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04_A/2018-0214020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8-0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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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执行国家财政工作政策和法规,组织好财政收入,管理好财政支出;
4.切实加强对土地的使用管理,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确保全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5.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的合法财产和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及其他权利;
6.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7.负责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的工作;
8.办理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卡斯镇人民政府属于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政府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市委四届四次全会、县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和县十七届人代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跨越发展、统筹推进、强化保障”工作原则,突出“建机制、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工作主线,全面打赢脱贫攻坚、集镇建管、项目建设、产业发展和生态环保“五大战役”,全力打造县域经济发展次中心,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建议为:农业生产总值达6.5亿元,增长9.4%以上;农村经济总收入达9.1亿元,增长15%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达13400元,增长15%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2420万元,增长2%以上;现价工业总产值达2.8亿元,增长12%以上;固定资产投资达3.75亿元以上;粮食总产稳定在2.2万吨以上,人均占有粮食500公斤以上;完成上级下达的其他各项定量考核任务。
围绕上述思路和目标,重点抓好以下6个方面:
(一)坚持精准扶贫,全力决战脱贫攻坚
一是找准问题。紧紧围绕2018年全县脱贫退出目标,认真查找贫困村、贫困户脱贫退出存在问题,对全镇11个行政村进行逐一梳理核查,所有村(社区)均按照贫困村退出10条标准,全镇所有农业户籍农村常住人口均按照贫困人口退出7条标准,对标对表,找准存在问题和短板,形成问题清单,逐一整改落实。二是补齐短板。以问题为导向,细化目标、分解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抓住危房改造、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和困难群众持续稳定增收利益连接三个重点,加快开工项目进度,加大项目申报力度,因人、因户施策,落实精准帮扶措施,提高贫困群众收入,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2018年,计划实施农村CD级危房修缮加固和拆除重建426户,确保138户476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退出,实现危房改造全覆盖;232户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全部入住,公建设施全部完成,确保720人以上贫困人口脱贫退出,全镇贫困发生率控制在2%以下,贫困人口错退率、贫困人口错评率为零,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决不拖全县脱贫摘帽后腿。三是巩固成果。加大对贫困群体的关注力度,重点排查非建档户和已脱贫户因病、因学、因灾致贫和返贫问题,适时进行动态管理,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保持100%精准。在重点抓好当年贫困人口脱贫退出的基础上,注重整体,谋划全局,继续加大对已脱贫户特别是收入临界户的扶持力度,减少返贫人口,巩固脱贫成果。同时,充分发挥驻村扶贫工作队、挂包责任人、镇村干部等人员的作用,加大对扶贫项目、资金、政策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对扶贫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二)全面扩容提质,大展特色城镇魅力
一是完善功能。加快农贸市场、敬老院、幼儿园、滨河公园、团结广场、公厕等在建项目建设进度,实现年内全部投入使用;加强与电力公司、通讯企业的沟通协调,实现集镇主干道强弱电、次干道弱电全部入地,不断完善集镇配套功能。依托现有土地资源,通过国有小宗地出让、招商引资等方式,把实力强、信誉好的企业、个体户引入卡斯,年内力争完成投资3500万元,启动医养中心、综合交通枢纽、加油站迁建和滨河公园三玄广场等项目建设,实现扩容提质,把卡斯建设成为除县城外的第一大城镇。二是规范管理。以最严厉的措施管理集镇,下大决心、花大力气兑现镇人民政府有能力把卡斯集镇建设好、管理好的庄严承诺。集中全镇各单位、各部门人员力量,依托农贸市场搬迁,开展集镇联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彻底取缔乱搭乱建、乱摆乱放、占道经营等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整合派出、司法、法庭、市政公司、民兵、预备役等人员力量,组建联合执法队伍,定期不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形成常态化监管高压态势。认真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及各村各单位分片挂包集镇路段责任,加大市政管理服务公司城管队伍的日常管理巡逻力度,充分用好高清摄像头这双“天眼”,以法律法规和制定发放的“九通告一封信”为执法依据,对集镇范围内占道经营、乱停乱放、破坏设施、污染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从严从重处罚,增加违法成本,规范集镇生产经营秩序。加大政府投入和垃圾清运费用收取力度,继续实行集镇市场化保洁并加强绩效考核,彻底根治集镇环境脏乱差现象。三是强力推介。以城镇定位规划布局,以精品意识完善功能,以开放大气提高品位,借着集镇国有土地持续升值这股东风,依托集镇经济欣欣向荣的发展态势,顺势发力,加大宣传推介力度,不断聚集人气,繁荣镇域经济。
