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5191-/2020-0225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田园镇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0-02-25 |
文号 | 浏览量 |
为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构建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在疫情防控期间,我镇实行疫情防控有奖举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报奖励范围及内容
(一)入昌人员未在到达目的地后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或未如实报告情况的;
(二)发现集中隔离或居家观察对象擅自离开隔离观察区域的;
(三)有发热、咳嗽、乏力、腹泻等症状刻意隐瞒,未到定点发热门诊就诊的;
(四)社区卫生室及其他医护人员私自诊疗发热、咳嗽症状病人的;
二、举报奖励方式
(一)举报线索经核实属前期未掌握的,给予有偿奖励。同一情形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经查证属实的,给予每起50元的资金奖励。
(二)受理举报的相关部门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对不如实报告的、恶意骗取奖励资金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举报方式及渠道
(一)采取电话举报方式。举报人应如实提供本人姓名、身份信息等情况,以及被举报对象姓名(名称)、现居住地址等详细情况。受理举报的工作人员接到举报电话,应询问清楚,如实记录,迅速组织查证。
(二)举报电话。田园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举报电话:
田园镇疫情应急指挥部:0875-7120922;
文昌社区:0875—7120245;
龙井社区:0875—7130914;
关庙社区:0875—7121073;
宝丰社区:0875—7131074;
达丙社区:13320597473;
新华社区:0875—7124499;
勐廷社区:0875—7121163;
新城社区:0875—7121162;
右文社区:0875—7131146;
九甲社区:0875—7189211;
龙泉社区:0875—7185210;
四角田社区:0875-7120922;
达仁社区:0875-7120922。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田园镇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