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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535N/20240229-0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温泉镇
公开目录 救灾信息 发布日期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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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泉镇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方案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云南省地质灾害处置规定》《云南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和《昌宁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规定,为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温泉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24年度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经汛前排查,2024年温泉镇纳入群测群防网络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有15个,分布在全镇6个村。按灾害类型划分为滑坡14个、泥石流1处;按险情大小划分为小型11个、中型4个,全镇共落实地质灾害监测员30人。

二、2024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预测依据

1.地质环境背景条件。温泉镇地处昌宁县东南部,东、南与临沧市凤庆县相邻,西、北与本县翁堵镇和田园镇接壤,境内山高坡陡,山峦起伏,沟壑纵横,地形、地貌、地质复杂多样,水土流失严重,地质环境复杂,易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2.降雨情况预测分析。依据昌宁县关键期气候预测,2024年昌宁大部乡镇降水总量为正常略偏少,气温为正常略偏高;降水季节差异较大,预计冬春季和秋季降水全县大部乡镇为正常略偏多,1-4月降水接近常年同期到略偏多,气温接近常年同期到略偏高;5月降水偏少,雨季开始期接近常年;6-8月降水为正常略偏少,气温为正常略偏高;9-11月降水为正常略偏多,雨季结束期接近常年;全县大部乡镇雨季于10月中旬前后结束,雨季结束期接近常年。关注重点:预计主汛期降水正常略偏多,重点关注区域性、单点性强降水引发的洪涝和山洪地质灾害。

3.工程建设活动。随着城镇化、工业化步伐加快,道路修建、水利开发、矿山开采及其他工程建设对地质有不同程度的扰动,出现了大量的高陡边坡及废弃土石,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及其他人为地质灾害的机率较大。

4.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各级历来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特别是2013年全省启动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以来,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防治与应急体系建设取得明显进展,提升了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能力。

(二)预测结果

1.地质灾害活动水平:2024年汛期全镇地质灾害频度及危害程度总体上属正常。

2.地质灾害高易发时期:受降雨因素影响,群众地质灾害高易发期为6—10月。工程建设和矿山生产诱发人为地质灾害的时间具有不确定性。

3.地质灾害高发区域:在建工程、工程建设堆填土区、道路交通(包括乡村道路)、矿山以及山区学校等。

三、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

(一)重点防范地理区域

2024年在全镇15处地质灾害隐患监测点中,目前均属不稳定性滑坡,重点防治区:兴文村三家村滑坡,大九甲村老寨子滑坡,光山村响水滑坡,鹿塘村学堂杨家滑坡。

(二)重点防范的矿山地质灾害

重点防范的矿山地质灾害:松山锡矿。松山锡矿平掌子采区地处近山脊滑坡地带,局部弃渣堆积于坡面,雨水极易引发坡面流,对下部耕地、道路和零星居住居民构成影响,少部分区域可能会因探矿洞未回填导致坍塌或下沉;温泉镇光山锡矿采区地处沟源地带,生活区位于下游沟内,雨季易遭受坡面流危害。

(三)重点防范的公路地质灾害

重点防范的公路地质灾害:高速公路周边及其弃土区;尼诺至下六甲道路(三家村段)经过地质灾害点隐患范围,在汛期易发生地质灾害导致交通中断。

(四)重点防范期

温泉镇地质灾害的发生受降雨影响十分明显,汛期当降雨时间较长并伴随多次单点暴雨时,各类地质灾害尤其是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将明显增多,并具有明显的突发性、滞后性。因此,温泉镇地质灾害防治以主汛期(6—10月)作为重点防范期。各村、镇直各单位要提前做好各方面准备工作,及早进入重点防范工作状态,认真执行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利用气象信息科学防御地质灾害,确保安全度汛,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近年来,全镇因不合理工程建设活动所诱发的人为地质灾害日趋增多。同时,人为地质灾害不完全由降雨诱发,具有不确定性,无雨期也可能发生地质灾害,且以危岩土体崩塌等工程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最为典型。因此,工程建设单位要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施工前必须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施工过程中要规范施工行为,严防因违反施工操作程序而引发地质灾害发生。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在汛期来临前,温泉镇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人民政府镇长任组长,分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镇武装部长、派出所长以及党政办、自然资源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服务中心、国土与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安监站、民政办、财政所、项目办负责人和10个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等为成员,负责领导和协调全镇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党政办公室,由分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从镇项目办、镇党政办、国土与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自然资源所抽调,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编制全镇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预案,组织汛期地质灾害巡查和监测,落实地质灾害值班制度,落实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群测群防网络运转情况及地质灾害点的监测等工作。各村(社区)要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灾减灾责任,将地质灾害点的监测和防治落实到人,负责组织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与检查,确保群测群防网络有效运转。镇直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切实抓好各领域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认真落实监测预报防治责任,确保不发生人为地质灾害事故。

