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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5784/20250117-0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翁堵镇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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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翁堵镇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表


单位:翁堵镇人民政府                              时间:2025年1月17日

序号

行政执法机关

检查对象

检查

内容

检查

依据

检查比例/户数

检查

时间

检查

方式

备注

1

翁堵镇人民政府

经营主体、加油站

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2.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昌宁县翁堵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3年版)

100%/1

每季度1次

实地检查

每月1-15日为企业安静期,非必要不开展检查

2.

翁堵镇人民政府

经营主体

对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设立的审核

昌宁县翁堵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3年版)

56%/32

每年1次

随机抽查

每月1-15日为企业安静期,非必要不开展检查

3

翁堵镇人民政府

经营主体

对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检查

1.《殡葬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

42%/241

每年2次

随机抽查

每月1-15日为企业安静期,非必要不开展检查

4

翁堵镇人民政府

经营主体

1.对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的处罚;

2.对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检查

昌宁县翁堵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3年版)

42%/241

每季度1次

随机抽查

每月1-15日为企业安静期,非必要不开展检查

5

翁堵镇人民政府

超市、食馆、农贸市场生鲜经营主体

对屠宰、经营、运输的动物未附有检疫证明,经营和运输的动物产品未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的检查

昌宁县翁堵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3年版)

100%/18

每季度1次

随机抽查

每月1-15日为企业安静期,非必要不开展检查

6

翁堵镇人民政府

超市、食馆、农贸市场生鲜经营主体

对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的检查

昌宁县翁堵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3年版)

100%/18

每季度1次

随机抽查

每月1-15日为企业安静期,非必要不开展检查

7

翁堵镇人民政府

经营主体

对经营无产品标签、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检查;对经营无产品批准文号的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检查

昌宁县翁堵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3年版)

100%/2

每季度1次

随机抽查

每月1-15日为企业安静期,非必要不开展检查

8

翁堵镇人民政府

经营主体

对生产、经营种子未按照规定进行备案的检查

昌宁县翁堵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3年版)

100%/2

每季度1次

随机抽查

每月1-15日为企业安静期,非必要不开展检查

9

对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的检查

歌舞娱乐场所

对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的检查

昌宁县翁堵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3年版)

100%/1

每季度1次

实地检查

每月1-15日为企业安静期,非必要不开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