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76-X-/2021-0127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办理总体情况 | 发布日期 | 2021-01-27 |
文号 | 浏览量 |
一、基本情况
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以来,县人民政府收到县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共87件,按内容分:交通运输19件,水利12件,城镇建设11件,产业发展10件,文化旅游、自然资源各6件,环保5件,电力4件,教育、基础设施各3件,乡村振兴、民生、权属登记各2件,工资待遇、医疗卫生各1件。建议选题广泛、内容丰富、涉及面广、针对性强,涵盖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充分体现了人大代表对政府工作的密切关注和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的高度负责。县人民政府及时对各位代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梳理,并于6月5日召开了交办会议,分别将建议交由各职能部门办理。所有建议于2020年8月31日前办理完毕,人大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一)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部分解决的有48件,占总数的55.17%。这部分建议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反映了人民群众迫切愿望,所提建议与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密切相关,关系民生,迫在眉睫,必须全力尽快妥善解决。
如:珠街乡代表团提出的《关于帮助协调提前实施羊肠河水库提水站项目的建议》。为切实解决从岗安置点及集镇人畜饮水安全保障不足的问题,县人民政府及时召集水务等部门专题研究,通过积极争取,提前下达实施羊肠河水库提水站项目。于2020年5月完工投入使用,完成三级提水工程,提水量每小时达85立方米。工程完成新建100立方米水池2个,架设管道5.24千米,新建提水泵房1座,支砌镇支墩21.95立方米,架设电线2.18千米,安装变压器1台,安装一体化水处理设备1套,完成投资205.13万元。全面解决从岗集镇及周边村组1003户3712人供水问题。
又如:柯街镇代表团提出的《关于对柯街镇华侨社区主干道(白坡至卡斯芒尾大桥)修复扩建的建议》。华侨社区主干道是建设大链公路时材料运输的主通道,载重车辆长期通行,导致路面损坏严重,存在安全隐患。县人民政府组织交通运输等部门,积极筹措资金70万元下达至柯街镇,专项用于华侨社区主干道和集镇破损路面修复,解决群众出行困难问题。
(二)建议所提问题列入规划将争取逐步解决的有36件,占总数的41.38%。这部分建议涉及面广,子项目多且投资数额大,因受目前各方面条件限制,需要一定时间才能解决或分期逐步解决,但具体工作已着手开展或已经纳入“十四五”规划。
如: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非建档立卡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等涉及村组道路建设的建议共11件。县人民政府组织交通运输等部门已于2020年4月完成全县自然村公路信息采集工作,建立自然村公路项目库,并录入云南省公路基础数据更新系统,未实施硬化的自然村道路均纳入全县“十四五”自然村道路建设项目规划内,待上级下达项目计划时,将有序推进村组道路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又如: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等涉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类建议共5件。自2018年以来,县人民政府组织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分别编制了昌宁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昌宁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等规划计划,切实把握好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机遇,积极与上级部门汇报对接,努力争取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等项目的立项支持,通过项目支撑、部门联动来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
(三)建议所提问题暂不能解决,需要向代表说明情况的有3件,占总数的3.45%。受现行政策规定、管理体制等因素限制,该部分建议目前县级暂时无法解决,已经实事求是向代表作了解释说明,取得了代表的理解。
如:翁堵镇代表团提出的《关于加强政策性保险收缴统筹工作的建议》。由于市级政策性保险按不同险种、不同时段统一招标,中标公司和保费收缴比例由上级一并下达,保费收取时间受市级招标时间限制,才出现投保公司不同、保费收取时间不统一的问题,目前,无法做到统一政策性保险的缴费时间。
又如:湾甸乡代表团提出的《关于建立医疗废弃物处理站的建议》。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能力建设实施方案》中明确,“地级以上城市建成1个符合运行要求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县级建成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强化医疗废物监管”,目前,我县不具备建设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的条件。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县人民政府在建议办理工作中,周密组织,规范程序,注重实效,主要措施是: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位推进办理。县人民政府将办理好建议作为改进政府工作、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抓实。一是建立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政府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办理机制,提高工作统筹力度,依法接受代表监督,努力转变工作作风,切实为民排忧解难。二是政府领导带队统一面商答复,主动参与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调研,进一步压实承办单位的主体责任。三是各承办单位建立健全建议办理工作责任制度,集体讨论研究办理事项,办理责任明确到具体科室和责任人,严格履行办理职责,确保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有效落实,办复率达100%。
(二)健全制度保障,规范办理程序。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力求做到办理工作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一是办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制定建议办理工作制度,对办理原则、组织领导、办理程序和办理要求作出明确规定,为规范建议办理工作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办理程序进一步规范。各承办单位严格遵循交办、承办、审核、答复、总结等程序,切实做到先面商、再办理、后回复。三是跟踪问效进一步加强。积极开展建议办理“回头看”,组织承办单位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梳理,对未全面落实的建议,明确办理措施和办结时限,促进办理工作落实。
(三)有效沟通协调,提高办理满意率。各承办单位坚持“建议由代表提出、办理措施经代表同意、办理过程请代表监督、办理结果让代表满意”的原则,切实加强与代表的沟通交流。一是办前深入协商。采取登门走访、电话交流、实地察看等方式,共商解决问题之策,制定办理方案。二是办时全程参加。各承办单位邀请代表参加建议办理座谈会、恳谈会、现场会,落实具体措施,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三是办后全面反馈。对已办结的建议,组织代表现场察看,通报办理情况。对纳入规划及暂时无法办理的建议,不回避问题,主动向代表说明情况,并向代表承诺将建议内容作为今后工作的目标任务,待条件成熟后优先落实。
(四)加强跟踪督办,注重办理实效。将建议办理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加大对各承办单位办理程序、进度、质量等环节的督促检查力度,做到全过程、全方位督查。一是领导督办。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听取建议办理情况汇报,对办理难度较大的建议,采取实地调研、现场办公等方式,帮助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问题。二是专项督查。县人民政府将建议办理工作作为专项督查事项,采取书面督查、现场督查等方式,促进办理责任落实。三是联合督办。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组成联合督办组,对建议承办单位与代表的面商答复情况、办理进度和资料整理等情况进行全程督促检查,努力提高办理质量。
三、存在问题及努力方向
各位代表,目前各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受疫情影响及县级财力、上级政策导向等客观条件限制,部分资金需求较大的建议办理需分期逐步实施。二是少数承办单位与代表的沟通联系不紧密,解决建议反映的问题不彻底。
针对以上问题和不足,今后工作中,县人民政府将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在各位代表的关心、支持下,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工作措施,切实解决好存在的困难问题,一如既往做好建议办理工作,不断提升代表建议的办理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