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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20250423-00006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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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昌宁县政法委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能

政法委为县委组成部门,职能职责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财政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云政办发〔2009〕228号)执行。根据中发〔1999〕6号文件精神及省委33号文件规定,昌宁县政法委的职责任务为:(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委的有关决策和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2)组织政法工作中有关法律及重大政策的调查研究;指导政法工作改革,对依法治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3)研究处理政法工作的重大问题并及时向同级党委提出建议;对一定时期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检查落实。(4)维护政法各部门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依法组织开展执法监督;指导、协调政法各部门的工作;组织研究和讨论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5)组织调查、协助处理抗法的重大事件,确保政法各部门正常开展工作。协助同级党委组织部考核检查督促政法队伍的纪检、干部和人事工作。(6)组织、协调、指导本级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禁毒工作等。调查掌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制订并检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大措施。(7)研究和指导本级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8)承办党委和上级政法委员会、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2.部门基本情况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年末在职在编实有15人,其中: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与上一年度持平;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与上一年度相比减少1人,减33.33%,减少原因为:于2024年9月调出事业人员1人。

年末离退休人员共计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年末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2024年,县委政法委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使命,预算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绩效目标为:1.维护社会稳定。降低刑事案件发案率,确保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好转。加强反恐防暴工作,不发生暴力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2.充分发挥政法委的工作职能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的特点和优势,深入推进平安昌宁、法治昌宁、过硬队伍三大建设,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维护社会稳定、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信访矛盾纠纷为重点,进一步夯实基础,明确责任,创新社会工作方法,有效地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3.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合理的原则,做到整体与局部相结合、近期与长远相结合,规范和细化预算编制,加强支出的分类管理,统筹安排各项支出;4.基本支出足额保障;5.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实行定接待地点、定陪客人数、定接待标准;严禁公车私用,规范公务用车管理,统筹调度工作用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审批制度;进一步严格差旅费管理,严格执行出差,报销审批制度,进一步严厉管理经费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各项规定;6.严格预算管理,切实按照相关部门管理制度要求,坚持执行财经和财务制度;7.根据相关政策文件要求,严格控制结转结余;8.把各种技能和技术应用于项目运作中,以满足和超过有关各方面的要求,保证项目组织良好;9.严格按要求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提高使用效率;10.建立健全相关财经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并切实按照相关部门管理制度要求,坚持执行财经和财务制度;11.及时按要求对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进行公开;12.做好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效对接工作,做到动态管理与静态管理相结合。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本年度收入、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11.23万元,上年收入、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59.52万元,同比下降10.51%,减少原因为:1.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减少;2.项目经费减少。

2.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县委政法委2024年收入年初预算数为411.23万元,决算数为323.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收入318.30万元,非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5.02万元。与上年对比收入决算数减少52.03万元,减少13.86%;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11.23万元,决算数为320.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1.19万元,项目支出19.26万元。与上年对比决算支出减少49.90万元,减少13.47%。 减少原因为:1.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减少;2.项目经费减少。

