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535N-/2022-0826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温泉镇 |
公开目录 | 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2-08-26 |
文号 | 浏览量 |
温泉镇2022年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
工作方案
根据《昌宁县自然资源局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通知》(昌自然资发〔2022〕115号)文件精神,开展2022年度温泉镇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以下简称“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为明确2022年全镇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目标和任务等有关内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据国家统一制作下发的林草湿调查监测底图,开展温泉镇2022年林草湿调查监测,掌握全镇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现状和变化情况,科学评价森林、草原、湿地资源质量和生态状况,同步支撑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为科学开展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监督管理、林长制督查考核、实施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实现林业草原国家公园“三位一体”高质量融合发展等提供决策支撑,为切实履行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提供服务保障,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提供科学依据。
二、主要任务
(一)图斑监测。以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对接林地、草地、湿地相关成果,形成本年度的调查监测本底。开展图斑监测,包括图斑验证核实、数据更新,获取森林、草原、湿地等的种类、数量、分布现状及其变化数据。
(二)样地调查。构建林草湿调查监测统一抽样框架,开展森林、草原、湿地样地调查,包括样地判读、样地测设、因子调查、样地所在图斑信息核实等,获取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储量、质量、结构及其变化数据。
(三)质量管控。按照质量管理要求,明确各业务人员质量责任主体,开展分阶段、分层级质量检查,前一阶段调查监测结果检查合格后方可开展下一阶段工作,实现全程质量控制。
(四)数据收集。在完善林地、草地、湿地图斑监测和样地调查数据采集、处理、上报。
三、进度安排
调查监测。7月中旬召开启动部署会,开展技术培训,配备设备工具;领取上级任务;7月底完成样地外业调查;开展图斑监测和变化图斑核实举证,
四、主要成果实地举证成果。
在外业调查时,通过现地验证形成的实地举证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