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76-X/20250304-00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办理总体情况 | 发布日期 | 2025-03-04 |
文号 | 浏览量 |
一、基本情况
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县人民政府共收到县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代表建议63件,其中:农业类10件、文化旅游类4件、交通类6件、教育类5件,城镇建设、水利类各11件,人居环境、商贸物流、乡村振兴类各2件,其他10件。建议选题紧扣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充分体现了人大代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以及对政府工作的密切关注。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把办理建议作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关注民生的重要抓手,高质量开展建议办理工作,做到办理工作流程有序、质量提升、结果满意,代表面商率、满意率均达100%。
二、办理情况
截至目前,A类建议有44件、占69.84%,B类建议有17件、占26.98%,C类建议有2件、占3.17%。A类占比由去年的64%提高至69.84%,提高了5.84%。
2023年县人大代表建议22件B类续办情况,截至目前,B类转为A类10件。
(一)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建议。共44件,占建议总数的69.84%。这类建议紧扣全县中心工作,符合政策支持方向,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发展愿望,可操作性强,对政府决策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比如:兰强清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县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结合需求和国土空间规划等,统筹规划和推进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并成功入选全国首批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从2024年到2026年分步实施,总投资10767.38万元,目前已完成投资2000余万元,新建45座充电站、79个充电桩,2024年12月完成并网测试、投入使用,覆盖全县13个乡镇、35个行政村、4个旅游景区。
又如:李桂斌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更戛河灌区节水灌溉工程申请立项的建议》。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到现场调研,提出项目方案,县政府领导带队多次到省水利厅、国家水利部汇报,积极争取国家、省级支持。该项目列入国家水利部2024年度实施计划,于2024年10月开工建设,项目新建更戛河引水管等5条,改造大城水库配套渠等4条,新增灌溉面积2万亩、改善灌溉面积5万亩,有效提升农业灌溉水平,提高灌溉水利用系数,推动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着手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建议。共17件,占建议总数的26.98%。这类建议因目前受条件限制,需要一定时间才能解决或分期逐步解决,但具体工作已着手开展或已经纳入规划。
比如:张斯东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勐统中心完小校舍扩建的建议》。县人民政府成立了专项调研组深入学校实地调研,针对全镇小学集中办学,学校现有校舍不足,师生住宿紧张,以及人民群众的反应强烈等实际问题,认真研究教育项目政策,积极争取将师生宿舍建设项目列入“十五五”规划。目前该项目已纳入规划。
又如:何彦等代表提出的《关于给予鸡飞镇商贸物流园建设项目及资金支持的建议》。该项目投资较大,属于事后奖补类,须建成通过验收后方能给予奖补,县财政局无力承担和筹措项目补助以外的资金,无法在当年启动建设。目前,县人民政府编制了《昌宁县高质量建设滇西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昌宁县农业现代化实施方案(2022—2024)》《昌宁县商贸物流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计划将通过政府引导,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建设集加工、储藏、包装、交易、分流等功能的冷链物流中心,创建省级蔬菜产业重点县,该项目已列入项目库作为中长期项目储备支持建设。
(三)因政策原因或条件限制暂不能解决的建议。共2件,占建议总数的3.17%。这类建议由于受财力、物力条件、现行政策规定及管理体制等因素限制,目前无法解决,已实事求是地向代表作了解释说明,取得了代表的理解。
比如:杨字清等代表提出的《关于给予耈街乡建设牲畜屠宰点项目的建议》。2023年,全市印发了《保山市贯彻〈云南省生猪屠宰管理行业发展规划(2022—2030)〉实施方案》,明确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数量以农业农村部批准备案数量为基数,实行总量控制,每个县保留1—2家标准化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距离县城80公里以上或车程120分钟以上,无法通过配送保障肉品供应的乡镇,可以设立小型生猪定点屠宰场点。目前,全县已建成A类生猪标准化屠宰厂(场)2个,且耈街乡距离县城田园镇不足80公里、车程仅在70分钟左右,均达不到建设条件。同时,珠街乡新建的生猪小型定点屠宰点,预计今年年底可建成投产,可辐射耈街乡,全面满足生猪屠宰及肉产品供应需求。
三、主要做法
县政府及各承办单位努力克服今年国际国内复杂严峻形势,积极应对经济下行不利影响,坚持从实际出发,不断创新举措,把吸收采纳代表建议与促进工作相结合,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力提高办理工作实效,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一)加强领导,承担办理。一是主要领导牵头办理。坚持“县委领办、人大督办、政府承办”制度,县政府主要领导经常听取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情况汇报,督促指导办理工作,提升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实效。二是分管领导统筹办理。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对各自领办督办的建议,通过召开办理交办会、代表见面会、专题协调会、现场调研督办等方式,高效推进建议办理。三是承办单位高质办理。承办单位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定期调度建议办理情况,全程参与、全程跟进、全程监督,保证建议办理工作高质量完成。
(二)完善机制,规范办理。一是精细分办。扎实开展办前分析,对建议中所提事项逐条分解、明确责任,确保交办准确、主体明确。尤其对一些前瞻性、综合性或涉及职能交叉的建议,按照职能比重确定主办、会办单位,形成主办单位牵头负责、会办单位密切配合的办理工作格局。二是规范交办。3月22日召开专题交办会,对办理工作提出总体部署,明确具体要求。对个别难以准确界定主办单位的建议,由县政府督查室协调进行责任划分,确保每件代表建议都有责任单位负责。三是高效督办。切实加强检查督办,对承办量大、热点难点问题集中的承办单位进行检查、抽查;对一时难以办理的建议实行备案制和跟踪办理制,督促相关承办单位认真做好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保证办理实效。
(三)主动作为,用心办理。一是勤沟通。坚持以代表满意为办理工作的第一要求,承办单位主动上门沟通,办理前主动了解具体诉求,办理中及时反馈进展情况,办理后走访征询办理意见,努力实现“提”与“办”的良性互动,让代表真正满意。二是多协调。针对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办理的综合性建议,在办理过程中,由县政府督查室牵头,承办单位之间协调配合,共同研究解决问题,扎实推动建议办理落到实处。三是真落实。各承办单位均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督办、办公室统筹协调、业务科室具体承办、专人跟踪落实的工作机制,保障办理工作依法依规有序进行。邀请代表指导办理方向、参与办理过程、审核办理结果,将代表意见贯穿办理全过程。
一年来,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下,经过县政府及各承办部门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十八届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任务,但与人大代表期望和广大群众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个别承办单位对建议办理工作谋划不到位,具体工作衔接不紧密,影响办理质量;二是个别承办单位对落实建议的具体办法研究不够深入、效果不够明显;三是在多部门联合办理的过程中,主办、协办单位沟通协调需进一步加强。
各位代表,每一件代表建议都倾注着代表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期望,每一个意见都是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和鞭策。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把建议、意见办理作为提高履职能力、推进政府工作、接受人民监督的重要抓手,聚焦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进一步完善制度、改进作风,不断提高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做到让人大代表满意,让广大群众满意,切实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