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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33-2/20231030-00005 发布机构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目录 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 2023-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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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

2023年,昌宁县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定的目标任务,认真对照县委十四届五中全会及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制定的工作目标,逐项梳理,狠抓落实,自然资源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各项指标任务如期完成,现将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2023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严格耕地保护,坚守耕地红线。

一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开展2021-2022年耕地流出排查整改恢复工作及2023年疑似耕地流出整改(第一批)工作,严守我县耕地保护红线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不动摇。对2021—2022年全县9499个耕地流出图斑18814.78亩耕地开展恢复整改。截至10月24日,全县共完成整改通过省级审核面积18596.78亩(净面积),占比113%(永久基本农田9084.34亩,一般耕地9512.44亩),就地恢复7883.65亩、占完成面积比例42.39%;进出平衡6316.55亩、占完成面积比例33.96%;补足同等数量质量耕地4396.58亩、占完成面积比例23.65%。2021—2022年耕地流出图斑整改完成后,重点转入2023年耕地流出整改(第一批)图斑的整改。2023年耕地流出整改(第一批)图斑共1514个,面积67657.68亩,耕地实际流出29035.31亩(永久基本农田10523.43亩),流出比例42.91%。截至10月24日,全县已完成整改通过县级审核面积8715.9亩,占比30.02%(永久基本农田3511.13亩,一般耕地5204.77亩)。

二是完成红星煤矿土地复垦项目验收。2023年3月22日组织相关单位及专家对红星煤矿土地复垦项目验收,3月22日至4月23日在昌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经公示后无异议,于4月24日出具验收确认书。

三是做好临时用地审批保障。完成8宗临时用地审批,面积140.6111公顷。

四是做好设施农业农地上图入库工作。完成581宗设施农用地上图入库工作,面积40.4424公顷。

(二)加强用地保障,促进项目落实。

一是用地报批方面。2023年已完成永平至昌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昌宁段)、保山坝灌区建设工程(昌宁县)、柯街冷链物流、通威二期4个项目用地保障共348.6431公顷,均已取得用地批复。目前正在组织开展昌宁至链子桥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昌宁县柯街至卡斯三级公路建设项目、小湾水电站昌宁库区集镇移民安置点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昌宁县太平山经营性公墓建设项目等11个项目的用地组件报批工作,其中单独选址项目5个、城镇批次2个、村庄批次4个。

二是选址与用地预审方面。2023年完成云南便民交通码头工程保山市建设工程(昌宁县)、昌宁县珠街乡黑惠江大桥项目2个市级审查项目和昌宁县温泉镇下六甲村完小校安工程项目、小湾水电站昌宁库区集镇移民安置点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湾甸乡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建设项目、保山市昌宁县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八道河水库工程、昌宁县太平山经营性公墓建设项目、柯街至卡斯三级公路建设项目7个县级审查项目的选址与用地预审。

三是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面。启动《昌宁县2023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第一次)》编制工作,对涉及的5个乡镇共10个地块13.5011公顷土地纳入此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并已组织召开了征求意见会,取得同意实施的意见,已初步形成编制成果。

四是其他重点工作方面。根据要求,完成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外业取样调查和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正在开展违法图斑中符合用地报批要求的图斑用地报批工作。

(三)严格依法行政,强化执法监察。

一是加强动态巡查,强化日常执法监管,严厉打击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行为。2023年1-10月,共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动态巡查152次,出动车辆152辆次,出动人员353人次,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31,查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23起(其中:土地违法案件18起,矿产资源违法案件5起),收缴罚没款105.82万元。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发现并立案查处非法采矿行为4起(其中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1起),切实配合维护了全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和安全稳定大局

