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535N/20251031-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温泉镇 |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5-10-31 |
| 文号 |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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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二)编制和执行本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做好统计工作;负责本辖区内经济发展管理工作;根据授权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内经济社会发展项目。
(三)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统筹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应急管理、民族宗教和侨务、老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劳动管理、科普、招商引资、残联等工作。
(四)保护全民所有的财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保障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共设施、房屋土地的建设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生态环境。
(六)指导、支持、帮助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管理,促进村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七)依法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八)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九)推行便民服务,方便群众办事。
(十)完成上级人民政府和镇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
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平安法治办公室。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
2.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3.综合行政执法队(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工作站)。
我部门所属单位不独立核算,2024年乡镇级只有行政和事业两个独立核算机构数,同上年一致。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昌宁县温泉镇人民政府
2.昌宁县温泉镇财政所
3.昌宁县温泉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4.昌宁县温泉镇林业服务中心
5.昌宁县温泉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不一致。主要原因:因机制改革昌宁县温泉镇财政所、昌宁县温泉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昌宁县温泉镇林业服务中心合并为昌宁县温泉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昌宁县温泉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合并为昌宁县温泉镇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资金全部纳入昌宁县温泉镇人民政府统一核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6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7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9人(离休0人,退休29人)。年末遗属5人。
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全力以赴拼经济,经济建设再上高度。一是经济运行稳中向好。紧盯目标,加大税收收入征管、监管力度,对涉税项目、涉税行业和重点企业加强监管和服务,不断挖掘税收潜力,2024年,完成税收823.75万元;累计完成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3468.72万元;累计完成向上争取资金3408.00万元,完成下达任务3405.60万元的100.07%。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为33543.33万元、25107.91万元,同比增长12.39%、13.12%。二是项目建设扎实推进。昌宁县2023年温泉镇松山村大新寨自然村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建设项目、昌宁县温泉镇联席村“美丽乡村旅游产业提升”项目完工验收,昌宁县温泉镇高优红茶生产基地提质改造建设项目、昌宁县温泉镇里睦人居环境综合提升整治示范点建设项目、昌宁县温泉镇兴文村农产品综合加工厂建设项目、2024年闵行区对口支援昌宁县温泉镇4个行政村村企结对帮扶项目正在开工建设。完成项目固定投资13780.00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37.80%。三是招商引资成效显著。用好“3+1”招商机制,储备项目2个,引进海南企赋云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华润三九药业、临沧百托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
(二)凝心聚力稳增收,乡村振兴基础更实。一是坚决守牢粮食安全底线。牢牢守住粮食生产底线,小春粮食总种植面积13912.00亩,产量273.50万公斤;完成大春粮食种植18490.00亩;肉类总产2662.00吨。扛牢耕地保护政治责任,坚持规划管控引领,优化耕地布局,有序推进耕地垦造行动,守牢耕地保护红线,共完成土地垦造872.04亩、土地增减挂钩图斑127.58亩,现有耕地保有量为耕地13532.07亩,永久基本农田10825.66亩。二是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持续推进“1+7+10”指挥调度体系,持续巩固提升“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常态化开展月度监测和集中排查,落实好动态监测、动态帮扶、动态清零机制。2024年新增识别突发严重困难户3户13人,风险消除7户25人,改造危房及抗震房9户,实现人均纯收入1万元以下且有劳动能力的农户动态清零,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实现控辍保学、农村危房动态清零。三是用好用活帮扶政策。全镇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务工1536人,省外务工人数为460人。申报外出务工补贴310人。使用公益岗160个,涉及脱贫劳动力108人。四是紧盯促农增收工作主线。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全面推进“双绑”机制落实,共有福兴茶厂、勋兰等5个企业绑定10个合作社,10个合作社绑定农户981户,其中脱贫户891户,有产业发展条件农户双绑率达100%。积极组织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目前组织茶园农残管控11期850人次,挖机、电焊培训137人次。全面抓好本年度农村致富带头人人才培养工作并上报32人,进一步提升辐射带动农户示范作用。支持农村青年创业兴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贷免扶补贷款2户45万元。
