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5191-/2020-0518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田园镇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20-05-18 |
文号 | 浏览量 |
田园镇2020年第二批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公告
为鼓励、扶持各类自主创业人员成功创业,推动以创业促就业,田园镇2020年度第二批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将于2020年5月20日开始启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贷款条件
贷款申请人必须有实体经营店并且创业经营实体在田园镇辖区内(贷款申请人经营的项目不能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或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家人应没有其他贷款。
二、申报对象
1.以男60周岁以下,女55周岁以下为主要对象,在2009年以后自主创业的:①城镇登记失业人员;②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③复员转业退役军人;④刑满释放人员;⑤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在校高年级大学生、休学创业大学生和留学回国学生);⑥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⑦返乡创业农民工;⑧网络商户;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⑩农村自主创业农民。从事自主创业均可申请。2.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三、贷款名额
田园镇2020年第二批贷款共有小额担保名额27个,“贷免扶补”名额41个。
四、贷款金额及还款方式
(一)贷款金额:根据政策规定,个人贷款额度最多不超过15万元。
(二)还款方式
1.小额担保。从收到贷款之日起,三年内一次性还清。
2.贷免扶补。贷款合同签订第12个月偿还本金的10%,贷款合同签订第24个月偿还本金的20%,贷款合同签订第36个月偿还本金的70%。
四、贷款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一)贷款报名方式
报名当天,由贷款人本人持有效证件和所需材料到田园镇为民服务中心(昌宁县第三中学红绿灯旁)报名,不得由其他人代理,名额不能转为他人使用。
(二)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2009年1月1日以后办理的个体经营户);
3.《就业创业证》原件或者以前申领且可继续使用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4.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原件(2020年毕业的提供在校学生证明);
5.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原件,建档立卡贫困户需提供村(社区)证明。
6.本人手持营业执照与经营场所合照的照片一张(彩色照片或A4纸彩色打印)。
五、报名和交材料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5月20日上午8:00开始,名额报满为止,先到先得;
报名地点:田园镇为民服务中心(昌宁县第三中学红绿灯旁);
交材料时间:2020年5月28日下午17:30前。
六、工作纪律
1.除工作人员外,其他公职人员不得参与报名工作;
2.报名过程,由镇纪委、司法所全程参与监督;
3.报名现场如出现扰乱报名秩序的,移交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特别提醒:田园镇2020年创业贷款工作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请所有贷款申请人提高警惕,从正规渠道报名参与!
联系方式:0875-7120922
田园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