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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6235/20251020-0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勐统镇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5-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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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昌宁县勐统镇2024年度部门决算

保山市昌宁县勐统镇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勐统镇人民政府机关内设5个办公室、3个中心,即: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

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协调、文秘、信息、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安全生产、督查考核以及后勤保障等职责。管理协调综合应急指挥平台。

基层党建办公室。承担党的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社会工作、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招才引智等职责。负责宣传、统战、民族宗教、人民武装、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党校、人大日常事务、政协联络等工作。指导基层群众自治、城乡治理。

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产业发展、项目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理和利用、城乡规划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产权制度改革、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业经济、科技管理、财政监管、国有资产监管、村级财务及“三资”管理审计、农民负担监督、调查统计分析等工作。负责营商环境、市场主体培育、招商引资等工作。

社会事务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教体文化、广播电视、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社会保障、民政事务、退役军人服务等工作。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平安法治办公室。负责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信访、维护社会稳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网格化社会治理服务等日常事务,指导协调民事纠纷调解处理和社区矫正工作,预防处置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防范和协助处置非法集资、邪教等工作。管理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化管理)平台。

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负责提供政策咨询、开展党群活动、组织志愿服务、进行社会动员、推进移风易俗、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实施文明创建,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和民政、社保医保、劳动就业、卫生健康等民生保障公共服务事项,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办事指引、帮办代办服务。建立完善镇、村政务服务体系,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技术保障工作和全省政务服务平台运用推广,指导村级便民服务站建设。管理协调便民服务平台。

综合行政执法队(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工作站)。承担本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行使相关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和监督检查权,健全和落实执法配合联动机制。负责管理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开展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城乡火灾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等应急管理工作。承担消防安全工作职责,负责辖区防火检查巡查、消防宣传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督促村级开展消防工作。管理协调综合行政执法指挥平台。

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负责农业、林草、水务、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技术推广服务保障,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测、安全知识宣传以及农作物病虫害和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预防、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森林草原防火、森林草原和湿地保护、人居环境提升等工作。负责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公共设施维护与基础设施建设等服务性工作。负责财政预算编制、财政补贴资金和专项资金管理、各类财政资金的会记核算等服务性工作。

(二)2024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固本强基,党的建设更加有为有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委的安排部署,强抓基层党的建设。不断加强理论建设,坚定不移推进“第一议题”制度、党委理论中心学习组制度,不断提升中青年干部的综合能力,为基层发展注入强大动力。聚焦工作提升干部素质。充分发挥镇级党校作用,打造了香料烟种植、“云甜一号”竹苗栽培、坚果种植等实训基地。累计培训农村党员、致富带头人1000余人次,为基层产业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保障。完成乡镇机构改革,挂牌成立“五办、两中心一大队”,结构更加优化,职责更加明确。建立“日通报、周例会、月清单”等工作制度,大兴调查研究,着力推行现场办公,在项目现场、田间地头和群众家中解决问题,在一线锤炼干部队伍干事创业能力。镇党委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的作用,扎实开展村“两委”运行机制调研,以“缺什么、补什么”为原则,开展村干部综合能力素质提升,推动全镇干部讲规矩、讲奉献的意识进一步提升,实现镇村干部业务能力和政治站位双提升。通过多措并举,从镇党委到党总支、党支部、党小组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凸显,全镇3万多群众谋发展、促进步的意识明显提升,为建设勐统提供强大的组织保障。

2.持续深耕,产业基础更加扎实稳固。持续巩固香料烟、甘蔗、茶叶、蚕桑、粮食、坚果等传统产业,并在提质增效上下功夫。2024年全镇香料烟产值达6167万元,实现烟叶税达1320万元,甘蔗、坚果、蚕桑等群众支柱产业产值稳步提升。从全年收入测算来看,群众的收入稳步提高,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和有效接续乡村振兴打牢基础。组织镇村干部外出考察学习甜龙竹产业发展,通过整合资源、招商引资等方式,甜龙竹加工厂初具雏形,为延长甜龙竹产业链添上关键一招。成功举办勐统镇第二届甜笋节,将半程马拉松比赛、商展、甜笋宴有机结合起来,为农旅融合发展迈出关键一步。巩固传统行业,守住了勐统镇“鱼米之乡”的传统招牌,赋能全县“中国甜笋之乡”这块金字招牌。同时,探索农旅融合发展,为昌宁茶叶、甜笋走出昌宁、走向全国做出了勐统担当,加快了半天旅游经济、周末旅游经济发展速度,勐统被更多人知晓,勐统农特产品被更多人接受,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劲头势不可当。

