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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6310-/2021-0523012 发布机构 昌宁县珠街乡
公开目录 安全生产工作信息 发布日期 2021-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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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街彝族乡2021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预案

珠街彝族乡2021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预案

为加强森林草原火灾防范,提高扑火应急处置效率,确保2021年珠街彝族乡森林草原防火安全,根据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珠街彝族乡2021年森林草原防灭火预案。

一、适用时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进入雨季)。

二、扑救区域

森林火灾处理本着分级的原则,按照行政区域管理,珠街乡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扑救本乡范围内的森林火灾,各行政村应负责辖区内的火灾扑救工作;乡及本乡行政村接合部发生森林火灾,过火山场各村都要组织力量扑救,必要时联络周边乡镇支援。

三、组织领导

(一)经研究,成立珠街彝族乡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领导机构,组成如下:

总 指 挥:杨 明 乡党委副书记、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总指挥:杨晓亮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成 员:谷宏广 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团常务主席

黄本实 乡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

段向军 乡党委委员、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董德翼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李佳鹏 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赵志芳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万 峰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赵永宝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派出所所长

杨小凡 乡林业中心负责人

杨晓福 乡党政办负责人

罗宁军 乡司法所所长

金玉堂 乡财政所所长

王宝娣 乡文化广播服务中心主任

张亚清 乡民政助理

段兴张 乡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张子军 乡中心校校长

张子武 昌宁县农商行珠街支行行长

段浩闪 珠街邮政所负责人

罗成斌 珠街电信所负责人

熊 文 珠街供电组组长

杨宏伟 岔河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鄂 龙 庆美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吉松梁 珠街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殷跃文 子堂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赵跃新 金宝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字 旭 黑马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罗江乾 比此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茶俊杰 谷满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查永泽 羊街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段净升 从岗社区党总支书记

夏红花 从岗社区委员会主任

茶瑞华 乡林业服务中心职工

赵建宏 乡林业服务中心职工

邵宗忠 乡林业服务中心职工

蒋镇洋 乡林业服务中心职工

殷洪光 乡林业服务中心职工

段永良 从岗片区护林组组长

巴和生 庆美片区护林组组长

段于军 羊街片区护林组组长

赵国裕 江外片区护林组组长

(二)组建扑火队伍:以乡扑火队和各村(社区)组建的扑火队(不少于15人)为主。

(三)珠街乡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由当天带班领导任值班长,其职责:

1.一旦接到火情报告,带班领导立即通知分管林业领导、包村领导、林业服务中心,由分管领导组织乡直机关单位干部职工、扑火队员火速赶到现场进行扑救。

2.及时向乡主要领导及县林草局监测中心通报火情。

乡政府主要领导要赶赴现场,建立前线临时指挥部指挥扑救工作,并根据火情及时向县政府求援。

四、火源管理

(一)深入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活动,遇晴天乡村干部要深入村组开展宣传,护林员要全部上山巡查。

(二)珠街彝族乡人民政府发布禁火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三)全面停止炼山等特殊野外用火审批,所有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野外用火。

五、火情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及时向村委会、珠街彝族乡人民政府逐级上报。

六、扑救力量

(一)乡扑火队员、各村(社区)扑火队员,在此期间全面进入高度战备状态,24小时待命。

(二)扑救森林火灾以乡扑火队为第一梯队,村(社区)扑火队为第二梯队。扑火应充分发动和依靠当地村民,乡扑火队及村扑火队应发挥中坚作用。乡扑火队员在接到扑火通知后要在20分钟内集中到乡政府整装出发。对现场扑火人员要进行编组,确定组长,服从指挥调动。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不得动员残疾、老弱孕妇和儿童参加。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后,乡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必须立即调派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和扑火队等力量到达火场进行扑救。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必须立即赶赴现场,成立扑火前线指挥部,靠前指挥。

(三)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由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统一组织,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扑火前线的统一指挥。做到:

1.在扑火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首先要保护群众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重要设施的安全。

2.在扑火战略上,立足于“快、狠”,快速出击,一次性调足力量,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3.在扑火战术上,因地制宜,采取“阻、打、清”相结合,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等多种战术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草原资源损失。

4.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乡扑火队和各村(社区)扑火队力量为主,其他村民为辅的原则。

5.在落实责任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任务到人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看守火场、后勤保障、火案查处和责任追究的责任制。

七、通讯联系

以电话、手机、微信、短信等通知为主,远处呼叫、徒步传话为辅。

要保持好火场与乡之间的联络。乡政府、村委会应指定专人值班守护电话,掌握火情变化情况,每半小时逐级上报。

八、车辆调配

乡、村要及时调配车辆,保证扑火人员及时赶到火场扑火。

九、火情监控

火灾未彻底扑灭之前,扑火人员不准撤离火场。明火扑灭后,必须留足力量彻底消灭暗火,严防复燃。

十、后勤保障

发生火灾时,乡、村对扑灭所需要的食品、医疗等物资要做好供应工作,保证应急所需。

十一、火灾查处

火灾扑灭后,由县监测中心、森林公安和乡政府对火灾发生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将火灾肇事人、起火原因、火灾面积及森林损失情况一一查清,对火灾肇事者进行经济处罚赔偿,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刑事案件的要提请县森林公安立案查处,严惩肇事者。林业中心要配合森林公安搞好火灾起因调查工作。

十二、灾后处理

1.灾后报告:森林火灾发生后三天内向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提交书面报告,说明起火原因,组织扑救情况,检查防患弱点,表扬先进典型和提出整改措施。

2.善后处理:对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由乡政府、民政办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出处置决定。

十三、其他

各村应根据各自的实情,制定相应的扑火预案。

珠街彝族乡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