(三)慎终如始保安全,社会大局更为和谐。一是金融风险有效防范。全面统筹做好地方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共化解政府债务574万元,完成新一轮债务数据排查上报,盘活水利站等闲置资产多举措增强债务风险化解能力。二是安全生产常抓不懈。不断加强安全生产队伍建设,全面完成“一队一站标准化建设”。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为抓手,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矿山、消防、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检查9次,共排查安全隐患31个,已完成整改28个,正在整改3个。召开安全生产季度研判分析会议3次,开展地震综合实战应急演练174次。年内无任何安全事故。三是矛盾纠纷妥善化解。组建综合执法队,规范镇村两级综治中心运行,推进“雪亮工程”“全科网格”实现多网合一,扎实开展“八五”普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辖区命案“零发生”。健全依法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78件。四是网格管理落实落细。设置以村民小组为基础的网格169个,由603位网格员共同构建“村有网、一网多格、一格多员、全员参与、人尽其责、责任捆绑”的组团式、保姆式服务管理模式,着力破解基层服务管理人手不够、力量不足的问题。五是大统战工作抓常抓实。全力推进市级民族团结示范乡镇、教育示范基地打造,年内接待台湾基层协会参访团1批次,开展侨眷统计并慰问6人次,成立温泉村村级侨联组织。六是群团工作更富活力。残联、红十字会、档案工作和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充分发挥党建带群建的积极作用,群团组织工作成效明显。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说明: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昌宁县温泉镇2024年度收入合计38376732.0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376732.01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055622.42元,下降2.6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4699.60元,增长0.27%;其他收入减少1160322.02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24年无非财政拨款收入,与2023年相比减少1160322.02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昌宁县温泉镇2024年度支出合计38402884.63元。其中:基本支出14610367.60元,占总支出的38.04%;项目支出23792517.03元,占总支出的61.96%;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061154.62元,下降2.6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63584.99元,增长6.28%,主要原因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项目支出减少1924739.61元,下降7.48%。主要原因是2023年温泉镇松山村大新寨自然村乡村振兴“百千万”建设工程、鹿塘村大松山精制有机茶厂提升项目、尼诺村至鹿塘村生态茶产业道路项目完工,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昌宁县温泉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610367.6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930976.28元,占基本支出的88.5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79391.32元,占基本支出的11.4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昌宁县温泉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792517.0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8020000.00元,用于2023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专项(第二批)中央基建项目。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中央预算内投资温泉村足球场建设项目资金380000.00元,项目新建标准五人制社会足球场1座,球场长42米,宽25米,占地面积1050㎡,铺砂型人工草坪场地,安装10米铁丝围栏,配套建设给排水等附属设施。选址于温泉镇温泉社区旅游度假开发区内,开发区日常对外开放。
2.温泉镇高优红茶生产基地提质改造建设项目资金1500000.00元,用于打造高优红茶原料生产基地300亩,具体建设内容为:修枝定型云南大叶种(大理茶)200亩,人工清除茶园核桃、水冬瓜等杂木300亩,嫁接、移栽等种改良茶园100亩,提高高优茶园生产通道路面等级3公里。
3.2024年温泉镇鹿塘村平中山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资金800000.00元,项目涉及63户186人,硬化村组道路1条,长1.7公里,其中:路基宽4.5米,路面宽3.5米,同时套建设挡土墙、排水沟等附属设施。
4.昌宁县温泉镇里睦人居环境综合提升整治示范点建设项目资金2900000.00元,新建Φ110UPVC接户管2900m,新建DN200HDPE管1929m,新建DN400HDPE管462m,新建Φ700HDPE检查井65座,新建Φ700HDPE沉泥井32座,新建Φ1000HDPE检查井16座,新建Φ1000HDPE沉泥井8座,新建接户清扫井145座;新建10m3/d大三格+贮存池2座,新建20m3/d大三格+贮存池1座,新建35m3/d大三格+贮存池1座,新建0.5m3/d小三格17座;硬化道路1188m2,挡墙1000m3;安装太阳能路灯10盏。
5.昌宁县温泉镇兴文村农产品综合加工厂建设项目资金2000000.00元,项目提升改造现有老厂房949.5 m2,新建钢结构核桃加工厂房149.76 m2厂房,钢架结构75.8 m2,配套建设围墙、场地硬化等附属设施。
6.温泉镇温泉社区农村综合性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资金350000.00元,用于提升改造温泉村活动用房及相关文体活动设施,为温泉村村民提供公共休闲娱乐活动场所,为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娱及生活互助等活动提供保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温泉镇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687172.0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32%。与上年相比减少3264860.40元,下降8.60%,完成年初预算的142.8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145174.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72%,完成年初预算的113.16%。主要用于温泉镇机关及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及相关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新招录机关及事业人员工资支出增加。
2.公共安全(类)支出819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4%,完成年初预算的97.59%。主要用于禁毒社工(禁毒专职工作人员)生活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发放完成2024年禁毒(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补助)补助后,无后续资金需求。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86990.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2%,完成年初预算的793.01%。主要用于温泉镇温泉社区足球场建设项目资金,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和公共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温泉镇温泉社区足球场建设项目支出380000.00元,不纳入年初预算。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89988.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3%,完成年初预算的208.15%。主要用于温泉镇干部职工养老保险、三支一扶人员补助、精简退职干部补助、退休干部(遗属)生活补助、活人墓自主拆除补助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温泉镇2020年活人墓自主拆除补助支出1005200.00元,不纳入年初预算,2024年新增行政人员1人、事业人员6人,养老保险支出增加,基数调增。