二是高位推进历年督察发现问题及卫片违法图斑整改工作。督促完成2018年卫片执法反馈违法图斑61个,整改完成率40.13%;督促完成2020年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10个,包括右甸河城镇核心段流域综合治理工程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整改;督促完成2021年耕地保护督察发现问题138个,整改完成率89.03%;柯卡大通道违法问题整改方案已确定,目前正在按方案有序推进整改;督促完成2022年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1个,整改完成率33%督促完成2017-2021年违法图斑783个,图斑个数整改完成率为71.25%;督促完成2022年违法图斑整改105个,图斑个数整改率91.43%;完成2023年自然资源部下发昌宁县疑似卫片违法图斑387个土地图斑和18个矿产卫片的核查,并对判定为违法的43个图斑督导完成整改10个。

三是全面排查核实,依法严肃查处整改农村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完成7442个图斑的实地核查及系统填报工作。

四是聚焦“违建”和“位置”2个要素开展违建别墅核查,进一步推进违建别墅清查整治。

五是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2023年,自然资源系统作为重点成员单位,始终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政治担当、重大的政治责任,紧密结合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走深走实,精准排查在征地拆迁、土地审批、涉土涉矿、项目招标和实施等自然资源管理过程中存在的涉黑涉恶线索,实行涉黑涉恶线索台账追踪管理机制。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摸排核查认定的每一件土地、矿产案件,严格办案质量和时限,深挖彻查,确保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持续、长期深入开展。

(四)提升防治水平,做好地质灾害防治。

2023年,昌宁县自然资源局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强化部门协同,进一步健全县、乡、村、组四级群测群防网络,坚决持续做好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等工作。一是完成全县2023年地质灾害隐患点汛前排查,共检查地质灾害点346个,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526名,签订《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18份,2023年全县防灾减灾方案及应急预案已印发至13乡(镇)及县直有关部门;二是与气象部门(昌宁县东晨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气象预报发布合同,强化预警机制,做到早预警早防范;三是深刻汲取隆阳区“8·1”泥石流地质灾害事故教训,加快推进在建项目实施进度,2022年以来,昌宁县共实施地灾治理项目9个,已完成5个,正在实施4个,其中,3个已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建设,1个计划于2023年12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目前,昌宁县正在逐一核实地质灾害情况,需要工程治理的,及时谋划包装项目,尽快启动治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四是严格按照《云南省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云政办发〔2014〕3号)、《云南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项目管理办法》、《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云财建〔2014〕183号)有关规定,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专款专用;同时,积极与县人民政府请示汇报并与县财政局对接,坚决做到地灾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坚决做到不截留、不挪用,确保地质灾害防治项目顺利实施。

(五)加大项目申报,推进项目实施。

一是加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力度。昌宁县珠街乡项目等9个项目完成市级验收,并上报省级验收;昌宁县耈街乡项目等5个项目开展竣工资料编制工作;新编制上报昌宁县柯街等3个乡镇联合等24个村项目,并获得省厅批复;查找资源储备1个项目;鸡飞镇项目、卡斯镇项目等项目开展国土变更调查。

二是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高位推进。2023年完成修复24个矿山,其中以自然修复为主15个、绿化修复9个,修复面积13.07公顷,主要修复措施为:补种旱冬瓜,局部覆土后修复为旱地及草地,撒播草籽,部分进行围栏等。24个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完成后,已通过市县两级验收。