3.全面统筹,城乡建设日渐提档升级。用好集镇管理这支队伍,加大综合执法力度,以包容、开放、规范的姿态强化集镇管理,以他治和自治相结合,进一步完善集镇绿化、美化、亮化工程,充分发挥消防和执法队伍的力量,常态化开展安全检查,营造一流的营商环境,打造出宜居、宜业、宜商、宜游的南域小镇。依托“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年”,集中打造了方家寨乡村振兴示范点,着力巩固“云雾茶海”示范带动功能。坚定不移的打赢“垃圾、污水、厕所”三大革命,用好村规民约、门前三包等各项制度,充分发挥群众的主观能动性,整个勐统的人居环境焕然一新。坚决落实好“河长制”“林长制”制度,坚定不移地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牢记于心、付诸于行,整个勐统的精神面貌有质的提升,水清、岸、景美的新勐统正在不停地由蓝图变为现实。

4.尽锐出战,乡村振兴持续向实向好。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制定符合勐统乡情、民情的实施方案。按月开展收入动态监测,用活各项政策,从产业、就业、保障性政策为切入点,以防为主,切实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动态清零”,脱贫攻坚成果不断得到巩固拓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常态化有效落实,“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持续巩固,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以严的总基调,用好管好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员这支队伍,腾出更多空间让工作队员在帮扶群众发展产业、外出务工等方面大显身手。持续开展医疗保险收缴及落实情况摸排,积极开展控辍保学、普法进校园等工作,对全镇范围内的住房安全实施动态监测,积极宣传和兑付雨露计划、小额信贷政策,切实让帮扶政策这块好钢用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刀刃上。坚持“四个不摘”,凝聚县、镇、村、组四级干部智慧和力量,在“医食住行学水”等多个方面强化保障,勐统乡村振兴工作稳步推进,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不断提升。

5.情系民生,社会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推动高质量发展与高品质生活相互促进,持续增进民生福祉,社会事业实现均衡改善。围绕教育高质量发展“358”目标,重点在师生身心健康、控辍保学和师德师风建设上下功夫,实现“三年有起色”这第一个目标。聚焦“老弱病残幼”,采取干部挂钩、“利剑护蕾”、定向走访、重点关注等多种方式,用好社会帮扶和民政救助,“一老一小”工作更加可持续。坚决扛牢耕地保护政治责任,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历年土地卫片违法图斑整改扎实有效。强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全域创建,重点在“汉苗一家亲”上做文章,举办陀螺、打跳等民族特色项目比赛,坚定苗族文化自信,促进民族团结。坚定不移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在产业发展、项目建设等民生工程中,坚持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深入推进党委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和基层协商有机结合,让基层群众有更多的参与感。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命案防控工作,实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平安勐统”建设再上新台阶。大抓安全生产工作,着力开展防震减灾、沼气污染防范演练,重点整治货车“三超”问题,强化地质灾害和路域危险点防治,实现了全年安全生产零事故发生。同时,镇党委大力支持工会、妇联、团委等群团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促进作用,大力支持武装、统计、档案等社会工作。

6.正风肃纪,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勐统镇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举办党政班子集中读书班2期。加强农村党员和流动党员管理,进一步遏制住农村党员违法违纪问题,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建立党委直接联系群众的整治机制,接受十四届县委第十二轮政治巡察和县委对党委、政府、勐统村和长山村及其主要负责同志的履行经济责任及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审计,召开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议,制定巡察整改方案,以问题整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抓实以案促改工作,观看“看片人变成片中人”等警示教育片,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坚定不移落实“基层减负”各项规定,进一步解放基层干部的双手,实现村组干部有更多时间抓好落实。树牢“过紧日子”意识,进一步优化内控管理制度。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实施细则,将廉政提醒谈话开展在日常,班子成员“常提醒、吹吹风”成为工作常态,高质量开展廉政家访,进一步强化家风建设,真正铸造一支“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且不出事”的干部队伍,为推动勐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保山市昌宁县勐统镇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名称为昌宁县勐统镇人民政府,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昌宁县勐统镇林业服务中心、昌宁县勐统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昌宁县勐统镇财政所。2024年下半年实行机构改革,独立编制机构为昌宁县勐统镇人民政府。但为了保持编制口径一致,2024年仍按原编制机构核算,于下年进行合并。此次决算编报的4个单位如下:

