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250421-00004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5-0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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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昌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财政支出目绩效自评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昌财发﹝2025﹞39号)文件要求,昌宁县供销社高度重视,由分管领导牵头,安排相关人员对此项工作具体完成绩效评价及公开,对2024年供销社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全方位自查和自评打分,现将绩效自评价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市委、市人民政府以及县委、县人民政府及市供销社“三农”工作部署安排,坚持为农服务初心使命,推动全县供销合作事业改革发展。
(2)指导和服务全县供销合作社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和发展工作。
(3)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业务活动,支持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推进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打造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构建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
(4)按照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的经营、储备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推动全县食用菌产业做大做强,指导全县供销企业和供销合作社承担政府委托的公益性服务。
(5)负责指导全县供销系统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组织、 规划、协调、建设和服务,推动发展基层供销社、农民合作社、 综合服务社、消费合作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和专业协会、行业协会等合作经济组织,加强行业内的文化建设、信息服务,增强农村社会化服务能力;指导基层供销合作社和直属企业开展电商服务,打造物流设施和物联网,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6)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加强法治建设和治理机制建设,依法建立健全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制度,依法建立健全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依法保护供销合作社和农民社员的合法权益,依法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双线运行机制。
(7)指导供销合作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合作与联合,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推进县域流通体系建设,培育供销品牌和驰名商标,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密切同农民的联系。
(8)组织开展对供销社社员和职工教育培训,为全县合作经济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9)负责社有资产运营,保持社有企业为农服务方向,履行社有资产监管职责,落实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安全责任。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情况
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2024年机构无变动情况。
3.人员情况
部门在职人员编制7人,其中:参公管理7人,工勤编制0名。在职实有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8人。离退休人员2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8人。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按照县社2024年工作意见安排设立部门绩效目标,一是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二是稳定细化工作措施,全面推进供销综合改革工作;三是充分统筹供销社的优势资源,服务农业农村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四是以专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全面规范社有资产管理;五是农资供应保障有力,坚持“稳供应”和“保安全”两手抓安全生产落细落实;六是信访维稳有力有序。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69.8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69.88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69.88万元(本级财力869.88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58.54万元,增加111.47%,增加主要原因是:2024年实施的昌宁县田园镇右文社区仓储物流用房建设项目等3个涉农项目比上年增加资金安排44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458.54万元,增加111.4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供销社预算编制坚持依法理财、厉行节约、量力而行、统筹兼顾的原则,以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规范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推动项目支出滚动管理,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严格预算执行为指导,按要求严格上报实有人员、房屋及车辆情况等基础信息数据,作为基本支出预算核定依据,根据财政发展及实际工作的需要据实编制上报项目支出预算。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预决算编制工作、财政财务基础工作,严肃财经纪律,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合法合规,全面加快财政资金支出进度,提升项目和资金的整体效益,最终完成部门的履职目标,
(二)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昌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过事项的通知》(昌财发﹝2025﹞39号)文件要求,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成立了分管财务副主任任组长,财务会计股股长任副组长,会计、出纳为成员的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评价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文件要求,通过查账目,实地考察验证等方式,认真对照项目绩效自评表,对本单位2024年各项经费进行了全方位自查和自评打分,形成绩效评价报告报县财政局绩效评价股。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县供销社2024年认真履职,按年初计划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论为优秀。
