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241017-00007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4-1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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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400143501000
昌宁县归国华侨联合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调查研究国内外侨情和我县侨务工作情况,向县委、县政府和市侨联提供侨务信息,制定侨务工作发展规划。
2.对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华侨、华人和归侨、侨眷工作进行必要的统筹、协调。
3.研究提出我县侨务工作建议,做好对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团的团结友好工作,通过侨务渠道开展对台工作。
4.推动引进华侨、华人及港澳同胞资金、技术、人才工作的开展,归口管理我县华侨、华人及港澳同胞的捐赠工作。
5.统筹、协调我县侨务宣传工作,开展对华侨、华人的宣传、文化交流和华文教育工作。
6.依法保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和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及其投资者在我县的合法权益。
7.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华侨和香港、澳门同胞到我县定居的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结合实际及时调整党组成员分工,压实党建主体责任。扎实稳步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党组会、班子会累计开展“第一议题”学习16次。认真参加昌宁县委统战部党支部组织的党员大会、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等,1名党员当选统战部党支部组织委员,积极为支部党建品牌建设献计出力,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6条,1名党员参加“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抓实“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制定“报到支部、服务有我”共建协议书和“书记领航”项目申报书,并将党建工作与部门主责主业深度融合;制定“我为群众办实事”领导班子“重大民生实事计划”3件、党员干部“为民办事清单”6件,并持续抓好推进落实。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以“作风建设巩固深化年”为主线,持续助推“清廉云南”建设昌宁行动。高质量召开领导班子年度民主生活会。抓实警示教育,组织收看《问“剑”破局》《巡“剑”破风》等警示教育片,认真学习《清廉云南建设主题教育丛书(2022)》。开展干部任前谈话和春节、清明、“五一”、端午等节前廉政提醒谈话7次。认真排查廉政风险点12个,针对性制定防控措施;抓实县级反馈的2022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检查考核发现问题整改和全市政治生态存在问题昌宁县整改方案涉及事项的落实,形成相关整改报告8份。举一反三做好省委第三轮巡视反馈涉组涉干问题整改,查找干部人事档案存疑问题23个,逐一整改落实。抓实“两个革命”,持续做好转作风下基层抓落实相关工作,精准制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企业“三服务”清单,抓好定期下基层调查研究和一线现场办公。抓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和关于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回头看”工作,查找问题19个,有针对性制定整改措施,抓实整改。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干部外出报备制度。召开好党风廉政建设阶段性推进会议,及时总结经验,安排部署重点工作。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1次,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侨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等。抓实“学习二十大、建功新时代、抓落实促发展”活动,深入推进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学习”“大宣讲”。精心制定年度宣传计划和“挖掘侨乡文化、讲好侨乡故事”宣传计划,持续推进内外宣工作,撰写报送各类信息稿件14篇,被县级媒体平台使用7条次、市级使用2条次。抓实网信网评工作、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和集中整治、宣传思想文化领域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整治,收集报送各类舆情信130条,被省级采用5条。积极参与“传承雷锋精神 共建文明昌宁”“绿美昌宁”“共创文明城 志愿我先行”等志愿服务和“我们的节日·端午节”“昌宁县文明大讲堂”等活动。
(4)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完成向上争取资金18万元;协调各项工作经费15万元。挂钩帮扶鸡飞镇干塘村脱贫户20户;按要求派出干部下沉协助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等工作;向县水务局等部门协调生产用水保障资金3万元,发动干塘村群众参与水源点修复及管道疏堵排查,解决37户162人群众生产用水难题;完成消费扶贫0.5万元,解决挂村工作经费0.5万元;到挂包村开展产业发展调研,有针对性提出意见建议3条。帮助协调解决柯街镇华侨社区2021—2022年垃圾清运费10万元。认真参与做好疫情防控、国家卫生县城复审迎检、市域综合治理、平安建设、“普法强基”、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等工作。
(5)抓实侨务主责主业。
1.积极与云南省侨联、云南华商公益基金会对接协调,为柯街华侨农场小学捐赠课桌椅300套,捐赠医用制氧机5台;开展侨界群众“送医送药”活动1期500余人;实施困难救助10万元70人;筹集各类捐资0.33万元,帮扶困难归侨侨眷大学生2人0.4万元。
2.协助昌宁一中做好2023级“珍珠生”招生工作,招收2个班80人。抓实全县侨界企业发展状况调研,到挂钩的华侨社区昌宁双胞胎饲料有限公司走访,为企业高质量发展出招支招,提出意见建议3条。
3.做好2023年华侨事务专项经费项目申报和实施,完成项目规划及实施方案编制6个,总投资25万元,其中归侨侨眷补助救助项目1个7万元、“侨胞之家”项目4个8万元、柯街镇华侨社区芒果种植示范园项目1个10万元,项目稳步实施并全部完成。
4.加强侨联基层组织建设,召开昌宁县侨联六届二次全委会,选依法按程序选举产生县侨联主席1名、副主席兼秘书长1名;加强对柯街镇华侨社区侨联换届选举指导工作,确保换届顺利完成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归国华侨联合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
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纳入昌宁县归国华侨联合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归国华侨联合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5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昌宁县归国华侨联合会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昌宁县归国华侨联合会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昌宁县归国华侨联合会2023年无“三公”经费及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故《“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归国华侨联合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1,034,565.2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4,553.5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1.66