(二)完善制度。各村(社区)、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根据存在的隐患情况,严格执行“四项制度”,落实“三条措施”。

1.抓好四项制度

(1)层层负责制度: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针对责任区内的每个隐患点落实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员。

(2)汛期值班制度:汛期内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单位及地质灾害监测人员要认真在岗履职,保持通讯畅通,切实抓好监测预警工作。

(3)险情巡查制度:汛期内各监测人员和责任人要轮流值班,认真进行险情巡查,主要观测异常降雨、地面开裂、土体蠕动、树干倾斜、山洪暴涨、异常惊响等灾害前兆和诱发因素,并做好记录,一旦发现临灾前兆立即报警,迅速转移群众至安全地带。

(4)灾情速报制度:包括灾前的紧急情况报告和发灾后的情况速报两方面。发现临灾前兆或异常,要在第一时间报告,迅速转移群众,并尽快向镇人民政府报告。一旦灾害发生,各村(社区)、镇直部门要尽快逐级上报,灾情(包括灾害规模、诱发因素、伤亡数字、财产损失等)要准确。

2.抓好“三条措施”

(1)简易观测措施:灾害隐患点要建立简易观测设施,定期监测,认真记录监测数据。滑坡区域房屋裂缝、地裂缝两侧定点、钉桩做裂距和落距变化观测;泥石流沟做降雨、沟水水位、泥位和流速观测,并按要求做好记录,妥善保存记录资料,以便检查和分析研究,判断地质灾害隐患点变化趋势。

(2)灾前预警措施:灾害前兆或紧急情况出现后,监测负责人要立即上报,并发出警报。对群测群防点要配备警报器材、确定警报信号,让群众熟悉了解信号并能及时作出反应。

(3)紧急避让措施:对每个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灾害隐患点,都要制定出迅速有效的避让措施和撤离路线、避险场所,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可以安全撤离。要填写发放避险卡、明白卡给每户受威胁的群众,使之明白了解听到报警信号后的撤离路线、避灾场所,必要时可进行演练。

(三)排查隐患。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应对辖区和管理职责区内已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完全掌握监控,在此基础上对其他大于25°的危险性边坡及有松散物源且汇水面积较大的沟谷做排查,并安排专人进行经常性的巡查,确定有无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出现,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镇人民政府汇报。要充分发动群众,对自身居住环境加强巡查,特别是位于或靠近山坡、沟谷的村寨要保持警惕,经常巡查。对目前掌握的易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采取有力措施,有计划地组织治理,做好危险区居民的撤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加大执法工作力度,重大建设项目和采矿权审批必须请有资质的地质部门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尽量避免人为诱发地质灾害,对已形成的人为地质灾害隐患,按照“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责令并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治理消除隐患;对尚未完成治理的隐患要实施严密监测并采取设置警示牌、隔离带或封闭措施。

(四)密切协作。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加强协调,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干部群众对地质灾害防治意义的认识,增强防灾抗灾意识。要密切关注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做好预防。要形成综合检查组,加强对重点危险隐患点监测工作的检查、督查。

(五)强化宣传。由镇政府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科学制定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计划,采取举办培训班、发放宣传画册,以及通过广播、报纸和手机短信、微信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进一步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和临灾避让基本常识的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尤其是基层干部群众及地质灾害监测员防范地质灾害的能力和水平。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工作,使广大群众了解正确应对地质灾害的方法。要大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地质灾害防治意义的认识,增强防灾法制意识。

温泉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