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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05-X/20240327-00062 发布机构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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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项目)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项目)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小组的全方位评价,昌宁县2023年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项目基本达到预期目标,自评得分94.16分,自评结果“优秀”,主要扣分点是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是按照地方高校本省就读学生贷款总额地方财政因承担5%的比例据实测算上交,预算执行率为79.20%,扣分4.16。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预算执行情况

昌宁县2023年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项目预算资金20万元,12月21日按照在云南省地方高校本省就读学生贷款总额地方财政因承担5%的比例据实测算上交云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15.84万元,预算执行率79.20%。

2.产出指标

(1)数量指标

贷款学生数年初目标大于等于3500人,实际完成3663人,得分20分。

(2)时效指标

按照要求及时上交,年初目标12月底完成上交,昌宁县12月21日上交到云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得分20分。

3.效益指标

(1)社会效益指标

有贷款需求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应贷尽贷”,目标质100%,昌宁县努力提升服务质量,加强宣传,实现有贷款需求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应贷尽贷”,完成100%,得分15分。

(2)可持续影响指标

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通过办理助学贷款,顺利完成学业,办理贷款学生及家长反响较好,项目可持续,得分15分。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上交金额是根据实际发放在本省地方高校就读学生贷款总额的5%的比例测算上交资金,受学生贷款金额、国家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精准预算难度大,导致预算执行有偏差。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在下一步工作中,昌宁县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做好贷前培训,开展好感恩教育、励志教育、诚信教育,有贷款需求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应贷尽贷”,顺利完成学业。进一步提高预算意识,提升预算编制水平,加强预算管理。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落实贯彻落实好高等学校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 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财教〔2021〕164号)要求,各级财政部门需承担风险补偿金作为帮困育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学校对学生的人文关怀,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支持学 生顺利完成学业,保证“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困而影响学业”。我县根据政策要求,将助学贷风险补偿金纳入年初预算,预算资金20万元。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更好的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成立了由分管财务和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副局长为组长、计划财务股负责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自评小组,自评小组采用查看相关账目、查看资金到位情况、执行情况、管理情况、实地走访调查等方式开展自评,查看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实施产生的经济效益、政治效益、社会效益、社会满意度情况。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昌宁县2023年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项目预算资金20万元,上交云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15.84万元,预算执行率79.20%,得分15.84分。存在偏差的原因是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上交金额是根据实际发放在本省地方高校就读学生贷款总额的5%的比例测算上交资金,受学生贷款金额、国家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精准预算难度大,导致预算执行有偏差。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昌宁县高度重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抓早抓实,结合全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受理应急预案,发布公告,强化政策解读,稳步、规范推进受理业务,完成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有序开展受理工作,有贷款需求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应贷尽贷”,共受理贷款3663笔,发放贷款3711.76万元,按照要求及时上交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通过走访了解,办理贷款学生及家长反响较好,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助较大,项目可持续,让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顺利入学。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