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6-4/20240605-00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审计计划 | 发布日期 | 2024-0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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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是“3815”战略发展目标“三年上台阶”的关键之年,为做好2024年度审计工作,围绕县委“13631”工作安排,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根据《云南省审计厅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实施细则》(云审发〔2021〕77号)和《保山市审计局2024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要求,结合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委五届六次全会、县委十四届七次全会精神及全国全省全市审计工作会议的专项部署要求,立足“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的定位,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审计主责主业,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主动服务昌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审计资源,把握审计监督重点,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更好服务昌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二、审计项目安排的主要原则
(一)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作为,主动向中共昌宁县委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聚焦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审计,把讲政治贯穿审计工作始终,切实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体现到审计具体工作和实际行动上。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服从和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服从和服务于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服从和服务于上级审计机关统一工作部署。紧扣全县经济发展的基调主线和“十四五”发展目标,将清廉云南建设昌宁行动及优化营商环境等作为审计内容,立足“审计监督首先是经济监督”的定位,做到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审计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力争在更高层次、更宽领域促进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紧扣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大政策要求和重大问题,进一步加大对国家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大建设项目、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重大风险隐患、公共权力运行的审计监督力度,精准发力,切实增强审计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突出查处重大违纪违规问题和案件线索,确保审深审透,维护审计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强化审计情况分析,从体制机制上推动解决问题,更好发挥审计监督治己病、防未病作用。
(四)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充分评估昌宁审计资源状况,充分考虑人力资源与审计项目的最优匹配,统筹安排审计任务、目标、时间和人力,做好审计工作量测算和项目可行性评估,实现审计对象、审计人力和审计目标的总体把握和科学调度,着力增强审计工作的主动性、开放性和科学性。
按照上级审计机关项目计划安排,并结合昌宁实际情况,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昌宁县2024年计划开展财政管理审计5个、双责审计15个、固定资产投资审计3个、民生资金审计4个、专项审计调查2个,共计5大类29个审计项目。
三、具体审计项目安排
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要始终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要严格依据审计项目计划安排组织实施审计,把发现问题和推动解决问题作为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健全完善、衔接配套,更好服务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
(二)推进研究型审计,提升审计质效。要认真传承审计“看 家本领”,深化试审、审前调查、延伸抽查等做法,同时积极探索大数据环境下的审计思路和技术方法,深入推进“穿透式”审计,进一步提高审计发现问题的能力。相关项目严格按照研究型审计工作要求开展审计,提升审计成果的层次和水平。要严格执行《云南省审计机关审计现场管理办法》等规定,压实审计项目工作责任,科学防范审计风险,严格把控审计质量,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坚持依法审计,严格纪律要求。要加强审计计划管理, 涉及计划调整事项应严格履行调整审批程序。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县委实施办法,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自觉维护审计机关形象。要强化保密纪律等,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昌宁县审计局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