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04_A/2018-1021046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8-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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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昌宁县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昌宁县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昌宁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共青团昌宁县委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昌办发〔2002〕69号)文件精神规定,团县委的基本职能是:
1.根据党在各个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上级团委的要求,拟定全县共青团工作计划。
2.落实党建带团建的要求,及时向县委汇报团的工作,积极争取将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纳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总体格局,扩大团的组织覆盖面。
3.团结和带领全县团员、青年发扬“党有号召、团有行动”的光荣传统、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积极投身经济社会建设,为促进昌宁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4.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在实践中引导和培养团员、青年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接班人。
5.对团员、青年进行理想信念教育、道德教育、纪律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引导团员、青年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6.指导全县少先队的工作,协助有关部门选拔好中小学少先队总辅导员和辅导员;对少先队进行以共产主义为主题的理想信念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培养其成为“四有”新人。
7.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各项规章制度建设,协助组织部门做好团干部的管理、使用和考察。积极推荐优秀团员入党;负责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
8.负责召开全县团员代表大会,并指导基层开好团员大会、团员代表大会。
9.调查青少年思想动态和青少年工作状况,研究青少年运动、青少年思想教育和青少年事业发展等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活动。
10.参与拟定全县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方针、政策,协助教育部门做好中小学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管理工作,对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服务机构建设等事务进行规划和管理。
11.代表青少年利益,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12.组织青少年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和民主监督,促进民主与法制建设。
13.负责指导管理全县青年组织和青年社团组织工作。
14.加强青年职工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全面提高青年职工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15.积极探索创建青少年活动阵地,加强对青少年活动阵地的管理、使用,努力增强自身能力和服务青少年的功能。16.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团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坚持围绕中心,助力脱贫攻坚
一是扎实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切实加强与挂包的漭水镇共裕社区和挂钩贫困户的联系,制定贫困社区帮扶计划和贫困户帮扶计划年内,走访挂包村5次,走访贫困户37人次。二是关爱帮扶重点青少年群体。围绕脱贫攻坚工作,积极与省青基会协调,争取爱心励志基金28万元,用于帮助贫困户发展产业;继续开展希望工程“爱心圆梦”大学活动,筹集资金90.7万余元,帮扶贫困大学生527人。开展“1+1”助学活动,筹集资金18.7万元,帮扶贫困学生258人(其中高中生121人;初中生40人;小学生97人)。继续开展好“青春呼唤·相伴童行”微心愿活动,服务贫困、孤残、留守等重点青少年群体,筹集20余万元的物资为500名贫困儿童圆梦微心愿。
2.强化政治意识,加大思想引领
一是坚持理论武装。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青少年头脑。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红领巾相约中国梦”、“红领巾心向党”、“开学第一课”等主题活动345场次,参与5500人,帮助少年儿童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二是坚持道德实践。围绕雷锋月、清明节、建党节等重大节点,组织开展雷锋活动、网上祭英烈、“阳光助残”、“暖冬行动”、“与信仰对话,为中国梦奋斗”、“与人生对话—我的中国梦”、“红领巾心向党”等活动87场次,树立茶乡青年道德新风尚,推动志愿服务工作常态化发展。三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制定《共青团昌宁县委关于在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中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在全县各级团组织中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年内开展集中性专题学习活动25场次,集中举办专题读书会31场次,28次心得交流活动、收到主题征文70余篇,21次主题团(队)日、13次歌咏比赛、8次演讲比赛,参与人员累计2500余人。
3.抓实基层基础,着力从严治团一是加强制度建设。着力增强依章履职、依规办事、依制管人的制度意识,着力完善于法周延、于事简便、务实管用的制度体系,着力形成讲原则、守纪律、无例外的制度执行力。二是从严管理团员。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对团员的经常性教育,规范团的组织生活,严肃团的纪律,加大三会两课一制的督查力度,引导团员在日常工作学习中创先争优、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勇于担当,充分体现先进性。三是加强少先队建设。履行全团带队职责,坚持少先队的思想性、先进性、自主性,以思想引导为主线,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学科建设和理论研究,少先队辅导员培训率达100%,展贫困少年儿童慰问帮扶、少先队鼓号队大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等活动,覆盖少年儿童1.2万人次,2017年评为云南省少先队示范县。
4.强化青年引领,打造服务品牌
一是积极参与“四创”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争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创建生态文明县、创建文明城市、创建卫生县城的目标,打造昌宁特色志愿服务品牌。组织开展了“创建国家园林县城,青年在行动”、“争当河小青、助力河长制”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18次,13乡镇全面启动“河小青”工作,参加人数达1万余人,争当“四创”排头兵。二是深化志愿服务。树立茶乡青年道德新风尚,推动志愿服务工作常态化发展。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月、做好事做善事做志愿者、青春扶贫、健康义诊、支农助农、敬老爱老、“阳光助残”、“暖冬行动”等活动85场次。三是服务青年成长成才。依托昌宁春芽青少年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昌宁希望公益服务中心、昌宁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为青少年提供各类服务的公益性、综合性服务。截止日前在“昌宁春芽青年之家”开展周末课堂18场次、创业沙龙6场次、就业招聘3场次、志愿服务培训7场次。开展“青春同行·公益助考”活动,为370余名待业青年辅导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内容,切实服务广大青年,帮助青年提高素质,促进青年就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昌宁县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昌宁县委员会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昌宁县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2,995,20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95,202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减251,748.04元,增长(减)9.18%,主要原因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20,697.56元,主要减少原因是志愿者变动。
2.教育支出,新增13,800元,主要原因是美丽中国项目教师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8,645.6元,主要原因是开展青年就业创业工作。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昌宁县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2,802,022元。其中:基本支出2,737,022元,占总支出的97.68%;项目支出65,000元,占总支出的2.3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107,452.04元,增长(减)3.99%,主要原因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20,806.44元,主要减少原因是志愿者变动。