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1,541.70元,增长6.3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1,530.04元,增长6.3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经营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增加11.66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昌宁县归国华侨联合会机构改革由事业单位变成参公管理行政单位,2023年比2022增加人员工资支出93,684.64元,增加其他交通费用42,750元,由于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未交完导致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支出减少,2023年中央华侨事务经费减少120,000.00元,换届工作经费减少30,108.00元,增加侨联对外联络联谊侨务扶贫救助侨乡文化建设侨联委员会活动工作经费30,000.00元,其他收入往来资金11.66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归国华侨联合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1,034,565.20元。其中:基本支出798,553.54元,占总支出的77.19%;项目支出236,011.66元,占总支出的22.8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1,541.70元,增长6.3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87,340.04元,增长30.65%;项目支出减少125,798.34元,下降34.7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经营支出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主要原因:昌宁县归国华侨联合会机构改革由事业单位变成参公管理行政单位,2023年比2022增加人员工资支出93,684.64元,增加其他交通费用42,750元,由于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未交完导致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支出减少,减少2023年中央华侨事务经费120,000.00元,减少换届工作经费30,108.00元,增加侨联对外联络联谊侨务扶贫救助侨乡文化建设侨联委员会活动工作经费30,000.00元。其他收入往来资金11.66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归国华侨联合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98,553.5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23,865.70元,占基本支出的90.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4,687.84元,占基本支出的9.3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归国华侨联合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6,011.6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县侨联对外联络联谊侨务扶贫救助侨乡文化建设侨联委员会活动工作经费:30,000.00元,困难归侨侨眷春节慰问经费和困难补助:26,000.00元,2023年中央华侨事务经费:180,000.00元,单位往来资金11.66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归国华侨联合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4,553.5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61,530.04元,增长6.32%,主要原因:昌宁县归国华侨联合会机构改革由事业单位变成参公管理行政单位,2023年比2022增加人员工资支出93,684.64元,增加其他交通费用42,750元,由于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未交完导致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支出减少,2023年中央华侨事务经费减少120,000.00元,换届工作经费减少30,108.00元,增加侨联对外联络联谊侨务扶贫救助侨乡文化建设侨联委员会活动工作经费30,000.00元,其他收入往来资金11.66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95,848.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59%。主要用于基本工资:214,512.00元,津贴补贴:273,292.00元,奖金:84,210.00元,绩效工资10,389.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65.85元,办公费11,481.29元,电费:82.33元,邮电费:575.19元,劳务费:3,272.03元,差旅费7,000.00元,工会经费7,127.00元,其他交通费用:42,750.00元,生活补助:4,192.00元等相关费用。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1,048.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2,4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3,608.96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723.91元,死亡抚恤:7,316.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7,655.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34,355.89元,事业单位医疗:1,764.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1,062.0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74.01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归国华侨联合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数为0.00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为0.00元较上年无增长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长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长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长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长变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2022持平。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归国华侨联合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4,687.84元,比上年增加74,687.84元,增长100%,增长原因:昌宁县归国华侨联合会机构改革由事业单位变成参公管理行政单位同时产生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1,481.29元,电费:82.33元,邮电费:575.19元,劳务费:3,272.03元,差旅费7,000.00元,工会经费7,127.00元,其他交通费用:42,7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昌宁县归国华侨联合会资产总额5,962.51元,其中,流动资产5,040.86元,固定资产81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4.55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3,731.19元,其中固定资产与上年持平。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43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