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56X4-/2020-0525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鸡飞镇 |
公开目录 | 财政预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0-05-25 |
文号 | 浏览量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昌宁县鸡飞镇财政所。主要职责是承担镇财政预决算编制、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财政资金监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组织财政收入入库管理、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监管等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个单位,设总预算会计、资金会计、统管会计、档案管理员、票据管理员。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依法治税,打造发展财政
一是加强税源分析与监控,着力抓好重点税源,管好零散税源,依法治税,有效堵塞税收漏洞。二是积极争取项目资金,突显项目投资对财政收入的拉动作用。
2、厉行节约,打造和谐财政
一是严控“三公”经费,有效降低行政成本。二是按照“整合存量、优化增量、突出重点、调整结构、服务百姓、和谐发展”的要求,坚持执政为民,理财为民理念,进一步积极筹措资金,科学安排资金。三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农业示范基地建设,真正使财政投入向“三农”倾斜,基础设施建设向农村覆盖,不断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四是继续落实好各项财政惠农政策,不断提高财政的保障能力,促进社会和谐。
3、依法理财,打造阳光财政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新《预算法》,提高预算的前瞻性、连续性、约束性。优化预算支出安排,从严从紧执行预算。二是全面推进财政公开工作,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抓好廉政建设,把思想教育与制度建设相结合,完善财政内部管理制度,增强理财水平,提高服务意识。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7.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7.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下降8.9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财政所各种保险在政府下统一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7.1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7.1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7.10万元(本级财力37.1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下降8.9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财政所各种保险在政府下统一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7.1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7.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10万元,与上年对比下降8.9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财政所各种保险在政府下统一预算;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10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37.1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采购预算资金1.00万元。
六、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鸡飞镇财政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15万元,较上年减少0.85万元,下降85.3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昌宁县鸡飞镇财政所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昌宁县鸡飞镇财政所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15万元,较上年减少0.84万元,下降84.8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次,共计接待2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按照厉行节约相关要求,压减“三公”经费相关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昌宁县鸡飞镇财政所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七、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昌宁县鸡飞镇财政所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昌宁县鸡飞镇财政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75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