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5784/20250117-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翁堵镇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5-01-17 |
文号 | 浏览量 |
单位:翁堵镇人民政府 时间:2025年1月17日
序号 | 行政执法机关 | 检查对象 | 检查 内容 | 检查 依据 | 检查比例/户数 | 检查 时间 | 检查 方式 | 备注 |
1 | 翁堵镇人民政府 | 经营主体、加油站 | 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2.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 昌宁县翁堵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3年版) | 100%/1 | 每季度1次 | 实地检查 | 每月1-15日为企业安静期,非必要不开展检查 |
2. | 翁堵镇人民政府 | 经营主体 | 对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设立的审核 | 昌宁县翁堵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3年版) | 56%/32 | 每年1次 | 随机抽查 | 每月1-15日为企业安静期,非必要不开展检查 |
3 | 翁堵镇人民政府 | 经营主体 | 对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检查 | 1.《殡葬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 | 42%/241 | 每年2次 | 随机抽查 | 每月1-15日为企业安静期,非必要不开展检查 |
4 | 翁堵镇人民政府 | 经营主体 | 1.对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的处罚; 2.对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检查 | 昌宁县翁堵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3年版) | 42%/241 | 每季度1次 | 随机抽查 | 每月1-15日为企业安静期,非必要不开展检查 |
5 | 翁堵镇人民政府 | 超市、食馆、农贸市场生鲜经营主体 | 对屠宰、经营、运输的动物未附有检疫证明,经营和运输的动物产品未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的检查 | 昌宁县翁堵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3年版) | 100%/18 | 每季度1次 | 随机抽查 | 每月1-15日为企业安静期,非必要不开展检查 |
6 | 翁堵镇人民政府 | 超市、食馆、农贸市场生鲜经营主体 | 对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的检查 | 昌宁县翁堵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3年版) | 100%/18 | 每季度1次 | 随机抽查 | 每月1-15日为企业安静期,非必要不开展检查 |
7 | 翁堵镇人民政府 | 经营主体 | 对经营无产品标签、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检查;对经营无产品批准文号的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的检查 | 昌宁县翁堵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3年版) | 100%/2 | 每季度1次 | 随机抽查 | 每月1-15日为企业安静期,非必要不开展检查 |
8 | 翁堵镇人民政府 | 经营主体 | 对生产、经营种子未按照规定进行备案的检查 | 昌宁县翁堵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3年版) | 100%/2 | 每季度1次 | 随机抽查 | 每月1-15日为企业安静期,非必要不开展检查 |
9 | 对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的检查 | 歌舞娱乐场所 | 对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的检查 | 昌宁县翁堵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3年版) | 100%/1 | 每季度1次 | 实地检查 | 每月1-15日为企业安静期,非必要不开展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