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04_A/2017-0818034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7-0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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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昌宁县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昌宁县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昌宁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共青团昌宁县委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昌办发〔2002〕69号)文件精神规定,团县委的基本职能是:在坚持共青团带领青年、教育青年和服务青年的政治职能的前提下,党又赋予共青团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公共事务的社会职能、文化职能等。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中央、省、市各级团委的指导帮助下,全县共青团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团的十七大精神,以全面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紧紧围绕党政工作大局,创新活动载体,深化青年品牌,加强组织建设,通过广大团干和青年朋友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绩。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行政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共青团昌宁县委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暂定编制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人。
无离退休人员,无车辆编制。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共青团昌宁县委2016年度收入合计274.34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度对比,增长了87.95万,增长47.18%。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团县委2016年度支出合计266.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9.81万元,占总支出的97.56%;项目支出6.5万元,占总支出的0.24%;。与上年对比增长了76.9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调整和提高。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团县委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9.81万元。与上年对比有所增加,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的调整和提高。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为70.0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6.9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为189.7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3.0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团县委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5万元,具体项目开支为2016年“美丽中国”教师工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团县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6.3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长了76.9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调整和提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3.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03%。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教育支出12.4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7%,主要用于“美丽中国”项目教师工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8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主要用于人员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团县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2.05万元,完成预算的136.6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4万元,完成预算的86.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1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接待费用无预算但实际产生了0.71万元。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2万元,下降3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19万元,下降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2万元,下降2.74%。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团县委公车划拨至县政府办,8月份后未产生公车运行费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4万元,占65.36%;公务接待费支出0.71万元,占34.64%。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我单位2016年度无因公出国(境)人员。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4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下乡查验小微企业、开展活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71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接待人次10人。主要用于团市委到昌宁调研希望工程工作和开学第一课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团县委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5万元,与上年对比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在情况说明里没有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