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535N-/2023-0309006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温泉镇 |
公开目录 | 社会保险 | 发布日期 | 2023-04-04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昌宁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政策性森林火灾保险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扎实做好我镇2023年度森林草原火灾保险工作,近日,温泉镇总林长组织镇、村两级林长;林业、财政等镇直单位负责人召开部署会议,确保森林火灾保险收缴工作顺利进行。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温泉镇成立了由镇、村两级林长;林业、财政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政策性森林火灾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年度政策性森林火灾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把商品林的投保面积分解到各村(社区)。
会议要求,一是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好保险公司收取商品林保费;二是林业中心要主动对接承保公司并及时开展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商品林投保工作;三是在保费收缴过程中,大家一定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不准出现违规、违法的现象。四是承保公司要按照《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的规定,设立服务站点,根据需要设置村级协保员岗位,协助承保机构承保、查勘、理赔工作,提高从业人员业务技能,确保工作高效推进,为圆满完成我镇2023年森林火灾保险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据了解,2023年继续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市分公司承保昌宁县政策性森林火灾保险工作,温泉镇将在规定时限内完成22.04564万亩商品林投保工作,力争做到100%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