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评价对象全覆盖、服务渠道全覆盖。
(三)满意度情况分析
全面提升办事群众、企业、市场主体满意度。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绩效管理的整体性上还有差距,管理体系需进一步健全。二是绩效目标设定的科学性、时效性有待加强。三是因资金拨付情况及工作开展情况,导致个别项目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支出进度慢的现象。
(二)整改情况
一是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编制。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二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三是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绩效结果应用,既是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基本前提,又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增强资金绩效理念、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为使绩效评价结果得到合理应用,将此次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建设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评价结果可公开。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完善管理机制,明确责任。项目实施完成后,加大对项目建设的保护工作和重视,构建职责分明、科学规范、实施有效的管理长效机制。二是拓宽资金来源,积极向上级争取财政拨款资金,发挥政府导向作用,提高行政职能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5年4月18日
附件【1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
附件【3昌宁县政务服务便民服务终端建设项目专项经费.xlsx】
附件【2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4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单位往来补助资金.xlsx】
附件【5昌宁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器采购项目专项经费.xlsx】
附件【7政务服务中心全年运转专项经费.xlsx】
附件【6昌宁县政务服务中心政府购买服务专项经费.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