1.昌宁县勐统镇人民政府

2.昌宁县勐统镇财政所

3.昌宁县勐统镇林业服务中心

4.昌宁县勐统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昌宁县勐统镇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昌宁县勐统镇人民政府

2.昌宁县勐统镇财政所

3.昌宁县勐统镇林业服务中心

4.昌宁县勐统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勐统镇部门2024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8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8人;在职在编实有人数59人,行政人员2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31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3人(离休0人,退休23人)。

实有车辆编制10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

类别

数量

备注

行政编制

30人

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

事业编制

38人


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28人

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

在职事业人员

31人


实有车辆编制

10辆


在编实有车辆

9辆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除涉密信息外,《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没有数据的表格要零报告,即要求公开的表格为空表,要在该部分文档和公开附表中对应的空表备注栏说明原因并注明为空表。例如:本部门XX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昌宁县勐统镇2024年度收入合计41,690,183.0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390183.07元,占总收入的99.2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0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7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0,922,810.33元,增长35.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622810.33元,增长25.6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300000.00元,增长100.00%。

  1.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昌宁县勐统镇2024年度支出合计41,690,183.07元。其中:基本支出14,369,486.10元,占总支出的34.47%;项目支出27,320,696.97元,占总支出的65.53%;上缴上级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0,526,134.89元,增长33.7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95,117.26元,降低2.01%;项目支出增加10,821,252.15元,增长65.5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支出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多,导致本年支出增多。如勐统镇标准化甜笋加工及冷链设施项目资金支出5900000元;昌宁县勐统镇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资金支出3960000元;昌宁县勐统镇甜龙竹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资金支出3700000元;昌宁县勐统镇甜龙竹标准化育苗基地示范建设项目资金支出2000000元;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支出2000000元,昌宁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工作经费支出242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昌宁县勐统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369,486.1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904,356.19元,占基本支出的5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22,567.07元,占基本支出的11.29%。(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2. 项目支出情况