(1)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①预、决算差异情况

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表

功能分类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收入

支出

预算数

决算数

差异

差异率

预算数

决算数

差异

差异率

2010301

行政运行

15.71

1.17

-14.54

-92.55%

15.71

1.17

-14.54

-92.55%

2013101

行政运行

225.50

230.87

5.37

2.38%

225.50

230.87

5.37

2.38%

2013150

事业运行

22.68

28.63

5.95

26.23%

22.68

28.63

5.95

26.23%

2013699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0

4.46

4.46

100%

0

4.46

4.46

100%

2019999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55.00

6.54

-48.46

-88.12%

55.00

6.54

-48.46

-88.12%

20402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4.00

0.71

-3.29

-82.255

4.00

0.71

-3.29

-82.255

2049999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15.00

1.25

-13.75

-91.67%

15.00

1.25

-13.75

-91.67%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0.24

0.24

0

0

0.24

0.24

0

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1.73

21.72

-10.01

-31.55%

31.73

21.72

-10.01

-31.55%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8.00

0

-8

100%

8.00

0

-8

100%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12.90

12.44

-0.46

-3.57%

12.90

12.44

-0.46

-3.57%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1.16

1.16

0

0

1.16

1.16

0

0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8.94

8.79

-0.15

-1.68%

8.94

8.79

-0.15

-1.68%

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0.35

0.33

-0.02

-5.71%

0.35

0.33

-0.02

-5.71%

2299999

其他支出

10.00

0

-10

-100%

10.00

2.14

-7.86

-78.6%

合计

411.23

318.30



411.23

320.44



②差异原因分析

本年收入支出决算数均比年初预算数少,减少原因为:人员经费减少,综治维稳经费减少、扫黑除恶工作经费减少、市域社会治理结束,无项目经费。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① 2024年总收入323.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8.30万元,占总收入98.4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0.00%;其他收入预算0.00万元,占总收入0.00%;年初结转结余5.02万元,占总收入1.55%。

2024年总支出320.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1.19万元,占决算总支出的93.99%。项目支出19.26万元,占决算总支出的6.01%。

② 2024年总收入323.32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32.04万元,占总收入的71.77%;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71万元,占总收入的0.22%;事业运行28.63万元,占总收入的8.86%;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4.46万元,占比1.38%;事业单位医疗1.16万元,占总收入的0.36%;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4万元,占总收入的2.02;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33万元,占总收入的0.10%;其他公共安全支出1.25万元,占总收入的0.3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72万元,占总收入的6.72%;行政单位医疗12.44万元,占总收入的3.85%;行政单位离退休0.24万元,占总收入的0.07%;公务员医疗补助8.79万元,占总收入的2.72%;非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5.02万元,占总收入的0.16%。

2024年总支出320.4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32.04万元,占72.4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71万元,占0.22%;事业运行28.63万元,占8.93%;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4.46万元,占比1.39%;事业单位医疗1.16万元,占0.36%;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4万元,占2.04%;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33万元,占0.10%;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8.79万元,占2.74%;其他公共安全支出1.25万元,占0.3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72万元,占6.78%;行政单位医疗12.44万元,占3.88%;行政单位离退休0.24万元,占比0.07%;其他支出2.14万元,占0.67%。

③ 2024年总收入323.32万元,上年总收入375.35万元,减少52.03万元,减少13.8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318.30万元,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8.00万元,减少49.7万元,减13.5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上年收入为2.34万元,减少2.34万元,减100%;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5.0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5.02万元,同比持平。

2024年总支出320.44万元,上年支出375.35万元,本年比上年减少54.91万元,减少14.63%。其中:基本支出301.19万元,上年基本支出330.46万元,比上年减少29.27万元,减少8.86%。项目支出19.26万元,上年项目支出39.88万元,减少20.62万元,减少51.71%;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减少,综治维稳经费减少、扫黑除恶工作经费减少、市域社会治理结束,无项目经费。

(3)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析

① 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数为8.9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5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支出4.9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37万元,因公出国(境)0元,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350人次。对比全年预算数持平,对比上一年度减少27.17万元,减少75.22%,减少原因为: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

② 议费支出情况:本年支出0.44万元,上年支出0.4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04万元,减少8.33%,减少原因为:认真贯彻相关工作要求,精简会议,节约开支。

③ 培训费支出情况:本年培训费支出情况:2024年。培训费支出0.1万元,上年支出1.04万元,对比上一年度减少0.94万元,将90.385。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减少到善州精神教育基地培训费用。

④ 差旅费支出情况:本年差旅费支出1.94万元,上年支出为4.7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84万元,下降59.41%,减少原因为:减少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调研费用,领导干部外出培训费用。

(4)支出按功能分类科目分析

功能分类科目代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占总支出的比重

较上年变动数

变动率

2010301

行政运行

1.17

0.37%

1.17

100%

2013101

行政运行

230.87

72.05%

-38.31

-14.235

2013150

事业运行

28.63

8.93%

5.84

25.63%

2013699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4.46

1.39%

4.46

100%

2019999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6.54

2.04%

-3.21

-32.92%

20402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0.71

0.22%

-0.9

-55.90%

2049999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1.25

0.39%

-14.57

-92.10%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0.24

0.07%

0

0.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1.72

6.78%

4.22

24.11%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0

0.00

-1.7

-100.00%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12.44

3.88%

0.82

7.06%

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

1.16

0.36%

0.02

1.75%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8.79

2.74%

0.64

7.85%

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0.33

0.10%

0.18

120.00%

2299999

其他支出

2.14

0.67%

2.14

100%

(5)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分析

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318.3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8.3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上年财政拨款收入370.34万元,减少52.04万元,减少14.05%。减少原因为:1.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减少;2.减少综治维稳及市域社会治理经费。

