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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535N-/2021-0512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温泉镇
公开目录 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 2021-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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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泉镇2021年无偿献血工作方案

温泉镇2021年无偿献血工作方案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无偿献血工作,确保我镇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

安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血液保障能力,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保山市创建2020-2021年度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实施方案》、《保山市创建2020-2021年度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昌宁实施方案》和《中共昌宁县委办公室 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21年度无偿献血指标的通知》要求,经研究,现将温泉镇2021年度无偿献血指标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标任务

2021年,昌宁县委、县政府下达温泉镇义务献血指标为90人。结合全镇实际,现将指标分解到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具体如下:镇机关5人、小学(中心完小和各村完小)12人、中学8人、财政所1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2人、派出所3人、卫生院3人、烟站3人、林业服务中心2人、信用社1人、温泉社区5人、光山村5人、联席村5人、新河村5人、松山村5人、大九甲村5人、下六甲村5人、兴文村5人、鹿塘村5人、尼诺村5人。

二、献血时间

2021年5月19日上午8:00—12:30。

三、献血地点

温泉镇卫生院

四、注意事项

1.学习献血知识,消除紧张心理;

2.献血前三天不要服药;

3.献血当天应按往常的习惯进餐,但不宜吃肥肉、鱼、油条等高脂肪或高蛋白食物;

4.献血前不饮酒;

5.保持睡眠充足,不宜做剧烈运动。

6.献血完毕,针眼处要压迫5-10分钟,避免血液渗出;

7.要保护好静脉穿刺部位,穿刺部位止血后不等于完全愈合,至少在24小时内不要被水浸润,也不要被不洁物品污染,更不要在静脉穿刺部位揉搓。

8.运动要适度,献血后当天请不要从事体育比赛、通宵娱乐等活动;

9.饮食营养要适中,不要进食过量。

10.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暂不能献血:

(1)拔牙或其他小手术后未满半个月者,较大手术后未满半年者;

(2)妇女月经前后三天、妊娠期、流产后未满六个月、分娩及哺乳期未满一年者;

(3)感冒、急性胃肠炎病愈未满一周者,肺炎病愈未满三个月者;

(4)痢疾病愈未满半年者,疟疾病愈未满三年者;

(5)近五年内输注全血及血液成分者;

(6)皮肤局限性炎症愈合后未满一周者;

(7)上次献血未满半年者。

五、组织保障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全面落实献血指标。明确由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加大宣传力度,使“无偿献血、无尚光荣”的意识真正深入人心、家喻户晓。组织发动18至60岁适龄健康群众积极献血,特别是领导干部、共产党员、共青团员要带头献血。在献血当日由各单位主要领导带队,带领高于指标数30%以上的人员参加献血前体检,确保完成献血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