    昌宁县勐统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昌宁县勐统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项的项目经费支出27,320,696.97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包括:昌财行〔2024〕13号基层人大履职能力提升补助资金20,000.00元;昌财行〔2024〕2号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两员”补助经费9,751.00元;昌财行〔2024〕2号2023年第三批省级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资金40,000.00元;昌财行〔2024〕2号禁毒(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补助)补助资金83,200.00元;昌财行〔2024〕77号综合治理平安云南建设专项资金55,000.00元;昌财行〔2024〕121号2024年保山市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中央补助资金40,000.00元;昌财预〔2020〕001号勐统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建设50,000.00元;昌财预〔2020〕001号勐统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2020年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50,000.00元;昌财社〔2024〕17号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上级补助资金66,105.00元;昌财社〔2024〕2号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15,222.00元;昌财社〔2024〕142号活人墓拆除奖励资金56,000.00元;昌财社〔2024〕69号农村独生子女保健费资金3,140.00元;昌财建〔2024〕68号昌宁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工作经242,000.00元;昌财综〔2024〕32号勐统镇土地出让资金90,000.00元;昌财农〔2024〕2号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5,200.00元;昌财农〔2024〕3号昌宁县重要水源地和重点河流流域附近畜舍拆除补助资金254,870.00元;昌财农〔2024〕2号2023年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200,000.00元;昌财建〔2024〕2号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专项经费102,950.00元;昌财建〔2024〕9号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6,685.00元;昌财建〔2024〕33号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547.00元;昌财建〔2024〕2号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4,434.00元;昌财建〔2024〕10号省级森林防火经费20,000.00元;昌财农〔2024〕27号勐统镇大河村新地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项目资金1580000.00元;昌财农〔2024〕12号昌宁县勐统镇甜龙竹标准化育苗基地示范建设项目资金2,000,000.00元;昌财农〔2024〕34号昌宁县勐统镇长山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项目资金1000,000.00元;昌财农〔2024〕12号昌宁县勐统镇勐统社区方家寨自然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资金1,500,000.00元;昌财农〔2024〕12号昌宁县勐统镇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资金3,960,000.00元;昌财整合〔2023〕2号昌宁县勐统镇2023年香料烟种植项目资金180,000.00元;昌财农〔2024〕46号昌宁县勐统镇长山村甘蔗脱叶加工厂建设项目资金1,040,000.00元;昌财农〔2024〕30号勐统镇标准化甜笋加工及冷链设施项目资金5,900,000.00元;昌财农〔2024〕12号昌宁县勐统镇甜龙竹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资金3,700,000.00元;昌财农〔2024〕12号勐统镇勐统社区方家寨小组民族村寨旅游提升项目资金300,000.00元;昌财农〔2024〕12号昌宁县勐统镇勐统社区优质粮食烘干厂建设项目资金1,000,000.00元;昌财农〔2024〕44号2024年驻村工作队员(第一书记)工作经费30,000.00元;昌财农〔2024〕15号2024年全省驻村第一书记和乡镇工作队长工作经费80,000.00元;昌财农〔2024〕4号勐统镇实施“保山市农特产品展销中心”项目补助资金500,000.00元;昌财预〔2020〕001号一般公用经费47,700.00元;昌财发〔2024〕34号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405,592.97元;昌财建〔2024〕2号2023年省级防汛应急救灾资金60,000.00元;昌财建〔2024〕86号省级防汛应急救灾(第二批)资金70,000.00元;昌财综〔2024〕21号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2,316,510.00元;昌财预〔2020〕001号体彩公益金项目资金53,100.00元;昌财综〔2024〕21号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200,000.00元;昌财预〔2024〕4号单位往来补助资金30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勐统镇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593,083.0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57%。与上年相比增加8367044.74元,增长27.68%,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项目增多,政府性基金项目也增多,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714,977.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8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财政事务、纪检监察事务等。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38,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6%。主要用于其他公安支出。

    5.教育(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4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9171.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87,309.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4%。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686,596.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8%。主要用于公共卫生。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5467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1%。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97,1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主要用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30,190,407.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23%。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等。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05,592.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3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4%。

23.其他(类)支出2,4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2%。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7,131.00元,决算为277,13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6.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元,决算为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6,994.00元,决算为186,994.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7.47%,完成年初预算的214.95%,超预算的原因是2024年年底根据昌宁县财政局要求追加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137.00元,决算为90137.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2.53%,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013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勐统镇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7,131.00元,决算为277,13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6.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6,994.00元,决算为186,994.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7.47%,完成年初预算的214.95%,超预算的原因是2024年年底根据昌宁县财政局要求追加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137.00元,决算为90137.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2.53%,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年底,根据县财政局要求调整“三公”经费指标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100000元。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99,999.40元,增长56.45%。原因是乡镇路况复杂,村与村之间距离较远,下村次数多,加油款增多,且公务用车老化,维修次数增多,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多。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99,999.40元,增长114.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年底根据县财政局要求调整“三公”经费指标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100000元;导致2024年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勐统镇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22,567.07元,比上年增加314707.39元,增长124.0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可用的公用经费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办公费721,051.39元;

(2)邮电费9,600.00元;

(3)维修费1,340.00元;

(4)会议费83,506.00元;

(5)公务接待费90,137.00元;

(6)劳务费184,567.64元;

(7)工会经费38,207.00元;

(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6,994.00元;

(9)其他交通费用246,750.00元;

(10)电费35,101.04元;

(11)水费2,42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保山市昌宁县勐统镇资产总额206,694,435.43元,其中,流动资产83,967,658.18元,固定资产2,804,047.66(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9,167.75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14116.72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增加13993.4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平方米,账面原值元;处置车辆辆,账面原值元;报废报损资产项,账面原值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元;出租房屋平方米,账面原值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06,694,435.43

83,967,658.18

8912157.92

4,583,407.96

1,658,290

0

2670459.96

0

0

20,001

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58,634.00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8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8,634.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应至少公开一条与决算相关的财务专业名词解释,或请直接保留模板提供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