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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56X4/20250428-0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鸡飞镇
公开目录 行政执法依据 发布日期 2025-04-28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鸡飞镇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表

序  号

行政执法机关

检查对象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比例/户数

检查时间

检查方式

备注

1

鸡飞镇

人民政府

家具商场

消防安全

《昌宁县司法局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计划编制和备案工作的通知》(2024-13)

100%/1

共1家。计划3月份完成

实地检查

每月1-15日为企业安静期,非必要不开展检查

2

鸡飞镇

人民政府

餐饮行业

消防安全

《昌宁县司法局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计划编制和备案工作的通知》(2024-13)

100%/14

共14家。计划每月1次,1月至12月完成

实地检查

每月1-15日为企业安静期,非必要不开展检查

3

鸡飞镇

人民政府

超市

食品监督检查

《昌宁县司法局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计划编制和备案工作的通知》(2024-13)

100%/3

共3家。计划每季度1次,分别为2至4季度完成

实地检查

每月1-15日为企业安静期,非必要不开展检查

4

鸡飞镇

人民政府

食品加工厂

食品监督检查

《昌宁县司法局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计划编制和备案工作的通知》(2024-13)

100%/2

共2家。计划每半年1次,分别为3月和8月完成

实地检查

每月1-15日为企业安静期,非必要不开展检查

5

鸡飞镇

人民政府

加油站

消防安全

《昌宁县司法局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计划编制和备案工作的通知》(2024-13)

100%/1

共1家。计划每半年完成1次

实地检查

每月1-15日为企业安静期,非必要不开展检查

6

鸡飞镇

人民政府

酒店

消防安全

《昌宁县司法局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计划编制和备案工作的通知》(2024-13)

100%/4

共4家。计划每半年1次,分别为3月和8月完成

实地检查

每月1-15日为企业安静期,非必要不开展检查

7

鸡飞镇

人民政府

兽药店

商品质量检查

《昌宁县司法局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计划编制和备案工作的通知》(2024-13)

100%/3

共3家。计划每季度1次,分别为第2至4季度完成

实地检查

每月1-15日为企业安静期,非必要不开展检查

8

鸡飞镇

人民政府

废品回收站

消防安全

《昌宁县司法局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计划编制和备案工作的通知》(2024-13)

100%/1

共1家。计划每半年完成1次

实地检查

每月1-15日为企业安静期,非必要不开展检查

9

鸡飞镇

人民政府

药品零售店

药品质量监察

《昌宁县司法局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计划编制和备案工作的通知》(2024-13)

100%/3

共3家。计划每季度1次,分别为第2至4季度完成

实地检查

每月1-15日为企业安静期,非必要不开展检查

10

鸡飞镇

人民政府

旅游文化

消防安全

《昌宁县司法局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计划编制和备案工作的通知》(2024-13)

100%/1

共1家。计划每半年1次

实地检查

每月1-15日为企业安静期,非必要不开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