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318.3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318.30万元,占总支出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52.04万元减少14.05%。减少原因为:1.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减少;2.减少综治维稳及市域社会治理经费。

(6)非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分析

2024年非财政拨款5.02万元,为上一年度结余,支出2.14万元,结余2.8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2024年年末结余非财政拨款2.87万元。

(四)与预算支出相关的其他指标分析。

1.资产情况

本年度末单位资产合计59.57万元,与上年63.84万元相比,减少4.27万元,同比下降6.69%。其中:流动资产合计15.42万元(其中:货币资金10.42万元、其他应收款净额2.87万元),占资产总额的25.89%;非流动资产合计44.15万元(固定资产净值44.15万元),占资产总额的74.11%。

2.机构人员信息

2024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1个,一级预算单位1个;

本年末,在职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15人,其中:行政人员 13人(含参公管理工勤1人),事业人员2人。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7人。

3.非税收入征缴:本单位2024年度无非税收入。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昌宁县政法委财务管理制度》中包含了单位预算管理制度,具体如下:

1、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按法定程序审核、报批。部门预算由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组成。

2、单位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往来款收入、罚款和罚没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捐赠、其他收入等必须列入收入预算,不得隐瞒或少列。

单位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实物),要据实及时入账,不得隐瞒,更不得另设账户或私设“小金库”。

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或财政预算内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或罚没款,要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及时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滞留在单位坐支、挪用。

3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的支出预算,应当保证本部门履行基本职能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对其他弹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应当严格控制。

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专项支出。人员支出预算的编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没有政策规定的项目,不得列入预算。日常公用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本着节约、从俭的原则编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的编制应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专项支出预算的编制应紧密结合单位当年主要职责任务、工作目标及事业发展设想,并充分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本着实事求是:从严从紧、区别轻重缓急,急事优先的原则按序安排支出事项。

4对财政下达的预算,单位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用款计划和项目支出计划。预算一经确立和批复,原则上不予调整和追加。

5单位应加强对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和上级补助资金的管理,建立健全项目的申报、论证、实施、评审及验收制度,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专项资金应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不得虚列项目支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浪费、套取、转移专项资金,不得进行二次分配。单位应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6单位应建立健全支出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稽核、审批、审查制度,完善内部支出管理,强化内部约束,不断降低行政事业单位运行成本。各项支出应当符合国家的现行规定,不得擅自提高补贴标准,不得巧立名目、变相扩大个人补贴范围;不得随意提高差旅费、会议费等报销标准;不得追求奢华超财力购置或配备高档交通工具、办公设备和其他设施。

(五)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昌宁县政法委收入323.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8.30万元,占总收入98.4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0.00%;其他收入预算0.00万元,占总收入0.00%;年初结转结余5.02万元,占总收入1.55%。2024年总支出320.44万元,上年支出375.35万元,本年比上年减少54.91万元,减少14.63%。其中:基本支出301.19万元,上年基本支出330.46万元,比上年减少29.27万元,减少8.86%。项目支出19.26万元,上年项目支出39.88万元,减少20.62万元,减少51.71%;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减少,综治维稳经费减少、扫黑除恶工作经费减少、市域社会治理结束,无项目经费。

二、绩效自评组织情况

(一)前期准备

1.明确自评目标与范围。在开展财务绩效自评工作前,政法委成立了专门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由财务部门负责人担任组长,各相关业务科室骨干为成员。工作小组首先明确了本次自评的目标,即全面、准确地评估政法委在过去一个财政年度内各项财务资金的使用效益和达成预定目标的程度。同时,对自评范围进行了详细界定,涵盖政法委所有预算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政法专项业务经费、人员经费等,确保自评工作的完整性和全面性。

