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5-6-/2019-093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司法局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19-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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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定于“10.1”国庆期间在首都北京举行规模宏大、寓意深刻、形式多样的庆祝活动。司法局高度重视大庆安保维稳工作,紧紧围绕司法行政工作职能职责,从四个方面扎实推进安保维稳各项工作落实。
一、紧密结合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开展国庆安保维稳工作
深化机构改革以后,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方面的综合协调、监督监管或牵头组织等职能职责划归司法局。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广泛深入推进实施和民众法治意识的不断增强,近几年来,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案件日益增多。但由于行政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还没有完全适应新时期行政执法工作的客观需要,加之,广大人民群众法治意识不强、思想认识不到位、诉求需求多样化等原因,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领域势必存在一些不稳定因素、不安全隐患。司法局将切实发挥好职能职责作用,对全县范围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领域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全面开展一轮排查,对排查到的隐患,以案施策,分类指导,做好转办、交办、督办工作,确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期间安全稳定。
二、紧密结合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开展国庆安保维稳工作
督促各乡镇司法所认真履行人民调解工作职能职责,积极主动跟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对接,与乡镇综治维稳办公室有机联系衔接,有效利用人民调解这个平台、这支队伍、这张网络、这套机制,以村(社区)为网格,对辖区内的矛盾纠纷实行一天一排查、一天一汇总、一天一分析、一天一化解。对排查到的矛盾纠纷,及时梳理汇总、认真分析研判,对一般矛盾纠纷,根据纠纷性质和部门职能职责,第一时间提出转办、交办意见,并建议由乡镇分管领导进行跟踪督办催办,真正形成合力攻坚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的体制机制,确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期间安全稳定;对疑难纠纷和历史遗留纠纷,跟乡镇党委、政府汇报,建议建立领导包案工作机制,全面做好政策引导、解释说服等工作,确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期间不出现到昆到京上访情况。
三、紧密结合“两类人员”监管开展国庆安保维稳工作
认真履行好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教育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职能职责,要求各司法所逐一对照各乡镇“两类人员”名册,对“两类人员”及其家庭存在的矛盾纠纷、思想诉求、安全隐患等开展一次全方位的摸底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纠纷、隐患进行梳理汇总、分析研判,因人制宜、分类施策,一一制定出化解的办法措施,该说服教育的说服教育、该转办交办的转办交办、该请示汇报的请示汇报、该关心关爱的关心关爱、该采取强制措施的采取强制措施;对“两类人员”中的重点对象实行24小时全天候跟踪管理和每天行踪情况管理制度进行重点管控;对国庆期间需要外出的“两类人员”进行摸底排查,原则上国庆期间一律不批准“两类人员”离开居住地,对情况非常特殊需要离开居住地的“两类人员”实行层层申请报批审核管理制度。确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期间“两类人员”不出现上访上诉情况、不发生群体性事件、不发生人身安全事件、不引发不良社会舆论或负面社会效应。
四、紧密结合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开展国庆安保维稳工作
认真履行公共法律服务监督管理职能职责,充分发挥好公共法律服务的特殊性地位与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教育引导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执业规则、尊重客观事实、体现公正公平,在维护人民权益、解决群众诉求的最后环节依法依规息诉止纷,让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相信法律、依靠法律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二是教育引导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执业过程中增强政治敏锐性、提高分析鉴别能力,善于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矛盾纠纷、安全隐患、重大事件等,一经发现,引导当事人依法依规妥善解决诉求,不要让案件(事件)异化、激化、复杂化。三是依法依规和章程规定切实加大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监督管理力度,对不遵守执业章程规定、不依法依规执业、违反职业操守、负面反映强烈的人和事,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和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