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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20240322-00011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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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红十字会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职能职责

(1)组织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和《云南省红十字会条例》,依照中国红十字会和省、市红十字会所制定的方针政策,结合昌宁实际,制定工作计划与规划,指导县内红十字组织开展工作,纠正滥用红十字标志现象。

(2)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建设和管理备灾救灾设施;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救护和救助工作;根据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在辖区内发出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及时向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急需的人道主义援助。

(3)开展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在易发生意外伤害的行业和基层组织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规定,推动无偿献血工作;与相关部门共同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5)推动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禁毒防艾宣传培训和健康科普教育;开展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病人关爱救助行动。

(6)参与建设和管理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

(7)依法开展募捐活动,依照法律法规自主处理募捐款物。积极开展助学、助医、助困等人道救助工作。

(8)开展社会服务及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组织会员、志愿工作者在社区开展社会服务、宣传培训、募捐救助等活动。

(9)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10)宣传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七项基本原则。根据需要,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开展民间对外交往,与各红十字会组织及其他非政府组织建立友好关系,增进相互往来,扩大昌宁对外开放,开展交流合作,争取多方援助。

(11)兴办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社会福利事业。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综合办公室、赈济救护股两个机构。核定编制5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常务副会长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股所级领导职数2名。2023年末部门实有干部职工4人。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2023年年初预算收入79.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9.21万元,公用经费6.58万元,项目资金14万元。人员经费包含工资福利支出和遗属补助,工资福利支出用于保障干部职工正常的工资发放、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纳等;商品和服务支出用于保障办公室日常基本运转、会务、接待等相关工作的需要;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基层组织建设、开展三救三献工作经费、换届工作会议等项目支出。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3年实际支出73.15万元。

基本支出69.1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1.1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员工工资52.60万元、保险等支出8.50万元;商品服务支出8.0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3.04元、工会经费0.6万元、公务接待0.16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0.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45万元。

项目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22年换届工作会议会议费1万元,购买电脑0.58万元,支付网络费1.25万元,电脑耗材费0.17万元,基层组织建设费1万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建立完善了部门预算管理内控:一是领导重视,由主要领导亲自牵头、亲自落实,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做好总体部署、部门协调、进度跟踪等工作;二是明确职责,强化制度落实。按照内控管理要求,重新对岗位职责进行梳理,做到了分管明确化,岗位清晰化,责任具体化,切实增强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三是加强监督,立行立改。加大对内部控制相关工作进展情况监督检查,不断发现问题,强化改进措施。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我单位通过对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相关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项目的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项目绩效管理责任,完善项目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同时遵循“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提高我单位的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规定,在预算编制时,红十字会建立事前绩效目标编制、事中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机制。为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完成,根据确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和绩效自评。

2.组织实施情况。根据《昌宁县财政局关于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昌财发〔2024〕39号)要求,昌宁县红十字会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由财务人员具体负责绩效自评相关工作。按照自评指标体系认真进行分析评价,参考提纲撰写绩效自评报告。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产出情况分析

在经费支出时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从严控制支出,既考虑事业发展需要,又考虑财力可能,实行预算资金统筹安排,综合平衡。2023年预算根据部门职能、任务和发展目标进行编制,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推进执行,完成了预算目标,支出效益明显。

(二)效益情况分析

2023年,红十字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遵循红十字会七项基本原则,履行红十字会法赋予的职责,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以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为宗旨,充分发挥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和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一是聚焦红十字主责主业,“三救三献”续写新篇章。应急救援工作提质增效;应急救护培训拓展新路径;人道救助覆盖面大幅提高;持续开展“三献”宣传和动员。二是多方宣传动员,募捐筹资工作实现新作为。三是红十字组织和队伍建设稳步推进。四是落实单位挂包帮扶责任,助推乡村振兴事业发展。

(三)满意度情况分析

2023年度服务对象满意度大于等于95%,达到预期目标。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对绩效目标得设置科学性、合理性需进一步提高,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给考核评价及评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绩效目标未做到绩效指标清晰、可细化、可衡量、可量化;预算不够细化,制定的相关制度没有得到有效执行。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单位已作出工作要求,加强对项目开展的可行性、必要性做好充分调研,依据实际情况做好经费支出预算,制定合理的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实施前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实施阶段,做好监督,跟踪管理;实施后及时总结自评。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增强了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促进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高度重视,管理规范。高度重视项目管理工作,单位主要领导牵头组成工作组,不断增强资金规范意识、完善资金管理工作,有效确保了项目的管理规范。严格按照程序将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公开,提高评价工作的透明度。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1.2昌宁县红十字会2023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doc
附件【1.1昌宁县红十字会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doc
附件【1.3昌宁县红十字会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doc
附件【2.1昌宁县红十字会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经费项目).doc
附件【2.2昌宁县红十字会2023年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经费项目).doc
附件【2.3昌宁县红十字会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经费项目).doc
附件【3.1昌宁县红十字会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红会换届会议工作经费)).doc
附件【3.2昌宁县红十字会2023年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红会换届会议工作经费).doc
附件【3.3昌宁县红十字会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红会换届工作经费).doc
附件【4.1昌宁县红十字会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红十字会工作经费).doc
附件【4.2昌宁县红十字会2023年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红十字会工作经费).doc
附件【4.3昌宁县红十字会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红十字会工作经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