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76-X-/2016-1208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结果公示 | 发布日期 | 2016-12-08 |
文号 | 浏览量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昌宁县标准化战略实施意见》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6日
昌宁县标准化战略实施意见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保政发〔2010〕69号)要求,为加快推进全县标准化发展工作,充分发挥标准化工作在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发展中的技术支撑作用,提升全县产业综合竞争能力,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标准化战略的重大意义
标准化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技术基础,是产业发展,优化结构和市场竞争的核心要素,是实现产业升级、提高产品质量、提升服务水平、促进经营管理与国际接轨的重要手段。实施标准化战略,有利于全县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全县农业向标准化、产业化、品牌化、国际化发展;有利于推进技术进步,促进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产业化、产业市场化,促进科技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增强全县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产品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提升产业综合素质和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核心竞争力;有利于促进全县物流、现代农业、服务业、旅游业等经营管理和服务与国际接轨,实施精细管理,打造服务业品牌;有利于规范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行为,提高全县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确保社会公共服务均等化,构建和谐社会;有利于合理有效利用资源,依托全县优势资源产业链建设,提高资源的附加值;有利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对实现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指导思想及方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部署,以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主线,建立健全适应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工业、农业和服务业标准体系,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不断提高自主创新技术为核心的标准竞争力,推动全县标准化总体水平和全社会标准化意识的提高,为全县骨干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助推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发展。
(二)指导方针
1.政府推动,政策扶持。实施标准化战略是一项全局性、战略性的工作,必须加强政府的宏观指导和政策扶持,强力推进标准化战略中各项任务的落实。
2.市场引导,企业为主。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不断提高标准的适应性,充分发挥企业在实施标准化战略中的主体作用,通过对先进技术标准的有效利用和技术标准的创新,提高全县产品质量水平和技术含量,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3.试点(示范)带动,全面推进。推进标准化战略必须循序渐进,首先在全县第一、二、三产业以及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通过试点(示范)在试点单位组织实施有关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并以实施的需要带动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的制(修)订,逐步建立有关行业、领域的标准体系,逐步提高行业的标准化水平。
三、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建立适应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标准化工作体制和机制;提升重点和优势产业实质性参与国家和地方标准化活动的能力;促进科技创新成果向技术标准转化;构建一套面向市场、重点突出、结构合理的技术标准体系;培育一批以技术标准获得领先的竞争型企业,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标准化人才队伍。到2020年,初步建成覆盖全县优势农产品的标准体系和农业标准推广实施体系,农业标准化工作继续保持全市领先优势;着力夯实工业标准化的工作基础,初步构建优势工业产业的技术标准体系;在乡村旅游、社区服务、基层公共服务等领域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和标准经营,服务业标准化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四、工作任务
(一)深入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
农业标准化是农业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科技兴农”的载体和基础。通过把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成熟的经验组装成农业标准,推广应用到农业生产和经营活动中,把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从而取得经济、社会和生态的最佳效益,达到高产、优质、高效的目的。
1.建立健全昌宁县特色农产品地方标准体系。以实施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县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基地)建设为基础平台,以规模化和集约化生产为目标,以实施对示范农产品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综合标准化管理的实际需求带动昌宁县主要农产品地方标准的制订,到2020年,初步建立起覆盖主要农产品生产农业地方标准体系。
2.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建立标准化生产推广体系。一是向广大农户普及农业标准化知识,采取“公司+基地+农户+标准”的模式,发挥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以提高农产品的品质,创建和培育农产品品牌为目的,进一步加快国家、省级和市县级农业综合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基地)的建设,对示范农产品的产前、产中、产后实施综合标准化生产,同时依托全县优势资源,推广以生产档案记录、产地准出和包装上市为主要内容的标准化生产技术。到2020年,全县实施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达到5个;二是积极推进国际通行的农业生产企业认证标准的实施,鼓励全县农产品出口企业实施国家标准《良好农业规范》(GB/T 20014,简称GAP),并申请GAP认证,至2020年底,力争3家农业产品生产基地通过GAP认证;三是继续抓好无公害瓜菜生产基地建设,全面组织实施无公害瓜菜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同时大力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等“三品一标”产品的认定认证和保护工作。
(二)强力推进工业标准化工作
1.组织全县工业企业积极开展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的活动,组织试点企业贯彻实施国家标准《企业标准体系》(GB/T 15496、GB/T 15497、GB/T 15498、GB/T 19273),建立以技术标准为主体、工作标准和管理标准相配套的企业标准体系并有效运行,争取一批工业企业通过AAA或AAAA企业确认,提高全县工业企业的标准化总体水平。
