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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64XP/20251020-0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耈街乡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 发布日期 2025-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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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2024年度部门决算

保山市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编制和执行本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做好统计工作;负责本辖区内经济发展管理工作;根据授权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内经济社会发展项目。

3.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统筹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应急管理、民族宗教和侨务、老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劳动管理、科普、招商引资、残联等工作。

4.保护全民所有的财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保障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制定和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加强公共设施、房屋土地的建设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生态环境。

6.指导、支持、帮助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管理,促进村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7.依法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8.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9.推行便民服务,方便群众办事。

10.完成上级人民政府和乡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财政所、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林业服务中心、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2.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财政所

3.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林业服务中心

4.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2.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财政所

3.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林业服务中心

4.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主要原因:因机制改革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财政所、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林业服务中心、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合并为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资金全部纳入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统一核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6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1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0人(离休0人,退休30人)。年末遗属14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耈街加快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增效之年,做好2024年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必须认真践行“三法三化”,用好“项目工作法”、用足“一线工作法”、用活“典型引路法”,苦干实干,力争各项工作在全县争先进位。

1.坚持不懈抓转型升级,高起点谋划产业发展。

做强特色农业。立足耈街区位和资源优势,以及良好的农业产业发展基础,建设以烤烟、泡核桃、林下养殖、烟后豆、叶菜为主的“一地四带”。持续巩固好烤烟核桃两大传统产业,确保烟叶总产突破1亿元,烟农户均收入7万元以上,力争进入云产卷烟高端特色烟叶开发正选区,实现烟农亩均项目补助增1000元;确保1万亩核桃示范园建设项目落地,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依托核桃产业大道打造核桃收购、加工交易、旅游观光等为一体的全产业链发展模式。大力发展烟后豆种植5000亩,贡菜、工业辣椒等新兴产业3000亩。培育重点企业。推动锦岭襄公司实体化运行,重点围绕烤烟育苗管理、土地流转、电烤房建设运营以及永昌高速建设加大资产盘活,出租闲置资产等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在15万元全覆盖的基础上,力争培育5个村(社区)集体经济收入达30万元。

2.坚持不懈抓项目投资,高质量推动经济增长。

深化项目建设。坚定“大抓项目、抓大项目”的工作理念,聚焦资源禀赋,深入研究国家和省市县政策导向和投资重点,抓好项目谋划、储备、争取和落地转化。争取耈街社区污水处理设施、挖沙石斛观光园、金马冷库、打平姬松茸种植等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7个,总投资1132万元;争取2024年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11.15公里,并加快项目前期工作,确保年内完工;提升改造集镇绿化和“两污”治理,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300万元;争取2024年传统村落项目3个,总投资620万元;结合农村供水三年专项行动,投资1200万元,新建集镇供水项目1个,解决4个村(社区)4016户群众饮水困难问题;依托永昌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投资1500万元,在集镇周边新建高速公路安置小区3个,解决好搬迁户住房保障问题。优化固定投资。年内新增储备项目9个以上,并加快项目入库,确保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9亿元以上。坚持项目储备动态管理、定期调度、滚动递补,严格审核把关质量,力争入库项目数量和质量不断提升。

3.坚持不懈抓乡村振兴,高品质打造和美乡村。

在群众增收上着力。紧扣“两不愁三保障”,深入开展脱贫攻坚“户户清”、“村村清”,脱贫人口“回头看”等各项工作。加强脱贫户动态管理和健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细化、实化防返贫帮扶措施,坚决筑牢不出现规模性返贫致贫的底线。1639户6180人脱贫人口劳动力转移稳定在2400人以上,人均收入增6%以上,低于1万元且有劳动能力的脱贫家庭动态清零。在示范点打造上用力。坚持党建引领,巩固好挖沙村、水炉村乡村振兴示范点,重点打造3个村级示范点,在耈街社区打造农村集镇综合治理示范点,土皮太村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示范点,阿水村打造乡村振兴示范点。在人居环境提升上发力。持续推进厕所革命、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污水处理等,落实好乡村组三级管护责任,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新建改建农村卫生户厕490座,公厕1座,有序推进养殖粪污治理集污池建设任务,提升改造集镇绿化和“两污”治理;严格执行畜禽养殖场用地审批手续,着力核查畜禽养殖场环保设施,提升乡村宜居程度。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2024年度收入合计32417053.9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859478.36元,占总收入的89.0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557575.60元,占总收入的10.97%。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131316.36元,增长14.6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73740.76元,增长2.03%,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变动,新招录人员较多,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加;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3557575.60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移民搬迁安置办公室拨入办公费2.00元,用于办公费支出;农业农村局拨2024年闵行区对口支援昌宁县耈街乡新厂村大马鹿塘道路建设项目款90.00元,2024年上海对口支援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挖沙村文创产品及农产品包装项目款60.00元,全部用于该项目建设;其他:203.76万元,全是由永昌高速公路指挥部拨的高速公路集中安置点征地补偿费203.76元,主要用于赔偿农户高速公路集中安置点征地补偿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2024年度支出合计32417053.96元。其中:基本支出15990012.61元,占总支出的49.33%;项目支出16427041.35元,占总支出的50.67%;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131316.36元,增长14.6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5307.05元,增长0.60%;项目支出增加4036009.31元,增长32.57%,主要原因是2024年实施项目增加,因此项目支出也相应增加;上下年度均无上缴上级支出;上下年度均无经营支出;上下年度均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990012.6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952538.71元,占基本支出的87.2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37473.90元,占基本支出的12.7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427041.3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情况:

1.2024年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省级补助资金7400000.00元,主要用于建设耈街乡传统村落和建设过程中相关支出。

2.耈街乡实施“保山市农特产品展销中心”项目补助资金500000.00元,主要用于保山市农特产品展销中心项目支出。

3.耉街乡耈街社区农特产品加工服务资金1500000.00元,主要用于耉街乡耈街社区农特产品加工服务支出。

4.耈街乡土法造纸技术保护传承项目资金120000.00元,主要用于耈街乡土法造纸技术的相关支出。

5.昌宁县耈街乡冷库建设项目资金1500000.00元,主要用于耈街乡冷库建设。

6.昌宁县耈街乡金马村兴农金果冷库建设项目资金1200000.00元,主要用于耈街乡金马村兴农金果冷库建设。

7.昌宁县耉街乡挖沙村石斛观光园建设项目资金1000000.00元,主要用于耈街乡挖沙村石斛观光园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885478.3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02%。与上年相比增加1718357.56元,增长6.57%,完成年初预算的139.5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116724.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94%,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及保障人民政府日常工作运转的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变动较大。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1584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7%,完成年初预算的177.64%。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公共安全维护的相关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新增综合治理(平安云南建设)专项资金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4214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9%,完成年初预算的122.21%,主要用于对本部门人员养老保险及去世职工家属的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变动较大,新招录人员较多。

9.卫生健康(类)支出736918.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4%,完成年初预算的101.0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及公务员医疗保障;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变动较大,新招录人员较多。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60483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7%,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18320394.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70%,完成年初预算的157.40%。主要用于农林水务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农业中心20254年新招录人员较多,年终一次性奖金支出增加。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6061.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2%,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政府住房方面的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6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7%,完成年初预算的145.45%。主要用于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中的费用;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了省级防汛应急救灾资金。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0043.00元,决算为22504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8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000.80元,下降2.1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1323.00元,决算为12955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7.57%,完成年初预算的106.7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8720.00元,决算为9548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2.43%,完成年初预算的87.8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8234.20元,增长6.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3235.00元,下降12.1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548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3235.00元,下降12.17%;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0043.00元,支出决算为22504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8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000.80元,下降2.1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1323.00元,决算为12955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7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8720.00元,决算为9548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83%。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支出95485.00元,较上年减少13235.00元,下降12.17%。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严格按照有关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接待经费报销审批程序,从严控制接待费用支出,切实加强公务接待费的审核报销和使用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8234.20元,增长6.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235.00元,下降12.1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548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3235.00元,下降12.17%;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支出95485.00元,较上年减少13235.00元,下降12.17%。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严格按照有关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接待经费报销审批程序,从严控制接待费用支出,切实加强公务接待费的审核报销和使用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乡政府3辆公务用车和林业中心1辆森林消防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10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本单位开展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单位到本单位进行工作调研、安全检查、宣布干部任免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11121.04元,比上年增加312021.03元,增长19.51%,主要原因是本年机关运行经费包括了事业单位办公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办公费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保山市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资产总额209810657.90元,其中,流动资产23718424.26元,固定资产9535155.7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176557077.85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226078.8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04271.7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81145.64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5600.00元;出租房屋69.30平方米,账面原值438536.82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5000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5719.3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4379.34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134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4379.34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4379.34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