三是土地整治项目全速推进。上级下达我县三年任务5000亩,2023年垦造2300亩。昌宁县2023年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共有5个,项目总投资1.42亿元,涉及更戛、湾甸、卡斯3个乡镇,其中更戛乡西河村土地整治项目属第2年水田管护阶段,其余4个属新开工建设。更戛乡西河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总投资2664.19万元,建设规模为119.5586公顷。该项目所有工程已建设完成,于2023年1日6日通过市级终验,本项目实施后新增水田指标759.012亩。目前,正在开展日常变更举证工作湾甸乡下甸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总投资2566.86万元,建设规模为80.5999公顷。目前,该项目工程建设、水稻移栽、水田核定、举证工作已全面完成,县级验收市级工程量复核市级验收均已开展,日常变更阶段部级初审已通过,本项目实施后预计新增水田指标857.63亩更戛乡西桂村勐练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总投资为3105.09万元,建设规模为90.3160公顷,该项目目前完成工程建设投资780万元,正在开展日常变更举证,计划1231日前完成。预计指标新增水田500亩,新增粮食产能5万公斤。更戛乡米河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总投资3599.47万元,建设规模105.9464公顷,该项目目前完成工程建设投资1140万元,正在开展日常变更举证,计划1231日前完成。预计指标新增水田600亩,新增粮食产能6万公斤。卡斯镇龙潭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总投资2290.17万元,建设规模为71.0682公顷,该项目目前完成工程建设投资632万元,正在开展日常变更举证,计划1230日前完成。预计指标新增水田500亩,新增粮食产能5万公斤。

四是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扎实开展。地质灾害治理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终验任务,昌宁县自然资源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政策法规,积极组织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有效地降低了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目前具体建设3个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具体情况为:1.昌宁县大田坝镇大田坝社区寨子头、小寨子不稳定斜坡、滑坡治理工程。该项目总投资379.57万元,目前完成工程量的75%。2.昌宁县耉街乡挖沙村中村滑坡治理工程该项目总投资为417.55万元,为省级投资建设主要内容:抗滑桩16棵,谷坊坝6座,排水沟143.2m,其他临时工程等。3.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珠街彝族乡挖场地滑坡治理项目,该项目总投资为640.07万元为省级投资资金。项目正在施工建设,目前完成工程量的50%。

(六)加强对接协调,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一是根据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工作部署,围绕“2023年6月底前完成规划编制”的时限,在已有成果的基础上,充分衔接三线划定成果,衔接省级、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等上位规划,加强纵向、横向部门对接,目前已完成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并通过市规委会第一次会议审查

二是完成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任务,行政村村庄规划成果编制118个,完成率达100%;完成县级程序性及省级专家技术性审查118个,通过率100%;完成县级审批118个,审批率达118%。

三是加快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复,严格依据国家规范核提规划条件,同时将出具的规划条件在即将启动的详细规划中予以落实。加快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批准实施后,及时启动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目前,已完成规划收资工作,并完成了13.61平方公里范围影像采集。

(七)提升管理水平,推进矿产资源管理规范有序。

一是严格规范矿产资源审批,完善落实联勘联审制度,加强矿业权审批精细化管理,提升审批效率。严格开展矿业权审批联勘联审和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工作,对未通过审查评估的矿业权,不予办理相关申请登记手续。2023年,共开展矿业权联勘联审7次。着重抓好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矿类矿产的采矿权出让、登记和省、市级发证权限矿业权智能审批系统初审上报工作。2023年,共完成县级权限采矿权新立办证1个、延续2个、注销11个,市级权限矿业权新立3个,延续2个、注销6个,部级权限采矿权延续1个。

二是严格规范矿业权出让,发布实施了《昌宁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并按相关要求开展了中期评估。按照《昌宁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规划的采矿权和矿业权,对新设的探矿权、采矿权开展部门联勘联审,结合实际,拟定《昌宁县2023年度市级发证矿业权出让计划建议》请示上报县人民政府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审批,对符合条件的,根据市局安排分年度完成投放。

三是严格抓好矿业权批后监管。按时完成6个探矿权、6个采矿权2022年度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公示率达100%。组织7家矿山企业填报2022年度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统计直报管理分析系统,按时完成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统计报送工作。完成矿山2022年度矿产资源储量数据、《矿山储量年报》、《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基础表》和《矿产资源储量统计信息表》的报送工作。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基金和土地复垦保证金制度,严格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落实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责任。坚持边开采、边恢复、边治理的原则,严格按照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组织生产,督促关停、关闭、过期矿山的矿权人进行环境恢复治理。全县38个持证矿山,已完成恢复治理3个,正在开展矿山生态修复3个,部分开展9个,矿山未进行过开采7个,地下开采,未造成破坏4个,未开展生态修复12个。