(三)狠抓乡村治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一是提升群众综合素质。将全镇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统一到农村环境保护这项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从领导做起,从广大党员干部做起,以实际行动带动农村环境保护工作顺利开展。以农村数字电影、宣传栏、宣传标语、文艺演出等方式和召开群众会、入户走访等形式,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摒弃陈规陋习,培养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提高人民群众环境保护意识和“主人翁”意识,动员群众主动参与、深入持久地开展农村环境保护。以学校为切入点,加强学生环境保护教育,引导他们从小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同时以小手牵大手的方式,带动千家万户,共同参与环境保护、建设美好家园。二是完善农村基础设施。紧紧抓住全县2018年脱贫摘帽的战略机遇,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加大镇财政投入力度,科学规划实施一批群众最迫切需要解决、关系改善群众最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等关键性项目,打响农村水、电、路、危房改造、网络通讯、污水垃圾收集处理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攻坚战,促进全镇农村面貌日新月异,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质量提升,文明程度不断提高,城乡联络更加顺畅,城乡差距不断缩小,全面实现乡村振兴。三是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坚持问题导向,以农村“两沿(即沿路、沿河)”为重点,以“两治(即治垃圾、治污水)”为主要内容,以实现“两无(即无垃圾杂物乱堆乱放、无污水废水乱排乱流)”为目标,紧盯陈年垃圾清不走、污水乱流乱排治不了等重点难点,统筹规划、综合治理、标本兼治,深入推进“河长制、路长制”工作,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确保卡斯的水更清、山更绿、天更蓝。四是加强村庄规划管理。深入开展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专项行动,继续加大对违法用地、违章建筑整治力度,巩固提升一期拆违成果的同时,启动二期以冷库、临时收菜点、农家乐、畜禽养殖场等为主的违法违规建筑集中整治和依法完善手续,建立违章建筑有效管控长效机制,全力构建和谐人居新环境。深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倡导文明治丧新风尚,2018年实行火化“一刀切”,完成集中安葬区和禁葬区的划定工作,推行亡故人员进入公墓或集中安葬区安葬。科学规划布局畜禽养殖业发展,合理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坚决取缔禁养区规模养殖场和限养区排放不达标规模养殖场,重点实施好龙潭、卡斯两个社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严禁在环境敏感区新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小区。
(四)推动转型升级,力促经济跨越发展
一是优化产业布局。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统筹考虑有税产业和无税产业布局,在确保现有产业税收稳增长的同时,合理引导群众探索发展其他富民产业,实现多渠道增收。有税产业方面,全力巩固“两烟一蔗”主导产业,确保收购烤烟2万担、香料烟3.65万担以上,新植甘蔗4000亩以上。富民产业方面,通过签订协议引进龙头企业,引导发展相对成熟的畜牧、果蔬和中药材产业等产业发展,降低群众种养殖风险,逐步实现产业兴农、产业富农、产业惠农的良好局面。充分利用职校实训基地,整合扶贫劳动力技能素质提升培训项目,广泛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农村农民由体力型向技能型、知识型转变,加快发展优质高效农业。二是发展规模农业。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积极培育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鼓励本地种植大户和在外成功人士以资金回流、技术回乡、智力回哺等方式发展百亩、千亩规模农业,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以庄园经济引领现代农业发展,支持企业发展精深加工,探索乡村生态体验游成功模式,延长产业链条,加快产业、企业、农户融合,一产、二产、三产融合发展,实现科技兴企惠农、群众就近务工、打破小农经济的“多赢”局面。三是繁荣第三产业。立足全镇良好的发展基础、旅游资源、区位优势和配套设施,打造点、连接线、带动面,以西山片区全域旅游开发为重点,推进乡村旅游发展,重点抓好滨河公园、兰山环线和龙潭公园的开发建设。通过旅游促进餐饮、住宿、购物、娱乐等现代服务业发展,加快物流和商贸业的发展,不断提高三产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因地制宜发展“互联网+”经济,积极搭建各类电商平台,加强物流配送点、名优产品交易中心等工程建设,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实现全镇特色产品网络化营销。四是大力招商引资。全面摸清自身家底和优势资源,准确把握政策支持方向,充分了解客商意向和市场需求,实现资源优势、市场需求、客商意向和政策扶持无缝对接,不断提高招商引资成功签约率。全年策划包装千万元以上招商项目5个以上,年内力争签约交通中心枢纽、医养中心等项目2个以上,实际到位资金5000万元以上。五是加大固定资产投资力度。把投资作为经济增长的第一引擎,建立“建设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的项目投资良性循环机制,有针对性地做好项目策划、包装、储备工作,力促开工一批投资上千万甚至过亿元的项目,集中人力物力、全力冲刺在建项目扫尾完工,固定资产投资增幅达41.5%以上。
(五)保障服务民生,共享社会发展福祉
一是健全保障体系。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积极引导群众接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困难群众组合保险、家庭财产保险等成熟险种,实现参保多种类、受益广覆盖、保障全方位,不断提高广大群众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和水平。全面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加大对城乡低保、社会救助的审核把关力度,做到应保尽保,坚决杜绝人情保、关系保现象。扎实做好农村五保、医疗救助、贫困残疾人救助、双拥优抚等保障类民生工程,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保障有力。二是发展社会事业。加强就业培训、指导,有序引导适龄人群就近务工、外出打工,多渠道增加群众收入。加快推进教育硬件设施建设,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和能力素质提升培训,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快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丰富人民群众业余生活。大力推进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更好满足农村特殊困难群众的就近就医需要;加大督查力度,规范新农合资金使用管理,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对新农合工作的满意度。准确把握实施计划生育新政策,促进人口计生工作由重管理向强服务转型,营造浓厚的优生优育氛围。统筹推进统一战线、人民武装、民族宗教、档案等各项事业协调发展。三是加强社会管理。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持续开展“平安卡斯”建设,不断提升群众对综治和平安建设的关注度、认知度和支持度,实现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达到100%。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落实稳控措施,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坚决查明真相,教育一批、处理一批,情节严重的采取法律途径惩治一批,绝不姑息。深入实施“七五”普法,继续做好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和基层法律服务等工作,切实提高群众法律素质及自我权益保障意识。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工作体制,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坚决避免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
