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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535N-/2022-0928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温泉镇
公开目录 社会救助 发布日期 2022-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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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泉镇2022年上半年社会救助工作开展情况

一、2021年至2022年上半年工作简要回顾

(一)社会救助工作逐步完善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进一步落实

规范了低保申报程序,强化了民主评议,实施分类施保、三榜公示制度,进一步贯彻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完善管理措施,建立健全低保信息网络化管理机制,加强动态管理,健全(半)年审核机制,加强督查。应保尽保,应退尽退,阳光施保,低保政策全面落实。

2021年全镇享受城市低保52户54人,累计发放低保金共计153762元;2022年1-6月全镇享受城市低保人数48户50人,累计发放低保金共计144102元;2021年全镇享受农村低保797户1228人,累计发放低保金共计3680390元;2022年1-6月新增农村低保22户23人,注销停发23户27人,目前全镇享受农村低保人数725户1033人,累计发放低保金共计1683422元,其中A类149人占比14.4%,B类409人占比39.6%,C类475人占比46%;2021年全镇享受农村特困供养75户84人,累计发放资金802950元;2022年1-6月新增农村特困供养2人,注销停发2人,目前全镇享受农村特困供养人数73户79人,累计发放生活补助金共计432912元;入住县中心敬老院现集中供养人员13人。

2、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服务进一步展开

建立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体系,贯彻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做好全镇孤儿的摸底核实统计工作,目前我镇无孤儿对象。

3、临时救助工作进一步推进

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托底线的作用,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实施临时救助,2021年共救助154户,发放救助金289600元,其中镇级救助144户,发放救助金228600元;2022年1-6月共救助53户,发放救助金11.05万元,其中镇级救助49户,发放救助金8.4万元。

4、“三留守”调查走访工作进一步加强

积极开展“三留守”人员动态管理并录入信息库,全镇共有留守儿童66人、留守妇女29人、留守老人66人,按期进行入户走访,关注他们的生产生活情况,全面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他们给予关心关爱。

(二)、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逐步加强

1、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稳步推进

规范村(社区)村委会建设,积极完善村民议事会等相关配套组织和配套制度,推行“四议两公开”和村务公开,提高群众对本村(社区)重大事务的知晓率,深化了基层民主自治程度;全面开展村委会规范化建设工作,积极提高村委会工作效率和业务水平,更好地为群众服务;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工作全面启动。

2、村(社区)建设工作取得进展

在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镇村(社区)建设和管理工作得了规范发展,逐步完善。全面完成了《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制(修)订整改工作,进一步规范村民日常行为,为维护村(社区)安定团结提供有力保障。

(三)、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

1、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温泉镇敬老院建设进入扫尾阶段。

2、落实政策,积极开展高龄津贴发放、老年证办理、老年人意外保险等为老帮扶、慰问工作。目前全镇共有80-99岁高龄老人703人,2022年1-6月共发放高龄长寿补助214100元。

3、大力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和防骗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尊老敬老的良好氛围,完成老年人适老化改造20户。

(四)、殡葬改革进一步推进

深入宣传殡葬改革政策,推行遗体火化、公墓、生态安葬、禁止乱埋乱葬,建立殡葬惠民制度、树立殡葬文明新风、改革新风。2022年1-6月亡故人员111人,全部火化,火化率达100%,入中心公墓安葬70人,需补助火化及入公墓安葬奖励资金22.5万元。

(五)“党建+社会救助”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党建+社会救助”试点工作全面启动且稳步推进,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临时救助申请家庭、留守老人、空巢老人、高龄老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家庭、留守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涉及殡葬改革人群等特殊困难群众开展个人护理、居家保洁、生活协理、健康护理、人文关怀、辅助性就业六个方面的服务;截至2022年6月,完成生日、节日关怀78人次,居家保洁等服务77人次,特困对象、低保对象及困难群众体检、护理、心理疏导等服务578人次。

(六)、民政队伍自身建设进一步扩大

1、民政信息化建设步伐明显加快。温泉镇设民政助理员1名,社会救助专职工作人员1名,村协理员10名,业务水平不断提高。

2、工作作风建设不断改进,民政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服务质量明显提高,行业风气明显好转,业务建设明显加快。

(七)、其他工作

1、完成社会工作站建设并顺利开展工作。

2、积极开展婚姻登记协助工作,积极开展婚育新风专项行动。

3、积极办理来信来访工作,积极协助做好地名域名工作。

4、全力投入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严格按照党委政府、上级民政部门要求,开展并完成各项临时性工作。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总之,今年我镇民政工作开局良好、进展顺利、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但与各级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期望和要求相比,我们的工作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城乡低保家庭经济状况精准核对面广量大,各项工作进展不平衡,保障对象识别、认定、各类社会救助政策的有效利用存在差距。二是社区建设工作相对滞后,社区工作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提升。三是民政基层基础工作比较薄弱,缺乏专业社会工作人员,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兼职多、工作量大、业务水平低。四是由于财政困难,殡葬奖励补助不到位,成本收取难,制约殡葬改革顺利推进。

三、下步工作建议:

一要兜住兜牢民生底线。贯彻执行《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齐心协力抓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建设。规范低保、特困供养审核确认和动态管理流程。进一步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好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严格执行救助保障标准。进一步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

二要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加大老龄事业的宣传力度,加强老年人权益保护。为老年人办实事,积极扶助特困老人,加强高龄老人动态管理,及时足额发放高龄老人补助。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健全镇村两级养老服务网络。完善敬老院设施,积极探索养老模式,投入运营。

三要扎实履行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职责。进一步理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选优配强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提高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能力。持续加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保障,深化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

四要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加强新形势下的村民自治工作。进一步健全村务公开制度、完善民主决策制度、规范民主管理制度、严格民主监督制度,以及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发挥好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村民民主理财小组的作用,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提高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整体水平。

五要健全社会组织常态化监管机制。逐步将民间组织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管理轨道。充分发挥民间组织总会的作用,着力宣传民间组织在经济社会各领域中的积极作用,努力营造提升民间组织地位、加快民间组织发展的社会氛围。

六要加强社工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志愿服务激励制度。加强社工站建设,强化渠道精细化、规范化管理。

七要持续深化殡葬等社会事务改革。坚持殡葬服务的公益属性,破除殡葬领域陈规陋习,减轻人民群众丧葬负担。加快补齐殡葬服务设施短板。推进殡葬移风易俗。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行动。

八要加强民政队伍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民政干部队伍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开展各种培训,努力造就一支政治觉悟高、业务素质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干部队伍。