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索引号 115330250152646310-/2021-0628005 发布机构 昌宁县珠街乡
公开目录 行政监督与管理 发布日期 2021-06-28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珠街彝族乡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珠街彝族乡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21年是“八五”普法启动之年,全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及省、市、县委全面依法治省(市、县)工作会议精神,树立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主动适应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需要,启动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大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着力在提高普法宣传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切实推动全乡普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政治统领,坚持站位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首要任务,列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进农村、进企业、进校园,切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引领全民普法工作。

2、广泛学习宣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会议精神转化为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思路举措,落实到普法工作全过程、各环节。

二、认真组织精心谋划,全面启动第八个五年普法规划

3、全面启动“八五”普法。抓好全国、省、市、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总结宣传“七五”普法经验做法,全面部署“八五”普法,指导各村、乡直各单位制定“八五”普法规划,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实施。

4、加强普法骨干队伍建设。成立“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等宣讲。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各村“法律明白人”开展普法志愿服务活动。

三、明确主体压实责任,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5、加快推进落实普法责任制。严格按照县级编制的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落实普法责任制提醒告示制度,严格执行“谁执法谁普法”考核评议办法,加强普法责任制检查督导,探索开展以案普法、以案释法、以案讲法。

6、做好普法考核工作。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平安村(社区)”“法治村(社区)”绩效考核的衔接机制,研究制定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推动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以考核促进普法责任制落实。

四、围绕大局,抓实工作,广泛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7、常态化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好2021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持续推动宪法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宗教场所、进家庭。

8、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结合民法典颁布一周年,组织开展民法典巡回宣讲和知识测试等系列宣传活动,推动民法典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法治实践。

9、深入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同行”宣传活动。广泛开展突发事件应对、疫病防治、野生动物保护、公共卫生安全、卫生健康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专项依法治理。

10、广泛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围绕珠街乡“十四五”规划和乡党委、政府重点工作,广泛宣传与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乡村振兴、生态环保、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大局,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普法基层行活动。积极参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集中宣传活动。结合新颁布法律法规实施日、重大庆祝日等时间节点,开展各具特色的法治宣传活动。

11、扎实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活动。结合庆祝建党100周年,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组织开展专项知识竞赛,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12、积极组织开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控辍保学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全部接受义务教育。

13、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主题宣传。围绕《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的召开,组织开展对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同时,要在会议期间注重加强对我国生态保护立法、执法情况宣传,展示我国生态保护的成就。

14、开展围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系列法治宣传。全乡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立足本部门的职能职责权限,广泛组织开展服务省委、市委和县委工作大局的系列法治宣传。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国家安全日、“4·26”知识产权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6·26”国际禁毒日等重要节点,深入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国家安全类、公共安全类、民生保障类、市场经济类的法律法规,重点突出对教育医疗、优化营商环境、食药安全、统计监督、诚信建设、消防应急、安全生产、知识产权、科普、无偿献血、野生动物保护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强对特定群体权益保障的法治宣传,大力宣传保障妇女儿童、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医疗卫生工作者权益的法律法规。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行业普法主体责任,进一步发挥好行业协会作用,广泛开展契合各行业特点的主题法治宣传活动,进一步引导行业树立合规意识,切实增强行业管理者和职工的法治观念。

五、瞄准对象,抓住重点带动全民法治素养持续提升

15、加快推动村组干部学法常态化。加强群众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促进全民守法。

16、强化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健全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突出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民法典,分层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知应会法律目录。推动落实会前学法、法治培训、宪法宣誓、旁听庭审和领导干部任前法治考试等制度。

17、抓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切实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注重提高法治课程质量,充分利用开学第一课、国旗下演讲、主题班会(团课)以及社会实践活动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抓好《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实施,开展法治校园、平安校园创建行动,防范惩治校园“欺凌”事件。

18、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落实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引导企业树立合法合规意识,切实增强企业管理者和职工的法治观念,提高企业依法从事生产经营和管理水平。

19、强化边远山区普法宣传力度。开展“法治宣传山区行”,在边远少数民族山区广泛开展国家安全、民族团结、反恐反邪、反走私反电诈、反黄赌毒拐等法律法规宣传,突出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普法宣传,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主题,深入开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等法律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的学习宣传教育,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村建设,讲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故事”进一步教育引导边远山区群众树立国家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边远山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营造良好氛围。

六、打牢基础夯实基层,力促法治乡村建设稳步推进

20、规范法治乡村建设工作。根据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明确建设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法治乡村建设有计划、分阶段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21、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彝族传统节日“火把节”和“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平安乡村建设和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乡村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在精神文明创建和乡村治理中,加大普法工作力度。对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国好·法大”主题宣传活动,在打击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等工作中,配合做好法治宣传教育。

22、提升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效果。认真贯彻县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1号文件精神,对接县上确定的乡村振兴示范村名单,同步部署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年内争取把1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同步培养成民主法治示范村。持续开展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利用全省搭建的“法律明白人”培训平台,规范“法律明白人”培养、命名和管理工作。根据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选评办法,开展培育选评、提高普法质效,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23、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进一步深化“法治文化建设年”“法治文化提升年”活动成效,年内,争取建设法治广场1个、完善珠街中心校预防青少年犯罪教育基地工作,推动公共法治文化设施共建共享。

24、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精准普法。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发挥“报网端微屏”作用,提高普法宣传覆盖率。加大“惠江明珠”微信公众号的推广使用力度,提高普法宣传的及时性、针对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