2.教育支出,增加45,000元,主要原因是美丽中国项目教师变动。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41,645.6元,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基数调整。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昌宁县委员会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37,022元。与上年对比增42,452.04元,增长1.58%,主要原因为:公务员工资调整增加。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7%,年人均111,800.5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3% ,年人均584,20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昌宁县委员会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5,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主要原因为:基层团组织建设项目稳定开展,按期完成任务目标,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稳定。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昌宁县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02,02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107,452.04元,增长3.99%,主要原因为: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206.44元;增加原因为在职人员增资调资;2.教育支出,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000元,增加原因为美丽中国教师变动。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新增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645.6元,增加原因为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82,5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17%。其中行政运行资金769,168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97,168元,商品服务支出372,000元;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1,795,420元,主要用于西部计划志愿者生活补贴。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000元,主要用于维持单位运转。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169,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5%。主要用于美丽中国教师工资169,4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0,0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9%。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支出50,034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昌宁县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014.2元,支出决算为7,014.2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与预算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与预算一致;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014.2元,完成预算的1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3,551.48元,下降65.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与2016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3,395.68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5.8元,下降2.1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公车改革后,单位公车划拨至县公车平台,2017年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费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7,014.2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7,014.2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014.2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团委调研、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昌宁县委员会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71,820元,与上年对比减71,346元,增减3.04%,主要原因为:单位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控制机关运行经费。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办公费支出23,176.4元;
(2)邮电费支出824元;
(3)差旅费支出27,077元;
(4)会议费支出138,906.4元;
(5)培训费费支出58,186元;
(6)公务接待费支出7,014.2元;
(7)劳务费支出1,899,820元;
(8)其他交通运输费11,748元
(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5,068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昌宁县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1,236,350.62元,其中,流动资产1,170,150.62元,固定资产66,2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9,573.64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463,833.64元,固定资产减少284,26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72,800元;报废报损资产3项,账面原值11,46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9,66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29,660元,工程采购支出0元,服务采购支出0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29,660元。
2.无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下发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2017年,共青团昌宁县委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共设立投入、过程、产出、效果4项一级目标,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7个二级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财政供养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重点指出安排率、预算完成率、支付进度率、结转结余控制率、管理制度健全性、预算信息公开性、资金使用合规性、管理制度健全性、资产管理安全性、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重点工作办结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19个三级绩效指标。
1.投入情况分析
投入二级指标两个,分别为设定目标和预算配置。在目标设置上做到了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设定的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在预算配置上,在职人员按编制保持稳定,“三公经费”节支增效,履行主要职责及完成重点任务的经费支出基本得以保障,设定分值15分自评得分14分。
2.过程情况分析
过程二级指标三个,分别为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在预算执行上,2017年的预算完成率为100%;资金支付进度稍有欠缺,未能按季度完成支付;年末资金结余363,264元,低于预算总额的15%;建立了相应的预算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对本单位的预算和财务工作进行规范,按相关要求及时在县政府官网进行预、决算公开,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资产管理规范。过程设定分值30分,自评得分28分。
3.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设定二级指标为职责履行,团县委基本上按质按量完成了2017年职责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各种任务。产出设定分值30分,得分29分。
4.效果情况分析
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团委的指导帮助下,共青团昌宁县委班子团结和带领全体干部职工,按照“组织青年、服务青年、引导青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总体要求,强化服务理念,创新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着力增强主动性和超前性,各项工作全面上水平,服务质量整体上台阶,保证了全县共青团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效果设定分值25分,自评得分24分。
综上所述,共青团昌宁县委2017年部门总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5分。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71201111
附件【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昌宁县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20181019103955485.xls】
附件【2017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情况(共青团昌宁县委).docx】
附件【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昌宁县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