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1-7/20230728-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农民增收 | 发布日期 | 2023-07-28 |
文号 | 浏览量 |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昌宁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扎实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人才保障。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保财农〔2023〕46号)文件,及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农便签〔2023〕537号)通知,昌宁县农业农村局于2023年7月7日组织了县农业农村、县财政部门专家对《昌宁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评审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项目实施方案。为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信息公开,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广大群众知情权,现将《昌宁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予以公开(具体详见附件)。
公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875—7120901。
附件:《昌宁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
附件【附件2:昌宁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建设内容与投资一览表(1).xls】
附件【附件1:昌宁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绩效目标) -.xlsx】
附件【昌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昌宁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