四是严格抓好过期矿业权清理及分类处置。对全县过期矿业权进行摸底排查登记,摸清矿业权人现状、矿山停产原因、是否开展矿山恢复治理等根据摸底情况提出分类处置意见。根据摸底排查情况,向过期矿业权人送达了《关于限期办理采矿权延续或注销登记手续的通知》,明确要求矿业权人限期30日内办理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限内有3个探矿权、4个采矿权提出延续申请,目前已完成联勘联审;于7月24日对未提出申请的14个采矿权和4个探矿权进行了拟注销矿业权公示,公示期内有2个采矿权和2个探矿权企业提出异议。未提出异议的12个采矿权和2个探矿权许可证废止公告于9月28日在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发布。待公示期满后在智能审批系统进行数据清理。目前全县共有矿业权52个,在有效期17个,过期35个,有效期占比32.69%。计划关闭注销16个,最终剩余36个矿权,注销后有效期占比达47.22%。计划延续3个,完成延续后有效期矿权20个,有效期占比达55.55%。

五是严格抓好各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对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中规划新设的6个地热探矿权、3个地热采矿权开展部门联勘联审。将联勘联审审核通过的矿权拟定出让计划报县人民政府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市局纳入出让储备,符合条件的根据市局安排分年度完成投放。督促企业尽快完成已竞得3个地热探矿权申报资料的编制,确保12月31前获取勘查许可证并开展勘查相关工作。每月对全县地热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进行清理排查,发现新增无证开发利用地热资源情况坚决查处并进行关停封堵,确保老问题不反弹,杜绝新问题产生。

六是严格抓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矿产资源重大事故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7座生产矿山、30座停产矿山的生产区、开采区、尾矿堆放区、通行道路及生活区等进行隐患排查隐患问题现场交办企业明确时限督促整改。开展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按照“属地负责、协同配合,依法依规、分类处置”的原则,做好矿产资源的巡查排查,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同时,结合巡查排查发现的问题和查处案件的剖析,进一步深入研究,总结经验,创新思路,积极探索发现、制止违法行为,建立健全从源头上防止违法行为发生的长效机制。持续开展矿产资源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私挖盗采、群采群盗、未经合法审批擅自开采等违反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2023年以来,发现矿产资源领域违法违规行为4起,其中立案查处4件,已办结3件,没收违法所得0.88万元,没收违法采出矿产品61吨,罚款8.588万元,移送追究刑事责任1件。开展自然资源领域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督促生产经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员工安全教育,加强安全生产各个环节的管理,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八)深入分析研究,提高土地供应率和闲置土地、批而未供土地处置率。

一是全力抓好土地供应用地保障工作。2023年,在土地市场下行,土地供大于求的重重压力下,围绕年初土地供应计划目标,对全县存量土地进行了认真分析,将具体问题梳理到具体地块,形成书面材料提交局领导供领导决策。截至2023年10月27日,全县组织土地供应87宗800.4115亩,其中:完成出让供应土地53宗83.58亩,土地出让收入4203.094万元;出让供应流拍宗地8宗4.18亩;划拨共有土地12宗123.2175亩,土地划拨收入28.6141万元;完成8亩以下边角地块打包划拨供应8宗117.6345亩;完成协议租赁宗地6宗471.7995亩。

二是攻坚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昌宁县2009-2022年批而未供处置基数1322.6亩,年度处置任务462.5亩。其中:昌宁产业园区基数643.7亩(含园中园8.5亩),年度处置任务160.9亩。2023年闲置土地处置基数7.08亩,处置任务为2.478亩。截至10月27日,全县已完成批而未供土地处置148.326亩,任务处置率11.21%。其中:昌宁产业园区完成处置24.843亩,任务处置率3.86%。批而未供处置目前正在编制6宗471.7995亩协议租赁用地方案,待政府同意后有望年内完成处置任务。闲置土地处置目前正在动工建设,有望完成举证消除闲置。

