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330250152646310/20260228-0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珠街乡
公开目录 其他 发布日期 2026-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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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

    根据《昌宁县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通告》,2026年3月1日至5月31日为全县森林草原高火险期。为有效防止森林草原火灾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请珠街乡各位父老乡亲和来访珠街的各位人士遵守以下森林草原防火规定:

一、高火险期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行为,严禁携带火源火种进入林区。禁止在森林草原防火区吸烟、烧纸、烧香、烧蜂、野炊、烧地、焚烧秸秆,开车请勿乱扔烟头,发现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二、请监管好家里的老人、小孩等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不要让他们进入林区用火、玩火。

三、高火险期设立入山宣传登记点,清明节期间增加临时宣传登记点,请所有过往车辆和行人配合值班人员进行实名登记。

四、发现火情请及时拨打珠街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电话:0875-7818206,切勿盲目扑打,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珠街彝族乡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