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533025MB1935043E/20231114-0000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3-11-14 |
文号 | 浏览量 |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结合实际,科学编制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成立以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
(二)开展重点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参照“四分类法”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公共场所规范、合理配置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覆盖率在现有基础上稳步提高,并达到有关指标要求,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打牢基础。
(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按照《保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的通知》(〔2023〕-29号)要求,充分宣传动员广大干部职工通过小程序扫码注册参与线上知识竞赛,全县公共机构参与小程序答题3000余人。
(四)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体系。规范设置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与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栏,强化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分类类别、标志标识的规范设置,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垃圾分类投放的参与度和准确率,逐步解决垃圾分类投放后出现“先分后混”“混装混运”现象。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是宣传范围不够广。近年来,虽然我县的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了极大的改善,处理能力也不断提高,但干部职工对垃圾分类意识不强,参与度不高,没有严格按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的标准来执行。
二是项目建设资金不足。垃圾处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从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垃圾收集、分类、处理各个环节都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县乡财政运转较为困难,持续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收集、分类、处理工作压力较大。
三是垃圾分类工作体制机制有待完善。公共机构垃圾分类等处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部门,其他部门的参与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工作合力还不够强,政策统筹性也不足。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省、市、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认真学习借鉴先进地方经验做法,针对前期工作中存在的短板不足,进一步落实责任,针对问题短板,采取有力措施,迅速落实到位。
(二)强化宣传教育。继续运用报刊栏、宣传栏、图片展示、手机微信等方式,同时结合广播、网络等加强对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形成人人参与垃圾分类的日常行为规范。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医院、学校等单位大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科普宣传和培训,动员广大职工、青年、学生、志愿者参与宣传、推动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营造垃圾分类人人熟悉、人人参与良好氛围。
(三)强化设施保障。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增设垃圾分类回收设施,加大宣传投入,定期维护垃圾设施,更换破损、标识不清的投放容器,不断夯实垃圾分类工作基础。同时,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等项目有机结合,引导全县党政机关参与设施改造。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