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586Y-/2022-0102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柯街镇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22-01-02 |
文号 | 浏览量 |
低保工作:城乡低保应退尽退,应保尽保。截止2021年12月,我镇共有农村低保户526户1082人,城镇低保145户151人。1-12月共发放低保资金537.74万元,其中农村低保资金455.15万元,城镇低保资金82.59万元。
全面落实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职责任务,及时开展摸排核查并掌握兜底保障对象的情况。对新申请的低保户严格按照申请、核查、公示、上报的程序进行办理。组织人员对新申请户按照相关文件要求,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等形式,了解申请户的家庭情况,并要求低保申请对象如实提供家庭成员经济状况、就业情况、残疾证、重病证明等,调查人员按照入户调查情况填写入户调查表。从源头上杜绝“人情保、关系保”现象。对符合低保条件的户,及时告知并准备相关材料,填写低保档案,计算家庭收入,上报县级民政部门进行审核。将不符合条件对象按照规定给予适当的渐退期退出兜底保障范围。
特困供养工作。我们镇共有特困供养对象87户,90人,入住昌宁县中心敬老院集中供养3人,1-12月发放特困分散供养资金103.36万元。
切实保障好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及时上报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供养人员,100%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签订委托照料服务协议及开展自理能力评估工作,督促照料人认真履行委托照料服务协议,照顾好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优抚工作。我镇优抚对象涉及260人,“三属”对象1人,烈士子女1人,伤残军人和伤残民兵民工7人、老复员军人10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14人、参战军人98人,60岁农村籍退役士兵117人、参战民工12人。截止1-12月共发放重点优抚对象经费187.48万元。除此之外,发放优抚对象春节慰问金2.46万元,发放医疗保障经费5.86万元;发放优抚对象八一慰问资金2.48万元。
其他业务工作
一是老龄工作,截止2021年12月,我镇80岁及以上老人有796人,发放高龄补贴3.99万元;1-12月累计发放高龄津贴47.75万元。每月按时上报当月新增及亡故人员,确保数据及时更新,保证老年人生活。
二是困难群众救助工作
临时救助:截止2021年12月,共救助困难群众275户,发放救助金57.2万元。
充分发挥临时救助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作用,解决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的生活困难问题。对享受救助对象进行公示,建立临时救助资金使用台账并及时录入云南省城乡社会救助系统。
三是自然灾害生活救助
截止2021年12月,根据受灾情况发放自然灾害救助资金37.8万元,救助198户因灾出现生活困难的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