(六)主动担当作为,建设人民满意政府
一是坚持学以致用。深入实施领导干部素质能力提升工程,将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各级各部门政策措施为重点工作内容常态化开展,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科学判断发展趋势、分析发展现状、突破发展瓶颈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岗位所需和个人所缺,继续加强城乡建设、金融财税、现代信息技术等专业知识的学习,以学习促实践、促创新,真正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科学发展的动力。二是坚持务实高效。大力倡导真抓实干和求真务实的工作精神和作风,对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决定的事项速办速决,杜绝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加大对重点工作、重大项目、重要产业的推进落实力度,敢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使高昂的斗志、高效的运转、高质的服务成为政府工作的主旋律,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三是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镇政府权力运行机制,按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大力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把公众参与、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四是坚持廉洁从政。高度重视并加强政府廉政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从严、从快、从重惩治“微腐败”现象。始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有关规定,确保“三公”经费开支持续降低。全力支持镇纪委工作,聚焦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和查处扶贫攻坚、项目建设、低保救济等重点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氛围。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7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7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事业编制37人。在职实有6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65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2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8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80.7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87.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87.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87.9万元(本级财力1187.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87.9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118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7.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行政运行740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工资、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公用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8.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补助135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及村级日常公用经费及村干补贴等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72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187.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87.9万元,其中:
按支出经济分类为:工资福利支出630.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43.5万元,津贴补贴221.7万元,奖金12万元,绩效工资8.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0.9万元,其中办公费57.4万元,印刷费8.0万元,水费2.0万元,电费6.0万元,邮电费12.0万元,差旅费4.0万元,维修(护)费12.0万元,租赁费8.0万元,会议费20.0万元,培训费2.0万元,公务接待费20.1万元,工会经费8.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万元,其他交通费4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6.8万元,生活补助33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7.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卡斯镇人民政府2018年预算中无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与中央配套事项支出。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采购预算资金40万元
七、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卡斯镇人民政府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87.9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比2017年预算837万元增350.9万元,增41.9%,主要变动原因人员工资较上年增加过大。
八、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预算中无项目支出预算。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卡斯镇人民政府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37.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7.5万元,公务接待费20.1万元),较去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减0万元,减0%,公务接待费预算数减0.1万元,减0.03%。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