三是进一步推动完善土地储备工作。为切实加强我县全民所有土地资产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土地储备监测监管制度,更好服务全县经济建设和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编制了《昌宁县2023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共编制储备项目22个44.8999亩,编制了项目地块28个42.6698公顷。

四是加快推进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工作。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公示地价体系建设的通知》(云自然资利用〔2020〕621号)相关要求,与技术单位签订了地价体系相关技术合同,目前,已完成了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标定地价制定、集体建设用地地价测算成果初稿,计划12月底前向县人民政府上报最终成果。

五是全力支持政府防风化债和国有资产资源盘活工作。通过摸底调查,为政府防风化债和资产盘活工作提供了36宗765亩存量国有建设用地用于化债和资产盘活,截至目前已盘活资产项目12个53.9685亩,实现盘活土地资产收入4203.094万元。

(九)提升服务效能,不动产登记成效明显。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群众财产登记便利度,不断完善基础数据,优化办证流程,压缩办证时限。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全力推动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解决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推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使用,实现服务效能双提升。

一是不动产登记工作稳步推进。2023年1月至今共办结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4827件,其中:颁发不动产权证书3230本,颁发不动产登记证明963份,注销634个登记业务。

二是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圆满完成。昌宁县基础库整合成果于2023年4月11日通过省级核查,并全部于2023年5月24日入库成功。更新包成果于2023年7月7日通过省级核查,共更新2120宗,其中变更登记2006宗,注销宗地114宗。更新成果于2023年7月14日完成登记,更新登记成果库于2023年720前上报省级质检。

三是“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使用,初见成效。2023年1月至今共完成“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业务734件,其中:抵押登记221件,抵押注销登记151件,转移登记198件,首次登记36件,预告登记74件,预抵押登记53件,抵押变更1件。    

四是优化流程提高效率,实现“一窗办理”、“一网通办”。取消了住建局二手房转移登记、首次登记、抵押登记的产权告知书。税务、住建部门进驻不动产登记大厅,建立联席办公机制,与税务部门、住建部门之间的工作沟通协调顺畅。设置企业专窗,已实现不动产登记和交易、税收“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优化企业、群众办事环境;简化不必要的审批和材料,按急用先办的原则,通过加班加点的方式为企业、群众开通“绿色通道”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五是提速登记速度。以不动产登记作风整治为抓手,再次对不动产登记进行梳理再造,简化登记程序,精简审批环节,清理非必要事项规范表册和申请资料,依法依规开展登记。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时间观念,企业转移登记、预告登记当天办结,抵押登记1.5个工作日办结,一般转移登记2个工作日办结,抵押注销、查封受理、解封等登记业务实行现场一次性办结真正把“最多跑一次”体现到实处。

