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56X4-/2022-0825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鸡飞镇 |
公开目录 | 社会救助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2-08-25 |
文号 | 浏览量 |
(一)民政工作
1.最低生活保障。坚持“兜住、兜准、兜牢”的原则,进一步规范低保工作程序,落实救助政策,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目前,全镇农村低保发放719户1027人,发放资金176.67万元;城镇低保17户18人,发放资金4.8万元;6月,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开展了2022年民政领域困难群体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通过入户排查,完成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进行委托照料护理服务评估,共评估70人,评估结果均为“好”;排查出低收入人口13户49人,签订《云南省低收入人口申请承诺及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13份,并完成了低收入人口信息系统录入工作;完成60岁以上老年人能力评估3447人,能够生活自理3197人,重度失能46人、中度失能34人、轻度失能170人。排查出存在风险隐患未成年人107人,完成107人风险评估登记。
2.临时救助。坚持“救急难、保基本、促发展”的原则,对全镇遇突发事项的群众进行临时救助。目前,发放镇级临时救助两期58户,救助资金10.7万元;县级临时救助25户,救助资金13.8万元。春节期间开展春节慰问,发放暖冬物资156件,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3.高龄补助。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做好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助和长寿补助发放和百岁老人生活定补发放工作,常态化走访村寨,摸排高龄老人,办理高龄补助手续,高龄补助每月发放一次,目前,发放老龄补贴2970人次,补贴资金14.85万元,死亡停发16人。
4.特困供养。根据鸡飞镇实际情况,按照特困供养申请程序,开展申请救助工作。目前,特困分散供养人员发放66户71人,发放资金36.3万元,发放分散供养照料护理费3.3万元,2022年新增分散特困供养2户2人,集中供养1户1人,停发3户3人。
5.基层政权工作。完成10个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印章管理、村民公约、自治章程、队伍管理等事项录入工作;4月组织村级完成了地名和村组道路在高德和百度地图的录入工作,共录入地名345条。7月组织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考试。同时,完成了全镇行政区域图斑的校对和修改工作。
6.殡葬改革。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要求,推进我镇殡葬改革工作,2022年8月11日,全镇死亡82人,火化82人,其中公职人员(含退休)2人,农村居民80人,公墓安葬42人,特殊安葬40人。
7.孤儿和未成年人工作。完善孤儿台账信息,开展关爱留守和困境儿童活动,上半年发放孤儿补助8人,发放资金6.1万元,按规定停发1人。6月,完成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人员走访工作1次,了解基本生活状况,学习和生活条件。
(二)残疾人工作
1.残疾人两补工作。目前全镇持证残疾人698人。2022年1-8月,残疾人困难生活补贴共发放2037人,14.3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共发放955人,7.1万元。每月进行持证人员信息比对,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做到应纳尽纳。
2.残疾服务工作。截至目前,送言语障碍儿童到保山安利康复3人,帮助肢体残疾和听力残疾人员申请辅助器具4名,组织残疾人参加县级厨师培训、技能培训12名。落实智能化第三代残疾证换证工作,确保两补人员残疾证在有效期限内,不影响两补发放,排查出需要上门人员27名。排查出无障碍设施改造1户,上报县级。
3.镇级残联换届工作。5月圆满完成镇级残联组织换届,选举了镇级残联理事会理事3名,委员5名。组织村级完成了残协的建立,完善人员组织、机构设置、制度建设等工作。
(三)退役军人工作
1.优抚补助发放。通过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经费,使优抚对象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截至目前,共发放179人81.3万元,同时,根据低保数据,做好优抚人员困难生活补助工资,目前共补助20人,0.96万元。
2.优待证申领。3月,根据县级要求,对全镇退伍军人进行优待证申领工作,目前已完成267人,已完成发证12人。
3.做好慰问工作:2022年春节期间慰问退役军人167人,发放慰问金1.67万元、八一慰问退役军人166人,发放慰问金1.66元。7月,完成退役军人医疗补助166人,发放补助金4.08万元。
4.退役军人服务站高德地图和百度地图录入。6月完成高德地图和百度地图镇村两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录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