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84-X-/2019-0115010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乡村振兴局 |
公开目录 | 乡村振兴项目 | 发布日期 | 2018-11-30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上海市对口支援云南省新增项目资金的通知》(保财农〔2018〕184号)文件精神,按照《上海市对口支援云南省项目管理办法》、《上海市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昌宁县开展扶贫开发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到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报请县沪滇扶贫协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现将我县2018年上海市对口支援昌宁县村级活动场所建设项目及资金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模及补助资金
2018年我县计划实施2018年上海市对口支援昌宁县村级活动场所建设项目10个,安排沪滇扶贫协作项目资金600万元,项目涉及10个乡(镇)24个行政村363个村民小组16269户54605人。具体项目村为:漭水镇联福村,大田坝镇华严村,卡斯镇龙洞社区、广邑社区,湾甸乡芒回村,更戛乡米河村、西米村、立达村、大沙坝村,勐统镇长山村、小勐统村,温泉镇联席村、新河村,翁堵镇立桂村、阳旺田村,耈街乡挖沙村、水炉村、金马村、栗木村、团山村,珠街乡比此村、黑马村、羊街村、庆美村。
项目计划总投资990.146万元,其中:沪滇扶贫协作项目资金600万元,部门整合资金300.97万元,乡镇自筹资金89.176万元。(详见项目投资计划表)。
二、建设内容
漭水镇联福村新建村级活动场所1个480平方米;大田坝镇华严村新建村级活动场所1个478.8平方米;卡斯镇龙洞社区新建文化活动室1间96平方米,广邑社区新建文化活动室1间96平方米;湾甸乡芒回村村级活动场所提升改造,修缮改造村级活动室2400平方米;更戛乡米河村新建业务用房一幢建筑面积332.43平方米,西米村新建业务用房一幢建筑面积269.56平方米,立达村新建业务用房97.5平方米,大沙坝村村级活动场所进行提升改造;勐统镇长山、小勐统等2个行政村村级活动场所进行提升改造;温泉镇联席村新建业务用房1幢108.5平方米、活动场所400平方米,新河村新建业务用房1幢108.5平方米,活动场所600平方米;翁堵镇立桂村新建用房120平方米、活动场所170平方米,阳旺田村新建用房1幢90平方米;耈街乡挖沙村新建活动室1幢89.6平方米、活动场所900平方米,水炉村新建活动室1幢85.8平方米、活动场所1100平方米,金马村新建活动室1幢315平方米、活动场所1400平方米,栗木村新建活动室1幢350平方米、活动场所1850平方米,团山村村级活动场所提升改造;珠街乡比此村新建活动室1栋90平方米、活动场所400平方米,黑马村新建活动室1栋338.38平方米、活动场所400平方米,羊街村新建1层活动室1栋为90平方米、活动场所400平方米,庆美村村级活动场所提升改造。
三、建设周期
项目建设周期8个月,即2018年4月至2018年11月。
各乡镇接到通知后,要尽快启动项目实施,确保按期完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项目及资金管理规定,严禁自行调整和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附件:2018年上海市对口支援昌宁县村级活动场所规划建设项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