2.收集整理基础资料。为确保自评工作数据准确、依据充分,工作小组开展了广泛的基础资料收集工作。一方面,从财务部门获取年度财务报表、会计凭证、预算批复文件等财务资料,详细梳理各项资金的收支明细、预算执行情况等信息。另一方面,与各业务科室沟通协调,收集与预算项目相关的业务资料,以便深入了解资金使用所产生的业务效果和社会效益。

3.设定绩效评价指标。根据自评目标和收集的资料,工作小组结合政法委工作特点和预算项目性质,参考财政部及上级主管部门相关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制定了一套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指标体系分为三级,一级指标包括投入、过程、产出和效益四个方面。在投入指标中,设置了预算编制合理性、资金到位率等二级指标;过程指标涵盖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等;产出指标根据不同项目分别设定;效益指标则注重社会效益,如公众安全感提升率、群众对政法工作满意度等。每个二级指标又细化为若干具体的三级指标,并赋予相应的权重,确保评价指标能够全面、精准地反映预算项目的绩效情况。

(二)组织实施

按照既定的自评工作方案和流程,工作小组全面开展自评工作。首先,各业务科室对照绩效评价指标,对本科室负责的预算项目进行自我评估,填写项目绩效自评表,详细说明项目的执行情况、产出成果、取得的效益以及存在的问题等,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然后,财务室对上报的自评材料进行汇总和初步审核,重点审核数据的准确性、逻辑的一致性以及佐证材料的完整性。对于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业务科室进行补充和修正。小组成员根据各自掌握的情况,对项目绩效进行深入讨论和分析,依据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最终形成政法委整体的财务绩效自评报告。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投入二级指标两个,分别为设定目标和预算配置,在目标设置上做到了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在预算配置上,在职人员按编制保持稳定,“三公”经费节支增效,履行主要职责及完成重点任务的经费支出基本得以保障。

1.绩效目标是否设立:根据绩效目标是否设立、是否充分等情况进行评价打分。绩效目标用以反映和考核整体绩效目标与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2.绩效目标准确性:根据①是否将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③是否与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④是否与本年度预算资金相匹配等情况进行评价打分。

(二)过程情况分析

过程二级指标三个,分别为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在预算执行上,2024年的预算完成率为80%,资金支付基本能按预算要求及时支付。建立了相应的预算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对本单位的预算和财务工作进行规范,按相关要求及时在县政府官网进行预算、决算公开,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资产管理规范。

(三)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设定二级指标为职责履行,基本上按质按量完成了2024年职责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各种任务。

(四)效果情况分析

1、根据实际或未来以及可能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进行客观、综合的评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夯实基础,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能力和水平,为全县的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作出应有贡献。

2、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较好。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昌宁县政法委2024年评价得分90分。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1、没有量化并细化相应的绩效指标,以进行更准确、更完整的预算编制。

2、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和实施中各个环节工作人员的执行力及业务能力,例如:申请资金、项目报账、与实施单位沟通等工作效率和能力。选择合作实施单位时进行多方位考察,以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及时完成项目建设。

3、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财政资金,资金支出按照严格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进行,重大项目支出应按规定进行评估论证,支出符合预算批复的用途,不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

4、严格执行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做到资产保存完整、配置合理、处置规范、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5、单位领导及财务人员加强财务法律法规学习。

6、往来款项要及时清理、及时报账、结余资金及时按相关规定交回财政。

7、“三公”经费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自评工作的开展,将评价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以及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加强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增加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不断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根据新形势和新要求,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单位实际,制定完善本单位的预算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二)强化预算管理制度,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等环节。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附件【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
附件【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度单位往来补助经费项目经费.doc
附件【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度禁毒补助经费补助项目.doc
附件【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度平安昌宁建设工作经费.doc
附件【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度专项工作经费.doc
附件【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度综治维稳工作项目.doc
附件【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度异地交流任职县处级领导干部周转房租金补助资金项目.doc
附件【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度单位往来补助资金.xlsx
附件【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度平安昌宁建设经费.xlsx
附件【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度禁毒工作经费.xlsx
附件【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度异地交流任职县处级领导干部周转房租金补助资金.xlsx
附件【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度综治维稳经费.xlsx
附件【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附件【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4年度专项工作经费.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