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64XP/20241218-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耈街乡 |
公开目录 | 社会保险 | 发布日期 | 2024-12-18 |
文号 | 浏览量 |
办理:参保人员应及时携带身份证及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村(居)委会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变更登记表》(以下简称《变更表》);村(居)协办员按规定时限将相关材料及《变更表》上报乡镇(街道)事务所。参保人员本人也可到乡镇(街道)事务所或县社保机构直接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审查:乡镇初审无误后,将变更信息及时录入信息系统,在《变更表》上签字,加盖公章,并按规定时限将相关材料及《变更表》上报县社保机构。
办结:县社保机构复核无误后,对信息系统中的变更登记信息进行确认,在《变更表》上签字,加盖公章,并将有关材料归档备案。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等发生变更的人员,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步换发社会保障卡。
常见问题:
1.什么情况下要办理变更手续?
当参保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居住地址、户籍性质、社会保障卡号发生变化时,都要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当年选定的缴费档次,当年不能变更。
2.变更登记需提供的材料?
参保人员应携带居民身份证及有关部门出具的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一份。
3.变更登记的程序如何?
参保人员信息变更应到乡镇直接办理,也可委托村(社区)协办员代办。村(社区)协办员上报乡镇;乡镇应及时将变更信息录入城乡居保信息系统,并上报县级社保机构。县级社保机构对申请变更有关材料进行复核,并在信息系统中对参保人员的变更事项进行变更复核,并将材料归档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