(十)加强财务管理,深入推进债务化解。

紧紧围绕服务、保障、监督管理为重点,认真执行财务相关制度和财经工作纪律,加强财务公开和账户管理,确保资金管理使用安全、规范。认真梳理分析债务情况,研究推进债务化解。经梳理,昌宁县自然资源局上报工信系统拖欠企业账款136笔,欠款金额14356万元。通过核查,截至目前实际欠款11232万元,其中:涉及工程款45笔,涉及资金10431万元,涉及第三方服务费91笔,涉及资金801万元。经与各企业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反复协商,同意让利425.33万元,我单位原计划需要拨付11232万元,最终需要拨付10806.67万元。本次债务化解申请债券资金6747.75万元,其中第一批次债券资金化解5024.6万元,追加第二批次债券资金化解1723.15万元。目前已拨付2笔,金额1825.7万元,其余正在协商拨付中。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一是学习宣传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领导干部讲党课、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干部职工会议等形式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报告的丰富内涵、核心要义、实践要求,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报告对自然资源工作作出的重要概述、重要要求、重大部署自觉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定不移把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付诸于行动,见之于成效,切实把学习贯彻成效转化为推动自然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县委实施办法,严格遵守好经费使用、公务接待、会议活动、公务出差、临时出访、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等管理规定。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下乡伙食费交纳公务用车管理、纪律作风建设等情况自检自查。组织观看《问“剑”破局》《心若沉浸》《数据“密”影》等警示教育专题片及学习省、市、县内违纪违法问题案件通报情况,2023年以来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10次。三是坚持三步一体推进净化政治生态。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昌宁县委巡察成果运用办法(试行)的通知》结合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对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教育提醒,且均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节前开展干部廉政提醒谈话。组织收听收看2023年省市自然资源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组织召开2023年县自然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从严治党专题会议、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家风家教警示教育会议。认真开展“清廉云南”建设昌宁行动、“作风建设巩固深化年”活动、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等工作。严格执行外出请示报告制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强化“不敢腐”的震慑,硬化“不能腐”的约束,深化“不想腐”的自觉,优化净化政治生态。

二、存在困难问题

2023年,自然资源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成效明显,但仍然存在许多的问题和不足,面临着很多新问题和新挑战。

一是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矛盾突出,坚守耕地“红线”任务艰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发展用地、社会建设用地等主要集中于优质耕地,保障发展保护资源矛盾突出。加之我县耕地后备资源匮乏,部分干部群众依法用地及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观念和意识不强等因素导致坚守耕地“红线”任务艰巨。

二是土地供应能力薄弱,批而未供压力逐年增大。随着经济和土地市场下滑,土地市场供大于求,加之许多土地审批后,财政土地征收资金不足,导致土地征收困难,土地前期开发不到位、土地被抵押等无法及时满足市场需求,土地批后项目无法落地、已供土地企业建设资金筹集不到位等原因,导致全县土地供应量逐年减少,土地批而未供处置压力逐年增大。根据“增存挂”政策,这将直接影响我县用地报批工作。

三是自然资源违法现象突出,执法监察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受市场利益驱使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耕地流出和其他违法现象突出,基层监管力量薄弱,执法监察工作仍处于发现难、制止难、查处难的三难境地,行政执法监察力度和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创新。

四是自然资源系统人员变动快,基层所力量薄弱。昌宁县自然资源局在13乡(镇)均设立自然资源所,属公益一类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2022年,从基层自然资源所调出人员2名;2023年,从基层自然资源所借出人员2名;目前,湾甸自然资源所、耈街自然资源所、珠街自然资源所等乡镇自然资源所在岗干部职工仅有1人,基层自然资源所人员变动快、力量薄弱,导致新加入人员业务不熟、政策不精,在开展自然资源工作时,未能及时准确为当地党委政府做好保障服务及相关政策解答。

三、工作亮点

一是2021-2022年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恢复整改工作任务超额完成。2021—2022年全县共9499个耕地流出图斑18814.78亩耕地流出恢复整改任务。昌宁县自然资源局迅速组织力量,组建工作专班,围绕“5月底前完成30%,6月底前完成70%,7月底前完成90%,8月底前完成95%,9月底前完成100%”的目标任务,根据时间节点及整改要求,深入13乡(镇)具体地块,全面督导恢复整改,为全县整改工作做好保障服务。截至10月24日,全县共完成整改通过省级审核面积18596.78亩(净面积),占比113%(永久基本农田9084.34亩,一般耕地9512.44亩),就地恢复7883.65亩、占完成面积比例42.39%;进出平衡6316.55亩、占完成面积比例33.96%;补足同等数量质量耕地4396.58亩、占完成面积比例23.65%。