(一)产出情况分析
1、全力以赴促发展,各项指标全面完成。向上争取资金28万元,完成县级下达任务16.5万元的169.70%;实现经营总额(含合作社)341479.5万元,其中购进总额41340.3万元,主要经济指标全面完成。
2、紧盯目标抓落实,深化改革扎实推进。紧盯市供销社下达的任务指标,细化工作措施,全面推进供销综合改革工作。一是基层社管理更加规范。结合工作开展实际,调整8乡镇个基层社及2个社有企业的主任(负责人),壮大基层社管理队伍;完成对基层社的财产、财务、业务、人员统一管理;提升改造薄弱基层社1个。制定《昌宁县供销社双向考核评价暂行办法》,对基层供销社考核、对联社评价的双向考评机制逐步完善,为成员社提升服务能力、联合社规范管理运行提供坚强制度保障。二是其他指标任务有序推进。新增冷库库容600吨,完成率150%;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10个,完成率125%;实现食用菌产量13305吨,完成率92.39%;产值39120万元,完成率97.8%;完成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21560亩次,完成率91.51%,年终各项指标均能完成。
3、牢记宗旨助振兴,帮扶能力明显增强。充分统筹供销社的优势资源,服务农业农村发展,助力乡村振兴。一是压实工作责任,挂村帮扶更加有力。严格落实挂村帮扶责任,继续派出1名工作队员到温泉镇联席村驻村,全年统筹资金,拨付驻村工作队经费0.5万元;拨付挂钩村(温泉镇新河村)乡村振兴工作经费1.5万元。班子成员带队走访慰问挂钩帮扶的留守儿童,送出爱心款1050元。二是坚持项目赋能,产业帮扶更加有力。争取到昌宁县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70万元,实施产业发展项目3个。三是助力农产品销售,消费帮扶更加有力。四是开展教育培训,技能帮扶更加有力。组织系统内干部职工、相关乡镇、村社区、合作社项目负责人培训4期54人次;组织合作社理事长及社员开展贡菜种植及管理技术培训243人次;协同东北大学、县委组织部、县工业信息商务局以党建引领助力乡村振兴在全县开展短视频电商直播技能培训111场次4354人次。
4、紧盯问题抓整改,资产管理更加规范。以专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全面规范社有资产管理。一是细化措施,提升整改实效。压实整改责任,有序推进专项审计反馈县供销社30个问题的整改工作,已完成整改。二是完善制度,提高整改长效。调整充实昌宁县供销社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逐步修订完善《昌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进一步规范社有资产租赁、处置办法,保障资产安全稳定运行。三是摸清底数,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四是盘活资产,确保保值增值。坚持问题导向,对租期较长、租金较低的社有资产进行清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市场现状,对6宗长期租赁、贱价租赁的土地、房产进行谈判、协调,依法终止6份长期租赁合同,并规范社有资产租赁业务,重新签订租赁合同6份,全县社有资产年均增值近20万元。
5、多措并举保安稳,发展环境安全有序。一是农资供应保障有力,坚持“稳供应”和“保安全”两手抓。备足农业生产资料,确保粮食安全。年内销售化肥5855吨,稳量供应农药、农膜、中小农具等其他农资,年内开展农资市场检查4次,严防假冒伪劣农资产品进入主市场造成坑农害农事件发生。二是安全生产落细落实。严格落实防汛、防震措施,开展汛期安全检查2次、对基层供销社开展防震风险隐患排查2次。组织全社干部职工召开安全生产学习教育会议8次,开展地震应急演练2次,开展系统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3次,出资1.6万元对鸡飞供销社老化线路进行改造。1—10月,未发生安全事故。三是信访维稳有力有序。在新中国成立75周年、省委巡视组进驻期间等关键时间节点,落细落实信访维稳工作,全年共收到信访案件2件、办结2件。
(二)效益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盘活基层资源。年内投入8.5万元对鸡飞基层社、综合厂进行排危改造;通过招租盘活综合厂、鸡飞基层社资产2处。
2、社会效益:规范提升合作社10个,培训合作社理事长3期160人次,开展6期185人次的教育培训。坚持示范带动,典型引领的工作思路,申报县级示范社(用水示范组织)22个,市级示范社2个,省级示范社1个,获评市级示范社2个。八是产业帮扶顺利推进。争取财政涉农整合资金230万元,实施产业发展项目3个。做好2024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帮助合作社对接电商平台和农产品展销平台,提升本地农产品知名度。挂包帮扶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帮扶的6户年人均收入都达到万元以上。加强消费帮扶工作,每人每年采购金额不低于900元。县供销社7名挂包帮扶责任人采购农特产品6472元。化肥等农用物资供应满足需要。年内销售化肥22100吨,保证了我县大小春粮食的化肥农药供应,满足农民生产需要。
(三)满意度情况分析
2024年昌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通过与各级部门协商,为昌宁县田园镇达丙社区600吨冷链仓储设施建设项目等3个争取到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70万元。提升了社区的基础设施及生产加工能力。对实施项目进行跟踪问效,对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分红返利、资产量化等进行督促指导,确保项目资产发挥效益,得到合作社及收益群众的普遍好评。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问题
绩效考核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内部绩效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评价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预算编制工作不够细化,整体绩效工作没有完全细化到最末级等。
(二)整改情况
1、严格控制经费使用,做到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开支。
2、加强专项资金监督管理。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绩效结果应用,既是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基本前提,又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增强资金绩效理念、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为使绩效评价结果得到合理应用,应将此次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建设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评价结果可公开。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县供销社资金做到统一管理,统一核算、支出审批手续严格,办公室、财务室负责具体资金支出,各岗位人员各司其职,最终圆满完成年度预算计划。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昌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