2.遵循市场引导的原则,鼓励全县质量管理基础较好的企业实施《质量管理体系》(GB/T 19001等)、《环境管理体系》(GB/T 24001、GB/T 2400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GB/T 28001)、《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 19580)等国家标准,自愿申请相应的体系认证,提高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和市场信誉度,提高全县工业企业的整体质量管理水平。
3.鼓励和扶持高新技术企业积极主导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抢占市场竞争制高点,推进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产业化、产业市场化,加速科技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4.引导工业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目标,加快推广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等技术标准,以水泥、化工、建材等行业为重点,抓好能耗、水耗、主要原材料消耗定额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建设,组织全县水泥、电力、建材等能耗大、排放废弃物大的生产企业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并申报承担国家级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工作。
(三)加快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工作
服务标准化就是通过对服务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以及对标准化原则和方法的运用,以达到服务质量目标化、服务方法规范化、服务过程程序化,从而获得优质服务的过程。结合全县旅游、物流、餐饮、物业等服务业发展的状况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需求状况,重点从以下几方面推进服务标准化工作。
1.着力抓好《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7775)、《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4308)、《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GB/T 10001)等旅游服务国家标准的实施,组织开展对全县公共场所的图形标志进行全面的标准化改造,力争在旅游服务的标准化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2.围绕打造全县特色鲜明的旅游产品和精品线路,在培育壮大农家乐游、自驾游、茶乡游、乡村文化旅游项目等组织制定相应的旅游服务地方标准,建立全县旅游服务地方标准体系,按《服务业组织标准化工作指南》(GB/T 24421)系列国家标准的要求,建立企业服务标准体系,在执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基础上,制定实施个性化的企业标准,增强服务提供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提高服务质量。
3.组织开展涉及民生的教育、医疗、交通运输、政务服务、社会就业、养老、文化等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全面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新的跨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人民政府成立实施标准化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县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工业商务科技信息化局、教育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卫生计生局、文体广电旅游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标准化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宣传教育、考核检查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市场监管局,由县市场监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及有关单位也要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县标准化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方本单位本行业的职责及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组织抓好标准化战略各项工作的落实。要建立标准化战略工作责任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把标准化战略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标准化管理人员和标准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培养标准化工作带头人,建立县标准化专家库。构建以市场监管、科技和各行业主管部门为主体,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为骨干的培训网络,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教育培训,积极创造条件鼓励标准化人才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充分发挥和利用省县标准化协会、标准化学术研究机构和专业技术委员会的作用。
(三)抓好行业指导
农业、林业等主管部门及其技术推广中心要加强对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农副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技术指导,大力推进地方特色农产品标准体系建设。工业主管部门和有关行业协会要帮助指导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企业标准体系,帮助引导企业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化活动。旅游和服务业主管部门及有关行业协会要切实推动旅游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涉及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的相关部门要组织、指导相应领域标准的制订及试点工作。
(四)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健全奖励机制
鼓励企业多渠道筹措资金,安排必要的标准化工作专项经费,加大对标准化工作的经费投入。县本级财政加大对实施标准化战略工作的经费支持,安排专项资金,保障标准化战略工作的顺利开展。建立完善财政资助政策和投入机制,对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制(修)订活动,县人民政府提供相应的经费支持;对积极采用国际标准的企业要给予政策扶持,政府采购要优先采购采用国际标准的产品;对在标准化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县人民政府将给予奖励;对标准的制(修)订、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社会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通过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确认等标准化项目投入一定的经费予以奖补。
(五)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广播、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开辟专刊、专栏、专题,普及标准化知识。加强宣传在标准研究和采用国际标准等方面涌现的典型,以点带面,促进企业走标准化质量效益型道路。有关单位要组织好“3·15”消费者权益日、9月质量月和“世界标准日”、“科普、科技周”等重大宣传活动,利用论坛、展览、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的标准化意识,在全社会营造一种学标准、讲标准、用标准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