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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5191-/2020-0411004 发布机构 昌宁县田园镇
公开目录 其他 发布日期 2020-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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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园镇2020年创业贷款工作的公告

田园镇2020年创业贷款工作的公告

为鼓励、扶持各类自主创业人员创业,推动以创业促就业,田园镇2020年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将于2020年4月10日启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贷款申请人必须为有实体经营店并且创业经营实体在田园镇辖区范围内或田园镇户籍且经营实体在昌宁县范围内(贷款申请人经营的项目不能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或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复转军人、残疾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及建档立卡贫困户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不参与抽签,直接获得创业贷款名额

二、申报对象

1.以男60周岁以下,女55周岁以下为主要对象,在2009年以后自主创业的:①城镇登记失业人员;②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③复员转业退役军人;④刑满释放人员;⑤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在校高年级大学生、休学创业大学生和留学回国学生);⑥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⑦返乡创业农民工;⑧网络商户;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⑩农村自主创业农民。从事自主创业均可申请。2.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三、贷款名额

田园镇2020年共有小额担保贷款名额56个,“贷免扶补”贷款名额72个。

四、贷款金额及还款方式

(一)贷款金额

根据政策规定,2020年个人贷款额度最多不超过15万元(男女不限)。

(二)还款方式

1.小额担保。从收到贷款之日起,三年内一次性还清。

2.贷免扶补。贷款合同签订第12个月偿还本金的10%,贷款合同签订第24个月偿还本金的20%,贷款合同签订第36个月偿还本金的70%。

五、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一)报名方式

报名当天,由贷款人本人持有效证件和所需材料到田园镇为民服务中心(昌宁县第三中学红绿灯旁)报名,不得由其他人代理。如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贷款名额,根据资格审查情况据实确定贷款申请人;如报名人数多于贷款名额,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贷款申请人。抽签后,申请人在工作人员通知的规定时间内不能交齐材料或后续资格审核不通过的,所抽取的名额作废,名额严禁私自转为他人使用。

(二)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2009年1月1日以后办理的个体经营户);

3.《就业创业证》原件或者以前申领且可继续使用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4.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原件(2020年毕业的提供在校学生证明);

5.复转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原件,建档立卡贫困户需提供村(社区)证明。

6.本人手持营业执照与经营场所合照的照片一张(彩色照片或A4纸彩色打印)。

五、报名和抽签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4月20日8:00-11:30;

抽签时间:2020年4月20日14:30开始(抽签分两轮进行);

抽签方式:分两轮进行,第一轮抽顺序号,第二轮抽贷款资格;

抽签说明:第一轮抽签开始半小时内未到场视为自动放弃,第二轮叫号时未到的视为过号作废。

抽签地点:田园镇为民服务中心(昌宁县第三中学红绿灯旁);

六、工作纪律

1.除工作人员外,其他公职人员不得参与报名抽签工作;

2.报名和抽签过程,由镇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3.报名现场如出现扰乱报名抽签秩序的,移交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特别提醒:田园镇2020年创业贷款工作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请所有贷款申请人提高警惕,从正规渠道报名参与,报名时务必佩戴口罩,不要聚集!

联系方式:7120922

田园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