5.卫生健康(类)支出698220.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1%,完成年初预算的104.04%。主要用于温泉镇干部职工医疗、大病医疗、工伤保险,农村及城镇无业居民独生子女保健费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增行政人员1人、事业人员6人,医疗、工伤等保险支出增加,保险基数调增。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温泉镇下六甲茶所附属安房安全鉴定。
12.农林水(类)支出25132398.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45%,完成年初预算的148.34%。主要用于项目支出,事业人员工资、津贴补贴,村级人员工资、保险、公积金,村兽医员工资,半供养人员工资,护林员工资,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昌宁县温泉镇兴文村农产品综合加工厂建设项目支出1600000.00元,2024年温泉镇鹿塘村平中山自然村项目支出800000.00元,昌宁县温泉镇里睦人居环境综合提升整治示范点建设项目支出2300000.00元,温泉镇高优红茶生产基地提质改造建设项目支出1300000.00元,温泉镇抱团购置昌宁茶产业主题街区项目补助资金支出800000.00元,不纳入年初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3%,完成年初预算的150.00%。主要用于下六甲村吴家寨坡脚排水沟建设项目20000.00元,大九甲村山林果树道路恢复项目10000.00元,尼诺村核桃林洼水毁道路修复项目10000.00元,温泉镇下六甲村完小滑坡治理工程45000.00元,温泉镇集镇水源点提升改造项目15000.00元,松山村老瓦窑2024年雨季损毁道路挡土墙支砌工程支出20000.00元,温泉镇2024年防汛救灾资金支出300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松山村老瓦窑2024年雨季损毁道路挡土墙支砌工程支出20000.00元,温泉镇2024年防汛救灾资金支出30000.00元,不纳入年初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8618.00元,决算为22072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9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2101.89元,增长30.9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8168.00元,决算为15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7.96%,完成年初预算的170.1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450.00元,决算为7072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2.04%,完成年初预算的87.9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1831.89元,增长70.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9730.00元,下降12.0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072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9730.00元,下降12.0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8618.00元,支出决算为22072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9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2101.89元,增长30.9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8168.00元,决算为15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0.1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450.00元,决算为7072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91%。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车修理费增加,用于支付以前年度公车修理欠款。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61831.89元,增长70.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730.00元,下降12.0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072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9730.00元,下降12.0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车修理费增加,用于支付以前年度公车修理欠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厉行节约、本年度公务接待减少,公务接待费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开展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6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温泉镇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38498.90元,比上年增加21775.42元,增长1.44%,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平时伙食费、办公开销、水费、电费、差旅费等机关正常运转的相关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保山市昌宁县温泉镇资产总额298795191.80元,其中,流动资产39142497.04元,固定资产2338681.2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6200.72元,在建工程7600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249707812.77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319883.4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47296.4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40.00平方米,账面原值20000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200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20570.1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677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784647.49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9152.6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20570.11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120570.11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