二是2023年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位居全市前茅。全力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保护理念的重要体现。根据上级下达任务,昌宁县2023年需完成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任务24个,截至目前完成修复矿山26个,其中以自然修复为主的矿山15个、绿化修复矿山11个,修复面积164364.16平方米,投入施工费836846.28元。2023年8月2日至3日,全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现场会在昌宁召开,昌宁县自然资源局分管领导在会上作了经验交流。

三是办理了我县第一个地热水合法矿权。积极对接和协助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了云南省昌宁县柯街镇橄榄河-玉地理地热普查探矿权证,该探矿权证是我县第一个地热水合法矿权。

四是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成效明显。《昌宁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通过了市规委会第一次会议审查,同时按要求已将规划符合性审查矢量数据已提交至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局;昌宁县“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编制总目标任务为118个村已全部完成规划编制,完成率达100%;完成县级程序性及省级专家技术性审查118个,通过率100%;完成县级审批118个,审批率达118%

四、2024年工作计划

(一)强化耕地保护责任落实,以高压态势推进耕地保护各项工作。

一是针对耕地流出整改工作,按上级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整改任务,在年度变更调查中实现扭负为正,最终确保我县完成耕地保护目标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二是积极做好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工作,通过核实处置工作的开展,对误划、漏划的永久基本农田进行更正补划,让永久基本农田数据更真实,避免“非农化”“非粮化”的产生,确保我县59.41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实至名归。

三是结耕地与林地后备资源补充空间划定工作的开展,积极探寻进出平衡后备,在保护耕地的前提下,又保障发展。

四是做好项目用地审核把关,严格落实项目占耕的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加强临时用地审批和复垦。

(二)强化行政执法,继续推进违法图斑整改。

认真贯彻落实昌宁县土地卫片违法图斑及其他重点违法违规用地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围绕“讲大势、动真格、见实效”的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针对尚未整改完成的违法图斑,按照“一图一策”建立台账,做到“四个一”,即一宗违法用地、一套整治处理措施、一位责任人、一个整治处理时限,实行挂账销号制度,整治一个、销号一个,确保问题不整改不放过、整改不达标不放过,全力提升违法用地的整改质量。在强力推进问题整改落实的同时,积极开展违法用地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彻底。对新产生的违法用地行为严查严办,跟踪落实整改,以零容忍的态度和长牙齿的硬措施,遏制新增违法用地行为发生。

(三)强化服务保障,持续推进窗口工作便民高效。

一是以方便办事群众为出发点,研究解决往返跑、成本高等问题。

二是持续压缩办证时限,推进除抵押登记、转移登记外的其他登记事项当天办结。

三是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化解,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四)强化对接协调,加快项目实施和验收。

一是加强与项目区群众的沟通交流,争取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

二是加强与施工企业的对接协调,尽力解决他们在技术、资金方面的问题,督促加快项目施工进度和确保项目质量,避免返工或验收不通过等问题。

三是加强与省、市、县主管部门的对接协调,确保材料报送和验收渠道顺畅。

(五)强化规划管理,保障国土空间合理利用。

一是加快建立健全县、镇乡规划管理机制,整合乡镇国土、规划管理机构,推动乡镇国土规划建设管理人才队伍优化整合,尽量配齐配优乡镇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队伍建设。落实乡镇规划员管理职责,加快村镇建设管理员队伍建设,发挥村级规划员队伍力量,确保规划建设有专人管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实现100%全覆盖。

二是落实经费保障,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编制经费和专管员工资补助费用。为提升各项规划编制质量,顺利推进村庄规划管理提供必要资金保障。

(六)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提高队伍素质。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加强思想引领,深化理想信念教育,落实好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全面加强党风廉政教育,营造风清气正氛围,加快推进法治建设,把握法治新规律,持续推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决策、办事和破解难题能力,努力建立一支团结、务实、高效、廉洁和全面依法行政的干部队伍,为推进自然资源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昌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